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3 《香港經濟日報》
又到聖誕,不如平安夜前以「殺價」結合「血拚」,看誰的戰利品多。
Haggle這個字解「討價還價」,但譯做「殺價」,更能反映消費者氣勢萬鈞,貨比三家,殺!殺!殺!美國人對格價其實不像亞洲人那樣習慣,有專家估計,只有約5%美國人有格價習慣,遑論殺價。
不過,美國近年經濟欠佳,而且網路上銷售火熱,消費資訊、選擇都多了,不少人也學會做個精明消費者,不是只看價錢牌。《紐約時報》最近有一篇報導,舉出消費者殺價的例子及實體零售店應對的方法,有些傳媒也跟進報導。
例子之一,是麻薩諸塞州(麻省)一個女顧客去血拚,為家庭、為兒女、為親戚,過五關斬六將,先在希爾百貨公司及梅西百貨殺價享折扣,買了洗碗碟機自用,以及皮靴送給女兒,再到邦諾連鎖書店選購一份書本附贈玩具的禮物,準備送給7歲的姨甥。她看中一款禮物,而且從智慧手機知道這款禮物在亞馬遜的售價平6美元,於是很有禮貌地向書店分店經理指出這個事實,那經理毫不猶豫,馬上減價6美元。
無論是女殺手還是男讀者,殺價都要殺得溫柔。有理財顧問說,殺價有些不成文規則。首先,顧客要主動提出,不要寄望店員自動為你節省金錢;第二,還價要合理,不可能以大家樂的價錢,享受半島酒店的服務;第三,如果價錢不可以減,問對方是否可以提供其他優惠,如延長產品保固期、免費送貨或安裝;最後,殺價要有禮貌,不要擺出「我有錢是老大,你得看我臉色」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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