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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府,還要不要臉?
2016/08/15 08:51:01瀏覽289|回應0|推薦11
前往太平島護漁的船隊平安返港,但卻將面對漁政機關的究責處分。
一、法規未訂罰則,漁業署官員誇大漁船違法事實
現行《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並未訂定違反空船出港的罰則,其他違失如漁船搭載船員應依規定辦理受僱,漁船應依規定配置足額幹部船員等情節輕微,最多繳納罰鍰了事。
二、抓不到違法事實,拿著雞毛當令箭
這凸顯出先前漁業署官員面對媒體所說可能觸法的情節並非全然是事實,讓政府面子掛不住,於是漁業署企圖以媒體曾報導海吉利搬運船有放繩捕撈鬼頭刀,違反搬運船不得從事特定漁業的規定,可能對該漁船最重施以吊銷漁船證照的處分。
三、捕撈鬼頭刀自己吃違甚麼法?
但此事漁業署理應自行蒐證並拿出具體證據,而不是以一紙公文去函限時要求當事人說明,漁業署便宜行事的作法也引來批評聲浪。再者就算該漁船曾下網捕魚,但若僅供自家食用,還是很難認定該搬運船違反從事特定漁業的規定,不能強制入人於罪,否則恐將激起更大的民怨。
四、放任真正從事非法捕魚的漁船不管,找錯對象了吧?
此次漁業署開罰所引發的質疑,主因在於過去漁政機關對漁船管理鬆散,對於從事非法捕魚的漁船及船東即便在國際保育團體強烈指責聲中,仍給予違法船東輕微的處分,才會讓歐盟委員會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黃牌,甚至可能轉為紅牌的警告。相對地,此次漁民登太平島的行動並未涉及國際漁業糾紛,也未影響到其他漁民權益,兩相比較自然會讓漁民有政府要殺雞儆猴的感受。
五、蔡政府護漁不力,照顧漁民?照顧個屁!
這些年台灣政府面對各國在南海的積極圈地行為,空有口號卻沒有具體作為,捍衛主權及漁權本不應由小漁民來承擔,若還要硬找些法條施以懲處,恐讓人難以信服。蔡總統在總統大選造勢大會時給的「會照顧農漁民、讓農漁業永續經營」的承諾言猶在耳,政府卻做出一連串對漁民不友善的舉動,將為百日新政留下負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15000392-260109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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