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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2 01:34:40瀏覽2502|回應3|推薦16 | |
圖片說明:從金門開往廈門的船上。路過大二膽,許多遊客就會拍島上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這是我的斑斑血淚史房間。沒紗窗的窗戶令我被蚊子吵了一夜。 晚上十一點多,我獨自在鼓浪嶼找住宿的地方。 廈門已經去過N次了,但特別的是,這次是自己一個人去,也就是說,這是我有史以來「獨自」前往大陸。 動機是為了幫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油畫老師接洽廈門地區展出的場所。這個理由很正當,讓我光明正大「拋夫棄子」到廈門。由於我畢竟拋不開兩小太久,所以只去了兩天一夜。 內行人小三通時,會帶菸酒到對岸去「貼補旅費」,不過對岸也規定必須要間隔十五天才能攜帶菸酒。章魚太太已經兩個月沒到過大陸了,條件符合。因此在這方面獲得攜帶菸酒的回扣,獲得旅費補助人民幣110元(這是酒販給的,可不是國家給的)。 然後我開始馬不停蹄辦我的正事,一直忙到晚餐時間,晚餐是跟一位藝廊老闆吃的,年記輕輕的二十五歲女孩。我很欣賞她朝著自己選擇的藝術之路勇往直前,生活簡單,一張摺疊床、一條被子、一顆枕頭,為了創業揹負債務,認真工作,樂在其中,不以為苦。我唯一為她擔心的是——為了工作,她對於愛情的反應有如恐龍般遲鈍。 她帶我去的那家私房餐廳菜餚可口,令我對廈門的美食又加分了。 一聊,竟到晚上九點多才告別。她還要回藝廊工作,而我則朝中山路步行街前進,那裏有我最喜歡的寢具店,逛過了寢具店跟我家小朋友暱稱的「可愛店」(類似生活工場之類的藝品店),已經是晚上十點了。 四月的廈門夜風柔和,輪渡附近的小巷子是我熟悉的路徑。對岸就是鼓浪嶼。 這時應到公車站搭車的我,突然有了一個衝動的念頭——這段日子我老是拜讀「迷失‧鼓浪嶼」這本書,難道我僅只於「看看」而已? 另一個聲音說:鼓浪嶼去過兩次了,而且也這麼晚了,我應該守本分在廈門找住宿。 但這是此次獨自旅行唯一的夜晚啊!不管了! 晚上十點多,我搭乘開往鼓浪嶼的船。夜色中,原來鼓浪嶼離廈門這麼近。書上寫:「住鼓浪嶼的某某人早上上學時,一隻手高舉著書本不讓水沾濕,一路游到廈門去。」那時覺得他吹牛,現在看看這距離,真得很近,大概只有淡水到八里的三分之一吧? 晚上十一點二十分,我終於找到了住宿,是一個「家庭旅館」(大陸用語,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民宿),一晚人民幣138元。沒有紗窗的房間,有免費陪我睡的蚊子,擾我一夜,至今臉上「北斗七星」未消。 一個人的廈門之旅,真得很讚!那一夜,我把老闆娘的「海外星雲」雜誌看完,已經是凌晨一點多。那絕不是宗教類的雜誌,而是介紹海外(包括台灣)的科技(電子平台)新知。 隔天在路邊見到兩扇被丟棄的窗戶!是我最愛的藍色!這麼漂亮的窗戶,看它躺在垃圾堆,處境堪憐,我想把它帶回金門去! 金門畢竟不是隔壁鄰家,這兩扇窗戶很沉重,光把它抬到我住的家庭旅館就夠累了。老闆娘很嫌棄我搬它回來:「你搬這垃圾回來做甚麼?」 就是你們這些人不珍惜,我才有窗戶可撿啊。我心想:美的東西不珍惜,反倒喜歡醜的東西,難怪你的旅館佈置得不好。 費盡思量要把這窗戶搬回去,為了它,花了人民幣60元買了一個拉行李的手拉車。牢牢把窗戶綁在上頭,不顧路人異樣的眼光,我拉著窗戶準備到碼頭搭船。 到碼頭前,我特別請路上一個女生幫我拍張照片。拍完後,她的男伴嚷嚷:「拉這窗戶來這幹嘛?!」 讓我想起有一次在北京看到的「行動藝術」展覽,某個「藝術家」呈現的作品名稱是「昆明,我走了」,作者如馬拉車般,身上拉著很重很重的磚塊,來比喻他離開昆明的「重量」與「不捨」。 於是乎——「鼓浪嶼,我走了」。 這是我繼「雲南獵椅」之後,第二件受到眾人注目的行李。當年獵椅被中國海關攔下,理由是「古物不可出國」。而這回,誰會攔下我的鼓浪嶼窗戶? 沒有人攔下。 返回金門時,有個金門人跟我說:「你要撿這個,到我家撿就有。」 當船開過鼓浪嶼,我代替窗戶跟它說再見。 現在窗戶已經來到了自由中國:金門。 有時候我真佩服我的毅力! 改天等它「活化再利用」的時候,我再以圖文跟各位分享。但這就要靠我家老爺了。 這次的旅遊照片就在本網誌的「個人相簿」裏,與君同享: http://album.udn.com/joeyroland1117/31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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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