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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也開了部落格—吉光片羽‧惡紫奪朱
2022/07/23 03:42:25瀏覽1892|回應4|推薦53

這是一個惡紫奪朱的混亂時代?合法的「原創」豈能噤聲?

如果,都是山寨版、盜拷版大行其道,原創者又不能適時挺身而出,捍衛自己的價值和權益,久之,倒底誰是誰非,已經模糊不清了;而剽竊者則得到了名和利,且食髓知味。這個惡性循環的狀況就只會愈演愈烈。 

這是一個惡紫奪朱的混亂時代?「原創」豈能噤聲?

部落格(Blog)-原總以為那應該是年輕人爭相表現、茶餘飯後的事,自己年過半百已與世無爭,何須再淌這池混水;因此,過去雖也有不同的同儕邀約,總覺得時間有限,恐無暇兼顧而婉謝了。

没想到為了空小友情的聯繫,十分感謝「童」學浦蘭熱切的催促和鼓舞,並主動幫我開設了個人的天空部落格。但,一旦打開這扇窗,也不得不承認,確實體會到「生活」數位化普及化的潮流已是擋也擋不住的趨勢,過去「風簷展書讀」豪情萬丈、「紙上抒情懷」互訴衷曲的場景,恐怕要時移境遷,在網路上「別開生面」了。 

電腦及智慧手機網路世界與人的關係愈來愈密切。

其實,多年來因工作需要,對IT(Information technology)產業也不算陌生,但專心工作(自己擔任主管就對部屬上班時非工作須要上網社交亂逛十分不以為然),幾乎已花去一整天與電腦為伴,很難想像工作之餘,還要再鼓起餘勁,與電腦網路長相廝守,豈不苦哉!但,唉……也無怪乎現代宅男宅女越來越多;畢竟電腦及智慧手機網路世界與人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其中也真的無奇不有、無所不有、無遠弗屆、魅力無窮啊! 

現今的數位文化─匿名、複製(Copy)更加方便。

多年以前,在那個以紙本印刷圖文傳播資訊的年代,大家都知道<讀者文摘>就是以截取來自各處的文章精華而揚名國際的吧!然而,個人卻有一次親身經歷的事──有一天在翻閱某期<讀者文摘>時,竟發現了自己的一篇短文被選入刊登了!這原本是值得高興的事;然而,仔細一看,入選的出處竟不是自己原始的出處,自己也不是作者,而是已經過再一手傳播的媒體;這使我十分憤慨!於是決定寫信並列舉已刊出的具體事實、時間及出處去澄清檢舉,信是寄出去了,但當年號稱嚴謹篩選文章及接受公開檢舉、出版社址設在香港的<讀者文摘>,卻猶如石沉大海杳無回音。而自己也只能隱忍吞下,又能奈何?但每每勾起這段回憶,總是不很舒服! 

數位網路時代,匿名、複製(Copy)更加方便,剽竊盜欺名利行為似乎更加猖獗。

事過多年,一次因收到友人「劉真寫真集」的郵電內容,難免好奇;打開一看,尺度還好嘛!但並没註明出處。一時想起自己在任「資訊傳真集團」編輯主任時,為集團內月刊<數位時尚>撰寫過一篇<封面人物故事>劉真的訪談報導,不妨谷哥(Google)一下,結果,真高興,竟排在第一個位置出來了,那知,點進去一看,怪怪,不知是那一位仁兄──把我們資傳團隊當時的採訪報導內容標題<開創國標舞時尚 劉真用心圓夢>不變、截頭去尾的放在他的部落格裏了,也未註明出處(2020年2月7日,劉真因心臟手術失敗病逝於台北榮民總醫院,享年44歲)。數位網路時代,匿名、複製(Copy)更加方便,剽竊盜欺名利行為似乎更加猖獗,無視原創、智慧權及學術倫理的亂象更加嚴重!

 

影音分享:劉真在民視《舞力全開》留下許多令人回味的畫面。

這是一個惡紫奪朱的混亂時代?合法的「原創」又豈能噤聲?

如果,都是山寨版、盜拷版大行其道,原創者又不能適時挺身而出,捍衛自己的價值和權益,久之,倒底誰是誰非,已經模糊不清了;而剽竊者則得到了名和利,且食髓知味。這個惡性循環的狀況就只會愈演愈烈。

唉!也不禁讓人感嘆,網路世界可供依循的遊戲規則和法理,何年何月才會在世界各國的共識下順理成章的出爐呢? 

<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取材自開眼電影網劇照。

前不久,偶爾看到一部真人真事改編的影片<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是描述間歇性雨刷(intermittent windshield wiper)發明人科恩斯(Robert Kearns)據理力爭的故事。科恩斯曾任底特律市韋恩州立大學的工程系講師,與新婚太太蜜月第一天,就因開香檳被瓶蓋傷了左眼,後來開車載全家上教堂遇大雨,讓他聯想到為什麼雨刷不能和人們眨眼一樣,使他靈機一動,到地下室苦心研究,終於設計出間歇性雨刷,並獲得數項專利權(但顯然無法保障專利權人,否則也不會有後來的官司了)。他把發明成品帶到福特汽車公司(Ford Motor Co.)洽商,但雙方沒有達成特許生產協議。没想到1969年,福特卻推出了配備間歇雨刷的汽車,科恩斯認為福特盜用了他的創意,則於1978年(距福特推出產品近十年)對福特公司興訟,控告對方侵犯專利。他後來還控告了克萊斯勒汽車公司 (Chrysler Corp.)等,總計被告者達26家公司。 

<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取材自開眼電影網劇照。

科恩斯一個人向汽車工業發動「小蝦米搏大鯨魚」的戰鬥,控訴他們剽竊了他的發明。歷經約27年,因為過程遭到龐大的人格污蔑、抹黑(媒體偏頗)、暴力威脅(利用權勢)及金錢利誘(福特願以數百萬美金和解),他都不為所動,過程艱辛備嘗,可說是妻離子散(太太受不了跟人跑了、子女也無法諒解,甚至造成他精神崩潰);直至2005年,他終於獲判勝訴及3000萬美金的賠償,贏得了他要的尊嚴和真相;但也耗盡了一生的精神、人事全非的慘痛代價。

<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取材自開眼電影網劇照。

像科恩斯這樣為了證明自己的「原創」而力爭,搞得家財散盡、妻離子散、親朋遠避、人生悽慘無趣,值得嗎?若非他個人性格特異的偏執,也不會留下這段血淚的故事了。況且,據電影故事所描述,在訴訟最後,他的專利權年限也屆期滿,如果官司輸了,他可真的是一無所有了;而跟他打官司的大公司,則有的是龐大的人力財力,最多只是皮肉傷而已。能不感慨嗎? 

有人說,部落格(Blog不流行了,現階段是臉書(Meta)、Instagram和推特(Twitter)或抖音(TikTok)正風行。或許,傳統部落格不若臉書、Instagram、推特及抖音那麼講求隨興、動態及時尚,但在紀錄搜尋及分類保存上,仍然有其價值吧。

言歸正傳,畢竟,在這個網路世界仍是漏洞百出、無法約管的年代。創作者唯一可做的,就只能靠自己盡一己之力證明原出處,維護自己「依法有據」應有的權益吧!在此,也呼籲同是搞文創的朋友們,共勉之!

 

期許能在網路世界的平台上留下雪泥鴻爪(旅美街頭隨拍)、吉光片羽(天空的彩虹)。

所以,有個部落格也好,至少,也可以把自己曾發表過的、還找得到的文字內容貼上網交流,留下「原創」正版的歷史記錄。並且還可以重拾舊日對藝文創作之所愛,發抒胸中塊壘,以文會友,不亦樂乎!更期許能在網路世界的平台上留下雪泥鴻爪、吉光片羽,不在數位世界的大海中缺席吧!

(本文圖原曾在天空部落格發表,因天空部落公告2021/12/31關閉,重新整理轉移UDN再發表。) 

延伸閱讀

<藝文志>杜鵑、櫻花及綠繡眼-論影像的真偽與虛實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73528643

<社會生態>現代人的休閒-聲色(攝)犬馬(車)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75123826

<社會生態>新冠肺炎疫情戒慎恐懼 現代人休閒的再思考

http://blog.udn.com/jong2020/171392663

<心靈觀想>兵凶戰危VS.人間有愛 祈願平安好個秋!

http://blog.udn.com/jong2020/171378692

<生活隨筆>逛街—現代人必經的洗禮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71816657

<心情風景>中華歷史正在更新

http://blog.udn.com/jong2020/171365090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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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ong2020&aid=17591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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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nie ~ʕ•ᴥ•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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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這篇文也有美麗的彩虹~
2023/10/25 22:57
使用過IG與FB,不過還是比較習慣部落格版面,部落格可以詳細記錄作者的創作過程,可作教學日誌。不過現在部落格使用者越來越少,年輕族群大都已不使用。
中子(東籬居士)(jong2020) 於 2023-10-26 01:02 回覆:

Annie時祺

時代在變,閱讀取互動資訊的媒介一直在變。

早年紙本媒體(報紙、雜誌及書籍)單向傳播,缺乏及時互動回應;現今幾乎已被免費數位資訊媒體及互動交流平台全面取代;更有有線電視、網路即時直播主搶以花樣百出、巧心設計的影音吸睛。資訊爆炸,各取所需;但垃圾、詐騙、誨盜誨淫、侵權等未經把關的資訊也氾濫成災,因過去媒體把關(去污存精)機制闕如,形成反智、反淘汱的現象。早年<天下>(2002.4.1)月刊即有<弱智媒體 大家一起來誤國>專題。如今,每下愈況吧。

<與媒體對話>時事評論 允執厥中難(網路失控亂象多)

http://blog.udn.com/jong2020/171120720

中子(東籬居士)(jong2020) 於 2023-10-26 01:40 回覆:

Annie時祺

UDN部落格圖文均可有條理發揮。與MetaInstagramTwitter可互通連結,動態的YouTube影音也可分享啊!稍早更多了非格友按「讚」的功能。其實也可全面開放非格友留言互動,惟多數格友(包括個人)似均少開放(或可避免居心不良網軍及不必要的爭議搔擾),個人尤喜歡格子有分類索引!一直有人建議個人出版紙本書,部落格不就猶如個人的電子書嗎?


中子(東籬居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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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02:21

Chen Mimi日安

亞當·史密斯所著的《國富論》成為了第一本試圖闡述歐洲產業和商業發展歷史的著作。這本書發展出了現代的經濟學學科,也提供了現代自由貿易、資本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的理論基礎。被譽為經濟學之父。其一隻看不見的手( An invisible hand )說法膾炙人口(大同公司老闆林挺生奉為圭臬;列為企管系學子及中級幹部以上必修課)。個人在林老董麾下服務多年,也有所獲益吧。

個人在延伸閱讀<社會生態>現代人的休閒-聲色(攝)犬馬(車)文中即有

抒發類同見解:

固然,若是舉世之人皆無欲無求,世界科技文明豈會日新月異、進步發揚?然則,若舉世皆物慾橫流,也難免人心欲求不滿,心靈流於空洞,不也就是造成今日爭奪資源戰愈趨激烈、財富分配失衡、人心難平、地球溫室效應、生態面臨耗竭的原因嗎?


中子(東籬居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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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21:08

給寧靜姐的回覆

寧靜姐日安

文章是文字、文句的組合。有人說,「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天下文章一大抄」。

但,所謂創作與抄襲仍迥然不同。如今流行的影音也可類推。

創作者須花心思去截取百家智慧,去反芻既有的原料轉化吸收成自己的營養,融入時代背景、己身人生的生活體驗及經驗,再運用文字、文句或影音排列組合?變成自己的一家之言,仍然是須要用心及智慧吧。

抄襲,是把別人的研究心血、生活體驗、文字敍述、影音不勞而獲或惡意的「複製、剽竊」,甚至連重新排列組合都省略了,孰可忍,孰不可忍?

創作或抄襲,豈可同日而語。所以,文藝或研究創作、創新者受到尊重。抄襲者除非未被檢驗,尚可欺世盜名;一逕被檢舉發現,在文明社會均會受到唾棄與不恥,除非社會已是非不分、淪喪道德價值觀了。

而在科技、商業領域,涉及權益更龐大。所以才有所謂「智財權」、「專利權」等保障「先行者」的設制,一旦有發現侵權,自然有訴訟公斷。但,也有一定「時效」的限制,否則,反而變成了阻礙人類文明進步了。說來話長複雜。譬如新冠疫苗AZ,發明者為了人類生命安全,就宣布對外開放專利。

在電腦世界,許多使用程式創造者也願開放讓更多大眾使用。因為許多發明創作者並非唯利是圖,唯要的是被尊重,造福更多人。

vivi 之東張西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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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7 18:53

嫌棄過去的社會、無知、淺薄,可是現在衣食住行視聽育樂,

全是騙人、騙事。

逛街、採買、吃喝,想到說明上與口沫橫飛裡的,

所有拍胸發誓的,蓋印打包票的,我全無法相信,

那些快樂的瞎拚,都在我挑眉撇嘴中,成了無趣的作業。

連菜場買菜那些泡的、噴的、漂的、腌的,全都無一可信。

這對一心尋求、相信人間美善之心靈的傷害,和生活的不便,

有多麼的大。

還有更多的AR、CR、MR、SR、VR、XR……之合成虛擬世界,

還有更多可騙的。

而科恩斯只有一個。

中子(東籬居士)(jong2020) 於 2023-02-11 22:44 回覆:

vivi 之東張西望時祺

不知是什麼狀況?本篇原有寧靜姐及Chen Mimi留言提到相關科技、商業方面被盜拷的案例回響。個人也用心作了回覆,但不知為何卻無端消失了?但願給你的回覆正常保留。

科恩斯的案例絕對是特例,多少暗黑的沉冤,個人的遭遇只是小菜;前不久的林智堅抄襲案若非因選舉鬧大,讓人震驚!又有多少正義盡成灰?

你說的真偽虛擬世界,個人也有所感。

<藝文志>杜鵑、櫻花及綠繡眼-論影像的真偽與虛實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7352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