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的汙染威力!台電公司內部的資料透露:一部一百萬瓩的燃煤機組(發電能力相等核能三廠現有的一部核能機組),雖經防汙處理並符合國家標準之後,每年排放的空氣汙染物總量仍然十分嚇人:二氧化硫四萬六千噸、二氧化氮一萬三千五百噸、懸浮微粒一千一百噸,以及煤灰四十五萬噸! 台電現在只有三百九十五萬五千瓩燃煤機組。十二年後,將劇增為一千二百廿五萬。
屆時,台灣地區燃煤發電的汙染威力,每年將排放五百五十多萬噸煤灰(大約要二百公頃的地來存放)、五十六萬多噸二氧化硫、十六萬多噸的二氧化氮,以及一萬三千四百七十五噸懸浮微粒。台灣目前的燃煤機組幾乎集中在南部興達廠,日後則擴張到中部的台中火力電廠及北部的蘇澳火力電廠,將形成「北、中、南汙染大串連」。
即使改發展燃油及天然氣發電,也會有同樣的汙染問題。
像天然氣發電,外界總認為是水力以外最清潔的發電方式。台電卻透露,天然氣因燃燒溫度較高,發電時會產生大量的氮氧化物,如天候不好,經陽光照射,形成「光氣」,即毒氣之一種。
台灣如今的處境,核能、燃煤、燃油及天然氣等各種發電方式皆有汙染之虞,分別僅為有重輕及是否已經證實。
不過國人也不必悲觀。台電的電力成長預估是一回事,今後台灣實際的用電成長則可經由國人共同努力而抑低。比方說,全力改變產業結構,淘汰耗電鉅大的水泥、肥料、銅鋁、鋼鐵、造紙及化學工業,發展用電較少的高科技產業及服務業。
此外,科技的進步,可能使初估可開發總容量達五百萬的「海洋溫差發電」提早實現。而國民所得的提高,則可能使國人有能力負擔為鉅額防汙投資而提高的電費;台電的負載管理更可抑制過速的發電投資。
但是,國人仍須體認:電是必須的,發電也必然造成汙染。既然一定要電,則應在有限的發電方式中「數害相權取其輕」,不能情緒從事,更應共同努力採加速轉變產業結構等正面方式來抑低用電成長。
【1988-04-25/聯合報/03版/現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