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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照服務看視障者需求
2017/04/23 01:37:23瀏覽2088|回應0|推薦0

分類:20170420伊甸視障服務人員教育訓練

 

上課錄音檔:

20170420從長照服務看視障者需求()-李英琪老師

第一堂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8TfNLwSOwH0blVZTVZKUWxzTVU

第二堂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8TfNLwSOwH0bTlFXzkydHRJaW8

第三堂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8TfNLwSOwH0eDhpazBoUm9sRFE 


從長照服務看視障者需求

 

      我把自己一些觀念先跟大家分享,一般醫療體系是衛服部管理,而社會福利體系是內政部管理,還有一個是社會救助體系也是內政部管理,我以前不知道這有甚麼不同常弄混,現在的長照2.0雖然是社會福利制度概念卻是由衛服部統整管理,其實對於人民來說是要獲得需要的服務,但是對於政府公務員來說是事情落在誰身上誰要做事的概念,現在政府盡量做到的單一窗口真是德政無疑。

 

      長照幫您專線,不分縣市市話直播412-8080(幫您幫您)、手機請撥02-412-8080;本專線提供長照資源的專業諮詢,將有專員協助您了解您的所在地有哪些長照資源、較合適您家人的又是哪些長照模式。

 

      ICF 「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因為身心障礙為由的各種形式的歧視與機會不平等存在,才有了聯合國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反歧視法」與「定額進用」等保護的規定。 ICF 反映出當障礙的狀態是人一生當中必定會面臨的經驗時,我們能否共同分擔社會風險,給予未來可能處於障礙情境中的你、我、他也有完整、充份、有尊嚴地參與各項活動的機會。ICF 完全放棄過去用疾病名稱標示「身心障礙者是少數一群身心有障礙的人」的模式,而採用對健康做說明,變革為「每個人都可能有面對身體與環境互動時發生障礙」的普及模式。自此,促進「處於障礙情境的公民」機會平等地參與社會,成為推動身障政策的核心價值。(由愛盲基金會網頁摘錄)

 

      目前台灣政府對於失能者的照顧服務是以機構型專業照顧跟居家服務維繫生活型為主,對於失能認定是由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及心智評估三種來判定,所以才會設計一種所有失能認定資格都有的照顧管理評估量表,希望藉由這種表格減少失能者被反覆判定造成的困擾,但是被大家拿出來詬病討論的是由單一評估人員要有全部專業了解所有失能障礙且做出這麼長的評估報告是正確的嗎?

 

      衛福部定義「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 」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 」評估,判定為失能者依據。ADL: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衣褲鞋襪等六項。IADL:上街購物、外出活動、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等五項中有三項以上需要協助者即為輕度失能。失能資格也就是整府需要補助的門檻,及獲得常照資格的門檻,

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受損測驗http://e-care.sfaa.gov.tw/MOI_HMP/HMPa001/goTest.action

 

在衛福部找不到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表的連結,只好找外面的給大家參考,

http://www.egv.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35

 

衛福部心智功能評估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6&menu_id=168&webdata_id=1350

 

      常聽到的巴氏量表又稱為巴式指數(Barthel Index)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評估量表,在目前台灣長期照護上最常用來評估個案的身體功能的量表。巴氏量表(BarthelIndex)共評量十項,每一項依完全獨立、需求協助和完全依賴分成2-4級,而各項在同一級有不同的加權計分,給分是依據該項活動障礙需要多少人力、時間協助而定。總分可以由0分至100分。申請外籍看護工的第一步,要先去醫院請醫師開立 《巴氏量表》,但並不是任何醫院都可以開立量表,只有衛福部認定的醫療機構具備開立資格。

衛福部雇主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及巴氏量表http://www.mohw.gov.tw/CHT/DONAHC/DM1_P.aspx?f_list_no=722&doc_no=53409

 

      以上是台灣對於失能分級的依據,再來討論以失能者所需要的服務來說,根據老師講義台北市視障發生初期所需服務需求依序為1.復康巴士服務2.輔具服務3.臨時與短期照顧;台北市視障後期所需服務需求依序為1. 臨時與短期照顧2.生活重建3.居家照護4.送餐服務5.輔具服務;其他縣市視障後期所需服務需求依序為1.復康巴士 2. 臨時與短期照顧3. 送餐服務4. 居家照護 5.輔具服務;跟交通便利及福利比較完整的台北市需求就會不同,有不同需求就該開始考慮如何能夠給這礙者所需要的服務。

 

      在一項20169月台北市社會局統計資料,在20-49歲適婚年齡層中未婚想結婚比率分析中,正常男性比率為65%,正常女性比率為為45%,身障男性比率為16%,身障女性比率為為9%,這也是一個可以探討的數據統計。

 

      台北市視障者就醫調查,台北市視障者52.8%需要定期就醫,且72.3%需要人陪同就醫(配偶或同居伴侶40.82%、子女29%、母親18.62%、父親10.53%、社工或照護員5%);定期就醫統計主要原因為回診拿藥82.36%,復健治療與洗腎次之;者要就醫場所以醫學中心48.93%為主,區域醫院、地區醫院次之。16種障礙別以植物人跟視障者就醫難度最高。

 

      台北市視障者對於醫療服務措施了解認知部分,不知道有相關醫療服務統計如下,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84.82%,出院準備服務86.18%,食品營養藥物諮詢服務81.98%,陪同就醫65.63%,到宅醫療服務86.53%,居家護理服務68.78%,居家復健76.19%,醫療補助措施52.48%,輔具諮詢服務47.77%,交通協助45.95%。對於這些服務不知道也多表示不需要,以需要者統計需要服務依序為醫療補助、交通協助、身心障礙鑑定程序、輔具諮詢、陪同就醫。

 

      北市視障者有51.43%使用輔具,沒有向政府申請輔具補助原因為程序複雜43.87%最多,不需要補助跟申請時間太冗長各25%。北市視障者48.36%有參加保險,壽險35.55%,醫療險31%,癌症險及意外險各10%。台北市視障者70.7%住宅為自有(戶內居住成員所有)

 

      北市視障者對於居家照護部分有65%不需要任何協助,有需要居家照護服務33.46%(陪同外出18.45%、整理家務14.42%、準備三餐13.8%、協助購買日常用品12.57%、臨時替代照顧者4%);對於改善居家生活項目部分有38%表示不需要,需要改善居家生活項目部分為減輕處理家務負擔34%,提昇家中環境整潔26.5%,改善家中障礙空間22%,與家人維持良好關係10%,足夠人力協助身體照顧7%

 

      北市視障者希望未來居住安排部分,優先度依序為1.與家人同住2.24小時照顧機構3.團體家庭4.社區家園5.獨居6.與朋友共住。北市視障者未來生活照顧者安排為子女照顧47%,配偶或伴侶照顧43.5%,自己照顧自己34.5%,其他家人15%,父母照顧13%,全日型機構照顧6%,社區照顧4%

 

      有了相關統計資料才能了解到底障礙者需要的是什麼,而不是由正常人去提出障礙者需要什麼,以障礙者為中心還給服務使用者的地位,才能達到這礙者真正需要的生活,提升障礙者的生活品質,完整社會福利的服務本質。才不會落到每項想法跟政策都很棒只是沒辦法落實到現實生活。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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