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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2 13:32:33瀏覽396|回應0|推薦10 | |
台中市的居民沒有什麼路權。 (可連結【給市長的一封信】一文) 因為政府很忙、因為黎民蒼生謀生不易、因為得過且過.因循苟且。 有人小小聲的在跟圖書館員投訴,圖書館員說: 我們也沒辦法,每天一開門她們就在那裡了! 眼花但耳利的OBS聽到了對話。 那投訴人無計可施.又怕被人認出,悻悻然而去。 忍不住好奇的想知道館方會如何處理。 圖書館員不置可否.眼神中露出:又沒什麼妨礙。 佔用公用人行道路是不是違法? 日日聚眾談笑做生意是不是違法? (越來越自若的談笑.越聚越多人.毫不低調的板凳一擺授課) 小市民謀生不易,確實該有同理心的能忍即忍。 雖是妨礙道路確也不在圖書館建築範圍內歸不到圖書館管。 當作一般市民群坐談笑添增城市風景如何。 群坐談笑? 畢竟也是做生意起來了呢? 膽小怕事也是謀生不易的OBS想想,鄉愿地訕訕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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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