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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利人:留美博士生被遞解回大陸的警示
2010/08/12 10:54:07瀏覽2630|回應6|推薦11

被控“恐怖威脅”、經受4個月牢獄之災、被校方除名的留美博士生瞿田田,帶著手銬、腳鏈被美方由獄中直接押送上飛機,810日晚上到達北京機場。

 

瞿田田留學美國8年,竟以如此收場,千言不足為其痛;萬言不足為其惜!

 

一個好端端的學子精英,因不懂處理博士生導師以及同學的私人矛盾,導致校方調查。調查過程時,又在一通電話中,與校方發生言語衝突。後又被所謂的好友揭發:“瞿田田曾大言不慚地揚言;要燒掉學校一座大樓”。以至他被紐約新澤西州霍博肯警察局、聯邦移民與海關執法局、校警聯合逮捕,並控告他“恐怖威脅罪”!

 

此案視乎在瞿田田上機之前並未撤銷。所以瞿田田至今還自認,他依然背負著“恐怖威脅罪”的指控”。

 

瞿田田到達北京機場後表示,因美國聯邦移民法院法官批准他“自動離境”的申請,美方安排他返國,但其返國過程,“如同押解重刑犯一般”,沒有體現他是“自動離境“的權利。瞿田田還說,他沒有犯罪,他願返美面對指控。

 

瞿田田還有返美的可能嗎?

 

完全不可能!

 

瞿田田作這樣的表態,也許為了說明他清白,但他依然相當幼稚。他沒有真正瞭解美國,沒有瞭解他要勝訴這一案需要什麼背景、靠山?需要多少金錢?請到什麼檔次的律師?

 

瞿田田一案發生至今,西方主流媒體和華文媒體都作過報導,但他被遞解回國的消息,似乎只有華文媒體關注。

 

為何?!

 

因他回到北京,等於這個案子已被美方劃下了句點。

 

美國檢方和校方指控他的目的是:教訓他、讓他蹲監、令他停學、趕他出境。這四個目的,他們已全部得逞,所以他們還需對他搜集不可能獲得的證據;以證據對他持續地指控嗎?需要拿美國納稅人的錢、請大陪審團來為他解脫嗎?

 

其實;控告他、逮捕他、遞解他出境的人很清楚,整個案子只是因為他年少氣盛,讓美國人看了不順眼。他們認為;瞿田田是“麻煩製造者”,影響到美國(其實是他們)的利益。

 

最講法的是美國,有理無法講的也是美國。

 

美國的律師多如牛毛,處處要按法律辦事,但美國法律並不真正地維護正義。

 

倘若在美國也能上訪,美國的盛況不會比大陸低,因為美國每年至少有7500件冤案要平反,幾乎天天都有新聞報導,執法者過分地修理百姓。

 

美國法律實行雙軌制:洲法律和聯邦法律。洲法律的很多規定確實是保護被告人的,被告人較易得到重罪輕判或逃脫法律制裁的機會。但在洲法之上的聯邦法律毫不寬鬆。不要說真的做了什麼,即便僅僅有了惡念,都有可能受到嚴懲。如;有人只口說要去殺總統,既沒有買搶,也沒有做任何舉動,就被判7年徒刑。這種僅僅是口頭的揚言,被判刑的在全美有20多個。

 

瞿田田這場官司的交接點是他有沒有說:“要燒掉學校一座大樓”。他已被立案,他說還是沒說,不是瞿田田承認還是不承認就可還他清白了。他如再被指控,他就需要聘請律師中的高手為他辯護,並替他說服大陪審團相信他沒說,以至法官不予定罪;還他清白。這樣優秀的辯護律師在全美不足千人,他們收費奇高,非瞿田田所能問津。

 

近年;美國絕大部分的民事案都變成刑事案,很多案子往往都由聯邦在起訴。最後,被起訴者中的絕大部分,都以認罪換取減刑,不經過陪審團;以決定自己是否有罪還是沒罪。這種以認罪換取輕判,是美國法律中的奇觀,更是美國聯邦起訴所有人時,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王牌。

 

著名的華裔科學家李文和,被聯邦指控犯間諜罪一案,曾震驚全球。李文和被羈押好久,美國聯邦還拿不出足夠證據。在那麼多西方主流媒體的監督下,美國聯邦還是蠻不講理,一定要李文和承認:“不當下載檔”之輕罪,才同意撤銷對他的間諜罪指控,讓他走出牢門。

 

所以;瞿田田,包括很多大陸留美的學子,從李文和一案以及瞿田田的遭遇中,應當明白,美國是很重視人權及個人權利的,但一旦您與美國國家利益發生矛盾,和某些真正的美國人發生衝突時,人權及個人權利很可能只是一張廢紙。您要討回公道的可能不是靠您的倔強和自信就能勝訴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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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fengblog&aid=4313230
 引用者清單(1)  
2010/08/13 07:54 【思考者的網誌】 給中國的思想家:抛開洗腦餘毒,學會就事論事

 回應文章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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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美國的"上訪"
2010/08/15 14:11

聽說,美國白宮前一個草坪,是全世界示威抗議最密集的地方。


kimo
續上篇
2010/08/13 11:31

「他們認為;瞿田田是“麻煩製造者”,影響到美國(其實是他們)的利益。」有人在臺灣影響到臺灣的利益,算不算是麻煩製造者?

「倘若在美國也能上訪,美國的盛況不會比大陸低...美國不能上訪嗎?什麼是大陸式上訪,又什麼是美國式上訪?
----------------------------------------
  1. 小民不懂的太多了,請貴方多講點,萬分感謝!

kimo
有些地方看不懂,可以補充說明嗎?
2010/08/13 11:06
「被所謂的好友揭發: “瞿田田曾大言不慚地揚言;要燒掉學校一座大樓”...被控告他“恐怖威脅罪”!」遇到這種情況,你認為要告什麼罪比較合理?如果有人在臺灣公開說要燒掉學校一棟樓,那是恐嚇罪。校方是可以去法院告訴的;所謂“恐怖威脅罪”是經過九一一的美國針對恐怖威脅份子設置的。

「美國檢方和校方指控他的目的是:教訓他、讓他蹲監、令他停學、趕他出境...」「目的」,為何美國檢方會以此為目的?能不能提供一下瞿田田的照片,讓我們看一下他的長相?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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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嚴重錯誤
2010/08/13 07:51

雖然推薦這篇文章,因為作者指出美國的法律系統並不真能保障人民,而且很多的冤獄,這都是事實,另外認罪換輕刑,也是個邪惡的制度,利用被控者的弱勢,主要目的是為了減少案件的堆積,次要目的是要賺錢,至於是非,那不是最重要的。這些說法我都認同,

但是作者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而這個錯誤源自於作者被共產黨洗腦的殘渣去不了。

這個錯誤就是把重點放在"美國國家利益"這個名詞上面。

美國人沒有像作者講的那麼愛國,動不動講什麼國家利益,那是中國人,或是說是受共產黨影響的中國人的特殊特徵。

燒掉大樓,恐怖威脅等等,沒有一件影響到美國國家利益,只影響到受威脅的人和有關的事物。

那些被影響的人,剛好手上掌有司法以及警察等等權力,為求自己的安心,寧可錯殺一萬,也不能放過一個,先把你起訴或是關起來再說。

這些東西,和什麼美國國家利益無關。被共產黨教育洗過腦的,才會動不動講什麼國家利益。安隆是美國公司,那麼嚴重的虧空公司,欺騙大眾和政府,他們想過什麼美國國家利益?

美國三大汽車公司都快要倒店了,只想到要政府給錢紓困,他們的工會對於薪資和員工福利,一毛錢不肯減,吃定了政府不會讓他們倒。那有想過什麼國家利益?

和中國人一樣,當然有些美國人會特別愛國,國際比賽時,美國裁判會比較偏心美國隊,這有可能。但這和美國國家利益又有什麼關係呢?

中國人在二千零八年辦了一個有史以來最貴,空前,也很可能會絕後的北京奧運。這世界上,大概只有中國人,或是其它像北韓那樣的共產國家的人,會把一個四年的體育大拜拜和國家利益聯在一塊看。

美國人看奧運,最主要還是著眼商業利益,辦一個奧運,能賺多少錢,對我的政治前途有多少好處。那像中國人,把奧運當成不知道是多麼神聖的天命看待。

看到這篇文章以國家利益來解釋美國的司法作為和以公權力對人民的迫害,感覺上就像看到那些中國文史學者,發表什麼論文或著作,動不動就要談毛澤東思想,什麼事都非得拿唯物史觀來解釋一樣。

多談點事理,別讓意識型態,尤其是被洗腦的餘毒,主控你的自由意識和思考能力吧!


smoker
double standard? i don't think so.
2010/08/12 19:35
我在Montreal遇到一個中國來的朋友,他在法文課堂上說了些在中國吃人是正常的,歷史上所在多有,大概還有些威脅性的話,就被送進精神病院,最後被遣送回國。

hote
double standard!
2010/08/12 1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