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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00:19:29瀏覽4647|回應6|推薦96 | |
引用文章:陳嫣著:我是妳的國中同學
請原諒我認不出你 --「臉盲者」的懇求! 好友陳嫣在「我是妳的國中同學」一文中(見「引用文」),舉出兩個「認不出對方是誰」的經歷。不要說那位記憶力超強的國中同學,連在菜市場遇到,在她家對面賣早點的太太,也認不出來 -- 只因為對方: (1)不在店裡, (2)沒穿圍裙。 (註:這兩點是關鍵,容後詳述。) 其實這也是我的切身之痛! 尤其是在四十歲以後,當事業上接觸的人愈來愈雜時,因為認不得人而出過許多糗。 直到大約兩年前,在探索頻道上看到一個「臉盲症」的專題報導,才知道那不是單純記憶力的問題,而是腦部「人臉辨識」的功能不足所致。在美國竟然有八十多萬人,患此症!(註:我是科學家,記憶力當然沒話說。) 「臉盲」的程度有重有輕。比起節目中受訪的幾位,我的應該算比較輕,但也夠人消受了。隨便舉幾個例子: 其一 我們社區六棟大樓,有兩個車庫出入口。在平常不走的那一端,有位保全是陸軍士官學校第一屆畢業的,曾在特種部隊當教官,武功高強,閱歷豐富,人又正直。 大約十年前散步經過他的崗亭,聊起天來一見如故,因而成為朋友。我們在他下班後雖沒什麼來往,但常在夜闌人靜時分去陪他,天南地北地扯上兩三小時。 有天清晨五、六點,我們去離住處幾條街的 “85度C”,坐在走廊上喝咖啡。突然有個機車騎士在街角停下來,一面脫安全帽,一面朝我們快步走來。 我的座位面對著他,心想:「找麻煩的來了!」 他走到內人身後,停下來,看著我。 我也板著個臉,瞪著他! 內人看到我古怪的表情,趕快轉頭….. 歡呼一聲:「黃大哥!」 哇塞! 十年的老朋友耶! 他很受傷….. 隨便說兩句就走了! 我的那份尷尬、自責………. 正常人永遠無法體會! 其二 參加一個以台南客人為主的旅行團,去絲路玩了十五天。回家後,隔個四、五天,跑去永康有名的「洪家牛肉麵」,準備大吃一頓「家鄉小菜」,喝杯冷泡凍頂烏龍茶。 時間是下午兩三點,沒什麼客人。進門有一張大圓桌,坐了一位衣冠楚楚的高個子帥哥。內人看到他,很親切地打了個招呼;點好菜後就坐在一起吃。 他們兩個聊得很起勁,談得都是這些日子的「台南事」。 我在一旁搜索記憶,把本地認得的「男人」,一個又一個地「拿出來比對」,但反覆好幾遍,想破頭都想不出來,他是何方神聖? 他先來,早吃完,要回去上班了。 起身時,兩人口中忽然冒出「絲路」兩個字………. 我的媽呀! 這個大帥哥是我們旅行團的領隊,朝夕相處了15天,溫文爾雅,能力又強。大家對他的風評極佳!應該「印象深刻」?! 其三 愛德盟頓市是,加拿大亞伯達省的省會,也是我工作的聯邦政府研究院的所在。為了解決林業引發的環保問題,研究院和省政府有密切的合作。 當省政府因自己沒有化學檢驗的部門,而開始「外包」時,我因有重要的研究計劃,正在進行中,不可能「承包」下來。於是全力協助,省政府任命的一個小化驗公司(當時市內唯一的一家私人公司)。 說它小,也真小,只有兩個人,而且是搭檔,沒有員工。 其中一位負責主要的分析化學部分,天天來我這裡學習,從儀器種類、品牌、操作、維修,到採樣、抽取、純化、濃縮、檢驗….. 到數據收集、統計分析….. 無微不至。 由於省政府的需求量很大,幾年後,他的公司發展成有150位員工,佔地四條街(四面圍成一整塊)的大公司。他對我的感激自不在話下,但兩人未再見面! 又過了幾年,美國化學學會在多倫多辦了一場空前盛大的年會,有四萬五千位來自全球各地的會員參加,且包下了市內全部的五星級飯店及公、私會議中心;市政府還安排了50台巴士,免費來往於各會場之間。 雖然愛城和多市相隔三千公里,但這是場全球有史以來,最大的學術界會議,並且兩位剛得諾貝爾化學獎的多倫多大學教授,也要給專題演講,豈可錯過?非去參加不可! 大會開始的前一天,照例是報到日,晚上則有交誼酒會。酒會中,人人端杯飲料跑來跑去,找老朋友敘舊,或結交新朋友。我也找到六、七個老友,站成一圈嘻嘻哈哈一番………. 我們這幾個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大漢。 這時,有個只及大家肩膀的瘦矮子,擠了進來,也是笑容滿面………. 但,似乎是沖著我笑?! 等到人群散開,他馬上趨前找我聊天,可是我實在想不起來「他是誰」。 有言「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我的「保命法則」是「搜証」。在眼前的情況下,首先看掛在胸前的名牌,上面印有姓名、工作機構及城市名稱 -- 剛才那六、七個,就是這樣子被我「驗明正身」的。 想要複製「成功經驗」,可是他很矮,又因大家都穿輕鬆的便服,他的更「鬆」,那個名牌,說什麼都看不清楚。 眼看拖延戰術,要拖不下去了,只好使出第二招:問「君自何處來?」 才一開口,小矮子的臉,刷地一下沈了下去,變了色,非常生氣地說:「愛德盟頓啊!」 他就是我幫助過的那一位! 又斃了! …………………………………………………………………. 為什麼前面說,我的「臉盲」程度,應該算比較輕的? 看了探索頻道的「臉盲症」專題報導之後,才知道,我這種程度的患者,還可以憑相關的地方或物件去「認人」。 但當這些客觀條件不存在時,就變成「臉盲」了; 一如上舉三例: 當黃大哥沒穿制服坐在崗亭裡;大帥哥不在旅行團中;小矮子不在愛城的實驗室裡,他們都變成了「陌生人」! 亦如好友陳嫣所說: (1)不在店裡, (2)沒穿圍裙。 就認不得對街賣早餐的太太。 換句話說:我們記住的「人」,只是他所在的環境或配具的相關物件,而不是他的「臉」。 最嚴重,也是最可憐的,莫過於節目中詳細報導的,紐約時報的女總編輯。她每天早晨踏入辦公室,連跟隨她多年的女秘書都不認識。其他的人,包括老板、上司、同事、下屬等,一個都認不得。但大家都知道,也不以為意,每次和她碰到都會先自我介紹說,自己在那個部門、負責什麼工作。 她做紐時總編多年,能力絕對超強,行事之精明強幹也無庸置疑;事實上,她什麼都記得,除了「人的臉」! 看過這個節目後,我覺悟到,「臉盲」可以比作一種腦部的先天殘疾,好似色盲,或如盲啞聾一般。有殘疾,不需懼怕,但要先了解它,再坦然面對。只要想想,以嗅覺而言,人遠遜於狗,所以與狗類相比,全人類都有嗅覺的先天殘疾。 既然知道自己並不孤單,不是自己一個人的問題,乃從新知見上,建立新的策略,不再躲躲閃閃地旁敲側擊,直接了當地「笑著告訴對方」: 我是「臉盲」,請您原諒! 對新認識,以後會再見面的人,則先行告知: 下次碰面,如果我認不出您,請您原諒! 效果非常好,每一位「對方」都願意接受。 但最大的問題在於,此地沒有人知道「臉盲」是一種天然的現象,得給「對方」先上一堂課,哈哈哈.......... 我想,自己也是七十多歲才聽說的,社會上尚未「普遍知道」有「這一類」的人存在,也不知道他們需要「被諒解」,而不是被責怪。 每一位有「臉盲」問題的人,也都認為是自己一個人的錯,孤單地生活在陰霾中。 我誠摯地懇求好友們,漸漸地把「臉盲」的知識傳播出去,並發揮「博愛座」的憐憫心: 請原諒我認不出你! 延伸閱讀: 老媽賜的禮物:臉盲(醫學資訊) http://blog.udn.com/jfeng13x/92470514 奇特的遇合(上) http://blog.udn.com/jfeng13x/79772109 奇特的遇合(下)歸絢爛於平淡 http://blog.udn.com/jfeng13x/7977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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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