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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8 03:36:14瀏覽4388|回應3|推薦20 | |
兒子撿到一支百萬畫素的旋轉式手機。
他現在用的手機是我以前用過的黑白手機,撿了這麼好的手機不免心動,
我希望他能"順著自己的良心"處理,
所以,我們討論後決定,由我帶著撿到的手機交到附近的警察局。
以下是到警察局報案的經過:
我將手機放在警局入口那高高的櫃台上說:我撿到一支手機
![]() (值班警察拿起來端詳,用掀蓋法、用滑蓋法、用自動彈開法......手忙腳亂打不開
![]() (我用手比劃,請他交給我。兩個指頭反向旋轉、開啟,小心不露出得意的笑容交給他
![]() (他按開機、沒電,想要打開電池,用壓的、用手摳、用筆摳......手忙腳亂摳不開
![]() (我用手比劃,請他交給我。向右推動後輕輕撬、開啟,不小心露出得意的笑容交給他
![]() 他看了一看,沒有SIM卡,他說:沒有卡怎麼知道是誰的?
我說:就是這樣,才送到這裏來呀!
他將已分解的手機推還給我,說:既然沒卡,妳就留下來自己用好了!
![]() (喔~神啊!
![]() 於是我斷然的說:
![]() 我不好容易說服我兒子才送到這裏來的,而且我是警察的太太耶!我不行!
他沒趣的說:沒有卡片沒辦法找失主來認領。
我機伶的說:你可以刊登在市警局網站上,丟掉手機的人可以上網查到的。
他恍然大悟的說:當然!這個......我當然知道!
他給了一張回收紙和筆放在我面前說:在這裏寫上你的姓名電話和地址。
我疑惑的在這簡便的草紙寫上我的資料怯怯的問:是不是該寫張單子給我。
他恍然大悟的說:當然!我現在就寫給妳!
(說完後才看他手忙腳亂的好不容易找到報案用的"拾得物收據"本子,開始寫~~)
我怯怯的問:請問........需要我的身份證嗎?需要我的手機號碼嗎?
![]() 他頭也不抬的說:不用!
一會兒,他寫了一半停下來問:身份證字號是幾號?
我報給了他,又怯怯的問:真的.....不用身份證嗎?我有帶耶?!
![]() 他頭也不抬的說:不用!
(很少填這個單子吧,他一邊想一邊寫。
![]() 收到其中一聯後,我問他:請問如果公告六個月後沒人來領,會通知我嗎?
他說:ㄜ....當然、當然會!
(我猜他心裏想:這個女人怎麼那麼內行)
我忍不住又問他:請問.........真的......不用....留下手機號碼嗎?
他說:不!用!
(我猜他心裏想:
![]() 這樣在警察先生手忙腳亂、我滿肚子疑問下,終於.........完成了報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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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哈哈~越想越好笑
![]() ![]() 2.大病後我自知已脫離美女的行列,完全不可能會讓男人有緊張的理由
![]() ****************************************************** 後記: 一、 這支手機,八個月後,在沒有人通知下.自行去電.轉來轉去轉了好幾處警察局後,憑身份證及失物單去領回。因為半年後若無人認領。依規定,歸拾得物人所有。 二、 一年半以後(96年10月25日夜),我將手機置於外套口袋中騎機車,卡拉一聲掉在地上。五分鐘後沿路找回去,早已失去蹤影。並從此關機中。 我想:如果我曾誠實的報警送繳,那也會有好心的人送繳招領。 我去警局報案。 依據警察的判斷,找回的機率很低; 依據通訊行判斷,找回的機率是零; 依據網友們判斷,找回的機率是~~別呆了!下輩子也休想找回來! 以上,是我與這支手機緣份之完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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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