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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出版人何去何從?
2007/03/20 23:07:53瀏覽452|回應0|推薦4

2007.03.19 中華讀書報/史蒂芬佩吉

怎樣應對出版業的未來?
我們正處在一個前所未有的時代,電腦和網路的出現,似乎讓寫作和出書變得無比容易。網路寫作、自行出版、按需印刷(POD)的鼓聲漸急,使出版人開始遭受生死存亡之大問題的煎熬:如果將來書都沒了,那麼出版業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出版業還能活多久?它該怎樣做出改變?

今年31是英國和愛爾蘭傳統的世界圖書日,英國出版商協會(PA)主席、費伯書局首席執行長和發行人史蒂芬佩吉(Stephen Page)在《衛報》發表長篇評論“Publish or be damned”,大談數位時代出版商與作者之間的關係。全譯如下,小標題為編者所加。

19342月,費伯書局(Faber & Faber)的創辦人傑佛里費伯(Geoffrey Faber)對牛津大學英語俱樂部(Oxford University English Club)發表演講,題目是出版人有什麼用?聽到他的說法也許不值得大驚小怪,不管現代對出版商如何理解……他們都更像是寄生的中間人,而非有品味的鑑賞家。

在去年的法蘭克福書展上,我又想起此事,當時我在《書商》(Bookseller)雜誌上讀到有位代理人寫的一篇文章,稱,在數位時代,作家們不再需要出版人了。他們只需在眾多零售商的幫助下,把自己的作品貼到網上,為其圖書標價,以供下載,或訴諸按需印刷。這樣一來,他們大可以將作品的全部利益盡收囊中,只需減去付給代理人的一份20%的佣金(對這一點我倒是頗為吃驚)。他並未詳述代理人都幹些什麼來賺那20%,卻明白無誤地說,在這一過程中,出版人是帶不來什麼效益的。

所以我得再問一遍:出版人還有用嗎?他們還有什麼理由存在下去呢?他們未來還能做什麼?還有,更關鍵的是,書籍是否已經到了其有形生命的最後階段?作者會拋棄出版人嗎?

我想先談談作者,這也是我們產業的源頭。呈現於21世紀之始的世界,充滿了對創作者的威脅。將所有藝術商品化為某種娛樂形式的慾望,以及基於大眾市場品味和銷售的單一文化之成長,令眾多作者感到了危機。在英國,書價下跌導致版稅更低,書店更少。毫不奇怪,這會促使作者們欣欣然於一種不同的模式,它更能讓他們自己做主,作品得到更充分的承認,並更少因資歷而受到怠慢。數位世界便這樣被其傳道者表述為某種烏托邦,似乎提供了另外一種模式。我們誰也不清楚這樣的未來將怎樣演變,所以我相信作者們會與出版人繼續合作來得到最好的服務,不過出版人也得做出適當的改變。

出版人是市場與作者之間的橋梁。他們提供專業方法,在作品中創造出經濟價值(意即作家的作品得到報酬)的同時,也能發揮顧問和協作夥伴的作用。

托馬斯曼曾稱頌其出版商阿爾佛雷德諾普夫(Alfred Knopf):
多麼榮耀的職業,將商業感覺與心意相投的策略友誼合為一處!多麼尊貴的謀生方式!我嘗言之輕易,實則大謬。我深知當下出版人生活遠非輕易。但如果我置其所有艱困於腦後,便當然能以幸福稱之。它一定是幸福的,因為解除了凡人概不能免的痛苦和脆弱──卻得到服務心靈的良機。

許多人覺得這話酸腐而矯情,但我相信它的確抓住了某些東西,傳達出一種歷經市場檢驗的關係,以及我們產業之核心價值的遺存。英國市場的競爭殊為激烈,卻堪稱世界上最多樣化的大眾出版生態環境,其中有數家大出版商、專業出版商,以及眾多較小的獨立出版商。

我們的市場特色是鼓勵出版的多樣化,投資者始終樂於向優質出版業注資,文化和商業收益因此可以兼得,作者們也對能利用所有出版科目的模式孜孜以求(事實上,獨立出版商已在大出版商的競爭焦點之外得到了許多作者)。在英國,圍繞著圖書,我們也有一個繁榮的媒體環境,這讓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羨慕不已。這些出版商在廣告上投入甚多。公關人員高度敬業,才幹出眾,雖不具體編書,卻為行業贏取聲望,支持全部書目,並創造出令人驚奇的暢銷之作。我們也有數量繁多的售書場地。讀者們購買大量圖書,他們需要多樣化,並各取所需。

長尾理論和注意力時代
但是,藝術家可以直達市場的想法從何而來呢?出自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同名圖書的長尾Long Tail),雖有成為會議室內陳詞濫調的危險,卻是個非常令人鼓舞的觀念。其核心論點是,我們正在進入一個豐裕時代,非專業的人士處在有力的位置,對世間萬物加以製作、舉薦和評論。對作者而言,這意味著你只需拿出自己的作品,它們自然會被發現。

長尾有許多東西令出版人和作者激動不已。但它也有些尚待商榷的東西,我不敢茍 同,尤其是豐裕時代變化中的特性。人們的時間已經捉襟見肘,而作為出版人,我們要努力找出最好的作者,並為他們贏得讀者。這無盡的工作,因單一文化而變得更加艱難。就整體利益而言,歐普拉溫芙蕾在美國搞的圖書推薦的成效之一,以及英國理查和裘蒂圖書俱樂部的薦書範圍,是讓人們向少數書目蜂擁而去。這並不新鮮,但是出版業的每個人都在體驗銷量的增加,而成功的圖書幾乎均從小數起步。

毫無疑問,豐裕時代已經讓位給了注意力的時代,出版業的成功應具備兩大特徵,如何精於在網路上抓住人們的注意力,以及對品牌識別的開發,以向消費者保證他們所購買的資訊、文化或娛樂內容有可靠的來源。

這種工作既繁瑣又困難,需要時間和資源的長期投入,跨越具體的圖書出版,還要在作者的聲望之外,有個強大而可信賴的品牌,以備識別。

或許超級大作家們有能力自產自銷,或許自行出版的作者們也能找到一小部分讀者,並與之其樂融融,但在我看來,未來出版業的絕大部分,無論是書,電子書、按次計費(pay-per-view),還是影音下載,都將需要出版人專業的市場技巧。

注意力這一觀念讓我們想到品味。品味是注意力時代的中心。出版是一門品味的行業,建立於直覺而非科學之上。品味決定了出版商的特性──誰出版,以及怎樣出版,它的風格,怎樣透過這些選擇判斷其價值。許多網上圖書社區──書友會的進化──對天花亂墜的廣告宣傳視若無睹。他們極其任性、聰明和自負。編輯意見在獨立出版社往往產生很大作用,所以我相信一種明確的品味,將成為那些在網上有所作為的出版商的關鍵特徵。你的出版物越被提及,你的品味便會愈加為人所知。

品味不會終止於得到圖書的出版權;它存在於編輯過程之中,傑佛里‧費伯稱之為批 評、修訂和指引。我們提供幫助,試圖讓作品更為出色。要成為作者的第一個讀者,則既要他們保證作品的品質,還要與之磨合,探討怎樣加以改進。大部分作者發現這一過程極具價值。出版商做不到這一點,便會降低自己對作者的價值。未經編輯的圖書將來充斥世界也許並無大礙,但我相信,經過編輯的資料將會流傳更久。維基百科(Wikipedia)無疑是現代世界的奇蹟,可我覺得它無法與那些經過仔細編輯和審核的資訊相提並論。他們恰似不同的生物,並將共存於世。

技術革命會殺死圖書嗎?
出版人還承擔著一個日益迫切的作用:保證在售的都是作者的版權作品,不致使其權利流失。在數位時代,對版權所有者而言,盜版正在變成一個嚴重的問題,這一技術革命的怪異副產品,莫名其妙地變成了一種新的自由和民主宣言。對作者透過其版權謀生之權利的剝奪實屬野蠻之舉:它決非先鋒行為,它攻擊的是所有民族的文化核心。如果我們能從唱片業得到一個教訓的話,那便是,單純保護藝術家的權利必將種下禍根──你必須去創造價值,並應對新興市場。

不過,出版人繼續做好目前的工作同樣重要,要同時在傳統和數位世界開拓興業。你再也不能像對待CD和下載銷售那樣,將這兩個世界截然分開。我深信我們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同時開展傳統和電子出版。

出版人不是圖書製造商,他們做的是閱讀的生意。數位技術將催生一場閱讀革命:它已然發生於教育和學術領域。但我不相信危言聳聽的圖書消失論會很快變成現實。技術史完全不是這樣運作的。我們將會擁有可以滾屏閱讀的書,在掌上電腦、iPod、手機和個人電腦上的書。但是沒有理由認為紙上圖書的相關技術便不再繼續發展。新技術往往會讓老技術重現青春──想想那些網路廣播電台(播客)的新聽眾吧。

對作者和出版人來說,重要之處在於這兩個世界已無法分離。傳統圖書的網路行銷將不得不把內容的使用也包括在內。內容的線上銷售不會危及傳統的圖書,反之亦然──而這種情況將會長期繼續。

我以作者開篇,並將以讀者結尾。1934年,傑佛里‧費伯結束演講時,呼籲讀者不要為市場所左右。他以極大的激情說道:一部分人強迫出版人自賤其理想,這是因為對他們缺乏聰明的、明智的和有辨別能力的反應……如果你能運用自己的判斷力,而非隨波逐流,那麼出版業的面貌便有望改變。

那麼,這是讀者的錯兒嗎?嗯,我覺得不是。我認為是市場及其壓力讓圖書涉獵的範圍越來越窄,雖然那些沒有讀書習慣的人也關心這一點,但它對一個認識到觀念多樣性之重要的社會和文化至關重要。作者、出版人和讀者之間是一種共生關係,我們越把它當成出版業的核心觀念,便越會達成產業的成功轉變。而且,以托馬斯曼的論斷,這也會讓我們找到工作的快樂。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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