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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的聯想
2008/12/23 04:38:26瀏覽2018|回應0|推薦47
讀了貝羅馬共和國台北的傷害勾得我也忍不住要轉述一些聽來的事故:話說在某大文學院二樓某教室上課中,教授台上講課,一室學生全神貫住聽講。前座聽講記筆記的某女生忽然起身調頭哭著跑向後坐,頓使一課堂師生全驚呆住了,不知發生何事,原來是教室門口有一暴露狂對著該女生在手淫。

這女生後來被她表姐罵丟人,沒有用。說她大驚小怪。她表姐說,女生誰會沒有過這類經歷。她自己也見過教室窗外同樣的事,她絕不讓那人得逞滿足,不僅不會被嚇得驚走,那一次她反而打開窗扉質問那人,你在幹什麼?哪一系的?叫什麼名字?那人只得走開,邊回嘴說:「兇甚麼兇?」。

同樣,關於天主教神父猥褻男童,報載:美國洛杉磯天主教教區已和500多名遭神職人員性侵犯的受害人達成和解協議,教區要支付巨額賠償。預料受害人每人可獲超過100萬美元的賠償。美國天主教教會從1950年以來所賠償的數目將達20億美元之鉅。

受害人皆聲稱受到終生傷害,終生生活在陰影中。此類說詞,如不從法律的觀點著眼,純以學術探討;檢討人際關係,其對雙方實際的影響顯然可以有如上面兩表姐妹對露体狂的態度一樣,自會有不同感受。

心理學推論,絕大部份人成長過程或多或少不免受到不同程度的性侵犯(得看如何定義),如果所謂教會受害人不提出如此顯著的訴訟,一般人多半會淡忘。若不刻意追述憶及,也很容易埋沒甚至消失在記憶內。

引伸探討性侵害的嚴重性,究係僅與霸凌、毆辱或打傷、槍傷…受到傷害是否相同,屈服於暴力脅制的心理損傷,加上涉及性侵犯會有何異同?禁忌與道德甚至倫理等層面的禁制與強制效應會帶來更屈辱底羞辱?顯然也會人言言殊。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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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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