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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01:18:03瀏覽794|回應4|推薦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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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天老了,竟然無以面對鏡面映像,寧願呈現眼前的面相不是自己 可是想來並無區別,實際上人生至此己顧不及表相了 過去了底留螢飛花,是可以當作已不相干的另一個曾經流失底自我 抑或者其實是一個不相干的面具,也或許現在呈現於面前的才算真實底盤据 無論過往或如今,難說何者為真,記憶亦係一重夢境 反正呈現的永遠只是此刻之意識 2 夜讀John cheever 的短篇作品,讓人覺著不夠熱誠,他描繪的事件或故事讓人讀著似乎像是著力於現象,表面的,結構上不能讓人投入或者說誘起內在熱情。 我想要的是怎樣的小說,那種深入皮相之裡切進骨髓裡或靈魂底探究,還是那類激越地刺戮與猛醒,像是以菜刀猛剁砍去放在砧板扶住肉排之左手,齊骨削去四指,那種痛澈心肺的感與受。 但我沒那麼勇敢與嗜血耐疼,寫作於我是嗜痂成癖,我所渴求的是那種卡夫卡式底深入底進入意識內裡深層,而並不一定是靈魂底層,而是像是平行呼應底体認生命之真切。 自己目 前的困擾,還是在寫作題材上。想來人們真正關切底只是自身可能而且即將發生或影響之類的催毀或消失的怖懼之可能,屍体是最讓人側目的題材,這才是人們意識底深淵,隨時即可一步跨越進去。死亡是一重關切,再來就是愛與死,愛情是另一重,雖是次於死亡的關切,但是更為渴切,大約緣於生之渴望,跟生殖連著的咀咒吧! 抓緊這兩項不會錯的,創作的根本源頭就在這上面。 我耗在此地,開始覺著沮喪得實已活不下去,還有什麼理由可撐持下去呢?能走開嗎?寫給陳心怡的留言,我寫道: 「創作的唯有價值在於為群眾接受,沒人接受的創作,根本就是狗屎。」 領悟得太慢,然不管如何自我欺瞞,終究還是得面臨鏡碎夢醒。 3 愈來愈不肯動筆,會來寫遊記,俗在是,貪圖只要把照片貼上,幾乎就大工告成。若看著該嚕囌加註就隨興附上兩筆,很棒!哪來這樣方便的凑篇幅辦法。 其實原委還不是為此,是每出去玩,太座都會要求帶相機,跟旁人在一起出遊,別人都帶,我自然可以不帶。若單獨出遊就非得自備了,否則就要被怪罪。但是照了照片,也是懶得傳上電腦的,可是輪到下次出門玩除非不照相留念,要不就非得傳上電腦好空出碟片再使用。傳上電腦後,那麼多相片誰會去看的,都是沒人理的。後來為了娛己(太座)也娛人,乾脆傳上部落格,不想效果還不錯,朋友們有來電郵說粉有意思的。 自相機轉到電腦不費事,傳上部落格可費時累人,看在效果不錯上,現在也弄得津津有味,哈!貼這勞啥子可比貼小說有成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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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