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想起一個把財產留給「麻煩」的女人
2008/08/26 15:59:56瀏覽3073|回應2|推薦13

 

 

一年前的這個星期,美國出現了一隻可能是人類史上最有錢的狗。一隻名叫「麻煩」(Trouble)的馬爾濟斯,從牠死去的主人那裡,繼承了一千兩百萬美元的遺產。

 

 

「麻煩」的主人,是著名的飯店女王李奧娜‧艾瑪斯雷(Leona Helmsley)。艾瑪斯雷不僅在飯店業赫赫有名,而且是多年來最具爭議與話題性的女企業家之一。年輕時當過模特兒、做過女秘書、投身房地產、結過三次婚,她在五十二歲那年,嫁給了第四任丈夫、紐約飯店大亨哈利‧艾瑪斯雷,並聯手打造了一個龐大的地產王國。除了艾瑪斯雷飯店本身,包括著名的帝國大廈在內,都是她家所管轄的產業。

 

 

多年來,在紐約商圈中,李奧娜‧艾瑪斯雷一直有著多重評價。她是長袖善舞的女商人,也是強悍又冷血的經營者;她對人喜怒無常,有人奉她為女王,也有人指她是惡魔;她在紐約的上流社會中話題性十足,主流或八卦,媒體上三不五時都會流傳著各種跟她有關的故事。

 

 

比方說,一九八九年她與老公被控逃稅,訴訟期間,檢方傳了位女傭作證。女傭表示,曾經偷聽到艾瑪斯雷說:「我們是不繳稅的,只有小人物才要繳稅。」儘管她本人否認講過這句話,但還是因此坐牢,這句話多年來也成了紐約媒體圈拿來揶揄有錢人的名言。

 

 

艾瑪斯雷於去年八月二十日因心肺衰竭去世,名下遺留的財產,估計介於六十到八十億美元之間,但有關她的八卦,並沒有因為她的去世而停止,反而因為她遺囑的曝光而更加勁爆。勁爆之一,是她遺產的分配表上,只留了財產給兩位孫子,硬是遺漏了跟她處不好的另外兩位;勁爆之二,就是她不留錢給孫子就罷了,居然還明白寫著,留給她的愛犬「麻煩」一千兩百萬美元。今年四月,曼哈頓法院認為,目前住在佛羅里達五星級旅館裡、天天被銀湯匙餵食的「麻煩」,不需要這麼多錢,裁定「只」給二百萬美元,消息傳出,紐約政商圈笑成一團。

 

 

笑歸笑,大家心裡其實都知道,這事件背後有著更嚴肅的課題:當有錢人死去,帶不走的龐大財富該如何分配?該留給下一代?該捐出來給社會?可不可以像艾瑪斯雷這樣,任性地給自己的寵物?

 

 

當然,像艾瑪斯雷這種怪咖還是少數。大部分的有錢人,還是照著老方法分配自己的遺產,不是留給家人,就是捐出來。先說捐款,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彼得‧辛格說,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個十年,是慈善世界的「新黃金時代」。因為光是過去這八年來,世界上很多有名的富豪紛紛宣佈,不只是捐款,而是仿效卡內基,在生前就把自己天文數字的大部分財富都奉獻出來。聲稱捐九成的郭台銘、還有巴菲特、比爾蓋茲,只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例子。

 

 

不過,也不要就樂觀的以為,現在的有錢人都看開了、很大方。很多人儘管捐,卻是基於節稅動機;有些人就算捐款的新聞搞得很大,實際上只是他們財富規模的九牛一毛,甲骨文的艾利森、全球最大企業沃爾瑪的創辦家族,目前為止的捐款總額,還不到他們財富的五%。研究發現,美國最最有錢的六千多人,目前為止所捐出的金額,只相當於他們總身價的一‧四%,實在稱不上慷慨。這還只是根據有報稅的財產所推算出來的,如果加上那些把錢「洗」掉的、藏起來的,有錢人的財富當中,真正拿來做善事的比率可能更低。

 

 

為什麼?這些人都這麼有錢,為什麼吝於捐獻?資深記者柏恩斯坦說,原因很多,有家族因素,有政治牽制,也有人打從心裡就不認為捐款能解決問題。像石油大亨韓特,就曾經公開反對慈善捐款,一來,「我喜歡聚財,不喜歡散財」;二來,他認為「接受捐款,會讓一個人喪失追求成功的動機」。對於像韓特這樣的人來說,捐款,頂多能發揮像貼布的功能,無法有效治療社會上的問題。最有效的方法,還是要透過商業手段──鼓勵窮人工作賺錢,然後有錢受教育、做生意,讓企業不斷創新,降低價格、增加服務,才能真正改善人們的生活。

 

 

無論哪種方式,財富的價值從不來自存了多少、藏了多少、能揮霍多少,而是取決於能給世界帶來多少提升的力量。每個人都該問問自己,要把財產捐出來、留給家人,還是──像艾瑪斯雷那樣──留給「麻煩」。

 

 

( 時事評論國際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essesam&aid=2162747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羡慕美國的法治
2011/06/11 16:59
羡慕美國的法治,在台灣你要把遺產捐給自己的寵物,法律上行得通嗎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不知生,焉知死?尤其是錢!
2008/08/28 19:16
稅務環境,就是一個清算與鬥爭的環境,
而遺產與稅,則是精算的問題。
所以,有錢人可以不『交』稅,
那是指損益之間的豁免。

賺錢與做賊,官兵和強盜,理論上是一樣,
因此,她死了留一個『麻煩』,
是遺矚執行之前九個月內,她未受遺產的孫子,
可以異議,遺產法庭法官可改判,
但是她的二孫子,需各拿出250萬現金遺產稅,
否則,沒收。這其中,法官,律師,銀行,受益人,......
他們從狗嘴裡槍食,『麻煩』大了....

生前會『賺』,
死後會『花』,
才算『完』人。
..............
..............
相信凱因斯,就是『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