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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00:17:54瀏覽808|回應1|推薦15 | |
最近與朋友聊到上班時的公私分際,聽他提及其服務機關發生請領差旅費爭議,不得不讓我重新省思工作上公私分際的界線究竟在哪?!朋友說,某甲地是他們固定每月出差的地點,與當地的飯店也有簽訂長期租約,但契約含有保留條款,也就是飯店調漲房價時,仍應按折扣數加計房費。原本這對一般人或民間企業來說相當稀鬆平常,但對公務機關來說,因有預算上限制,當年度固定支出的差旅費用無法因應調整。也因為這樣,出差的人每次住宿得自付若干小額金錢,有的人認為既然是從事公務,就應該由公費支應,而非自己貼錢,如此便顯得公私分際不明。但也有的人認為,貼的錢只是小額數,不應該斤斤計較,暗自批評心胸狹窄、小心眼等等。 老實說,我也無法做到完全清清楚楚、毫不模糊的公私分際,但儘量遵守應有的服務守則罷了。例如,公發書寫文具或電腦設備,難道沒有用來處理關於個人事務,電腦設備難道沒有上網查車票機票等?若只是偶爾或是更便利公務遂行,我認為應在合理容許範圍內。 說一個老掉牙的笑話: 公私混淆的觀念,在現代的公務機關仍存在著,舉例來說:機關首長每逢開會時便嚴令部屬要公私分明,就連一支筆一張紙都不可用於私人事務。卻在會議要結束時,交代司機到機場接其家人,交代秘書多留幾份便當。......看出來哪裡不妥了嗎?公器私用而不自知,這就是人的盲點。誠然,首長投入公務盡心盡力,但先把話說死,對自己卻另一套標準,這種情形可說還相當普遍。上面的人這樣,底下的人能不起而傚尤嗎? 要做到基本的公私分明,我個人認為應從準時上下班做起,長官既然認為部屬應準時上班,法定工時內已盡到工作責任,就沒有理由強令人不準時下班,非隨便拿責任制等理由便可以搪塞。其次,現今個人行動電話已相當普及,沒有理由必須要使用公務電話處理私人事務。再其次,公事上的物件就留在辦公室,下班了就留給自己與家人相處時光,畢竟,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家庭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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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