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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想當情婦?
2006/02/17 00:07:57瀏覽8261|回應7|推薦40

維多利亞‧葛麗芬(Victoria Griffin)自承是情婦,並且寫了一本《情婦》。她搜羅、研究西方文化中所謂「情婦」的傳記、史事和神話,不只為了討論「另一個女人」這個角色的歷史、典型和社會定位,並有意從中「檢視自己」的情婦生活。

葛麗芬以通俗並耐人尋味的文筆記錄並解剖「情婦」的迷思,雖不乏自省,但又比較像為情婦辯解,更多是自我安慰:只有認同「情婦」的社會定位和功能,「情婦」才可能盡興地活著或愛著。

「情婦」(Mistress)不但是男人的發明,且是父權社會中男性對女性的分類,無論在西方或東方都充斥著貶義和偏執,是一個老掉牙的名詞。因此,自稱或多或少是女性主義者的葛麗芬表示自己是「情婦」,並且樂意「對號入座」,使本書徹底響著一種矛盾的基調:所謂的「情婦」既是贊成「一夫多妻」的獨立女性,同時是遵從傳統社會價值但又逃避社會秩序的怪物。

葛麗芬強調,「只要有婚姻,便有情婦」,她評頭論足的不只是現代婚姻制度,更把矛頭朝向結婚的家庭婦女,她說,「現代婚姻企圖創造平等的伴侶關係,而女人在要求平等的過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必須放棄從前扮演的角色,不僅包括無可逃避的母職,甚至包括成為丈夫的好幫手」,她進一步說清楚:「現代社會忙碌的家庭主婦已無暇為在外頭忙累一天的丈夫斟酒放音樂,也沒有意願耐心地傾聽他們,有誰能彌補這些空缺呢?當然是情婦了。」葛麗芬認為,「情婦」便是現代婦女在婚姻關係中必須付出的龐大代價。

「情婦」所謂的情欲解放,乍看是一種掠奪,但無論在新舊社會中,卻又只能處於被動及比「元配」低下的社會地位。而忙著為現代情婦角色定位的葛麗芬,不小心卻一頭栽進舊式父權社會價值標準的陷阱。忙碌的家庭主婦可能無暇體貼丈夫,倘若雙方彼此尊重和相愛,為什麼傾聽或斟酒倒茶只是家庭婦女的義務呢?

「情婦」的出現絕不是家庭婦女單向的問題,是婚姻生活中雙方可能承受的一種分歧面貌,與情婦對象之感情態度也息息相關。葛麗芬知道,大部分與「情婦」交往的男人,不會只甘於一個情婦,但「感情關係的非法,正是愛情的明證。男人冒若干風險,就證明他還愛慕著她」。葛麗芬可能弄錯了,在非法的感情關係中,冒險的人絕不只是男人,做「情婦」的人可能必須具備更大的勇氣。葛麗芬忽略的正是,只有那些想逃離婚姻約制卻不能的男人才會尋找「情婦」的伴陪;與「情婦」和「元配」共生的感情方式,經常是那些不負責任且沒有愛人能力之男人的最佳選擇。

這裡便是從古至今所有情婦的共同命運:她們不但必須活在《崔斯坦與伊索特》的悲劇本質中,只能把分離的悲苦當成人生激情,且時而必須處於兩極對立的心理狀態裡,一種永恆身分認同的追尋和質疑,一方面自認比「元配」優越,一方面又不得不自問:我究竟是不值得被愛呢,或者我根本不要那樣的婚姻關係?

情婦因此不只有可能是佛洛依德所稱的「道德受虐狂」,可能也同時必須服膺某種程度的享樂主義。按照葛麗芬的說法,追求婚姻是情婦的下下之策,不但目標錯誤也不會成功。只有禪學那種「活在當下」的人生態度才可能讓情婦的生活圓滿,只有「愛但不求回報」的感情方式才能拯救情婦的人生。但這些說法不但容易流於自欺欺人,很可能也只是「情婦」逃避現實生活最大的藉口。

葛麗芬傳統的「異性戀」邏輯漠視了成為第三者的其他可能,譬如「情夫」,儘管這個名詞在英文中尚不存在,但正因現代家庭婦女在婚姻之外也可能與他人發生戀情,更印證了「情婦」這個字被附加太多如玫瑰騎士般的古老社會意義。

現代女性在潛意識中極力想顛覆的也許正是傳統社會裡「情婦」典型。「情婦」這個名詞不但不再存在,含意的正是一種矛盾女性情境,對社會的屈服和反抗,一種自我與原我間的反覆掙扎,一種傾向自私或自恨並逃避現實的情感。

誰想當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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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dechen123&aid=179754

 回應文章

陳玉慧(Jade Y.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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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消婚姻制度呢
2006/02/20 23:39



關於情婦,其實在上篇文章裡己把觀點大致談過了。

看了一些人的回應。我隨興再說幾句,做為回應的回應。

比起情夫這個字,情婦算是較不貶抑。情夫確實很困難,像女總統的先生或女知名人士不知名的先生已有點難當,情夫不管是已婚名女子的外遇對象,或已婚的不知名女子,不管公不公開,應該都有點難。


如果一未婚女子只對一結婚男子忠貞,那便是所謂的二奶(這兩字俗氣得令人憎惡),如果不祗對一夫忠貞,那便是還在交往中。

在男人的心理(譬如在鄭愁予的詩裡),情婦只等著他一人。我總覺得很多情婦並不那麼忠實,或者很多女子其實沒打算要當情婦。只是所遇非人,或者還未遇到真正的伴侶。

情婦會一直存在,如果婚姻制度還在。想一想,如果取消婚姻制度呢?激進的女權主義者主張取消婚姻制度。

我已經結婚了,但我不反對婚姻制度。做為女人,我覺得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都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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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誰錯?
2006/02/19 20:52
誰對誰錯?

社會有些現象是可以解釋的..

女孩遇上已婚的男性,通常比較不會有 "防衛性" 的心裡. 因為她知道對方已經結婚了,所可以沒有負擔(因為沒有期待)的與對方相處. 但是時間一久了,不知不覺的喜歡上對方了. 我想這時反而帶來女孩自己心理上的掙扎... 這種反反覆覆的掙扎反而更加深女孩的心中的某種思念,因為女孩已預期到不能沒有對方了.. (標準的因瞭解而在一起案例)

誰對誰錯,就社會道德觀來說..女孩是錯的,因為她背負這 "情婦" 這個 "罪". 但是相對的,女孩因而相當珍惜這份情感,因為得來不易.

但誰對誰錯? ..

住25樓鄧太太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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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情婦肯定自己
2006/02/18 11:26
其實在現今的社會裡,還有一類女性有著不正確的觀念,以當第三者及情婦來肯定自己的,因為她們以為能把一個男人的心從老婆那裡搶奪過來就證明自己有魅力。甘願當情婦也好,當二奶也好,無論出發點或動機為何,已是對追求真正男女平等的人做了一個極大的反調!
獨自在網絡上愉快地翱翔,悠然自得......

**J I 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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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會不會覺得........好男人都已經結婚了?
2006/02/17 23:38

"她"總是找不到 適合自己心目中的標準人選

並且往往又不小心 湊巧  愛上的卻都是有婦之夫 

開始慢慢有種觀念  以為有已婚男人 都是被老婆調教過  比較體貼

那些未婚男子都是乳臭未乾 不成熟 

通通沒符合她自己內心那把巨尺的標準

變成感覺自己可以揀現成的有什麼不好

至少感情有所依靠...........只是沒名份而已

最後她寧願做情婦的原因是覺得........好男人都已經結婚了?


風城久美子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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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上的對話
2006/02/17 21:54

轉述有天搭捷運聽到的對話:

A:晚上我跟我網友約好去春天泡溫泉…

B:你不是說他長得很抱歉嗎?

A:可是他送我一個LV?

B:搞不好是假貨?

A:不重要,反正我已經把它網拍了。

B:你網友不是已經結婚了,這樣你不就變成情婦了?

A:你有沒有搞錯,現在還有誰要當情婦啊?每天見到同一個人,跟結婚有什麼兩樣


歡迎在另一個空間與風城久美子相見
http://blog.sina.com.tw/cathy_388/

夜遊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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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婚姻,便有情婦」?
2006/02/17 16:56

葛麗芬強調,「只要有婚姻,便有情婦」的司馬昭之心,立論就顯出不合邏輯,像陳玉慧說的,她只是為自己的情婦地位找合法性!

"情婦"翻譯的文謅謅,不如大陸鄉土味的"二奶"傳神,她的地位抬不高的原因,通常多牽涉到金錢的仰賴,侵害了元配的合法權益。"情夫"收錢的他們叫"鴨子",台灣還叫"姘夫"嗎?。

"情人"不分男女,比較容易入詩、入畫、入文章!

所以這本書,不看也罷!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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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真是貶詞嗎?
2006/02/17 15:59

你說:「『情婦』(Mistress)不但是男人的發明,且是父權社會中男性對女性的分類,無論在西方或東方都充斥著貶義和偏執‧‧‧」

前面二句,我不清楚,最後一句我想會不會說得太快了?與有婦之夫「通姦」或有曖昧的女子,被稱為情婦,只要不是人盡可夫,少有被稱為淫婦者,但是與有夫之婦「通姦」或有曖昧的男人,則被稱為「姦/奸夫」。

我在想,會有情婦的男人,大概還是自由太多了。我已經幾年沒有上班,待在家裏,帶兩個小孩,處理家務,和應付一個老婆交辦的各項任務,就已經筋疲力盡,這幾年來,多少得到過某些暗示,路上看到美女,難免偶有綺想,不要說沒有閒情去發展婚外情,連時間都沒有。男人自由太少,一輩子沒出息,問題是有了自由,發展機會多,發情機會也多。古人說,悔教夫婿覓封侯,男人有了出息,機會條件和誘感都增多,單「守」一支花的動機就減少了。

聰明的女人,可能還是不要讓自己的先生太有出息,不讓他有出息的一個有效方法,是剝奪他的自由。我的老婆大概不是故意要讓我沒出息,不過她的確讓我失去了大部份的自由(在聯網的文章和回應,都是偷寫的;我從小好名出名,如今卻不敢使用本名在此部落格,由此可知)。如今年紀一把,有自由都不一定有出息,沒自由那就更不會有出息了。有句老話說,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女人,我在想,這個女人,不一定是幫他成功的,說不一定是讓他差點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