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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金融證照 儘速互認
2011/08/24 13:08:57瀏覽1870|回應0|推薦8

許嘉棟:兩岸金融證照 儘速互認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4-16 16:25

(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6日電)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後,金融市場將漸開放。台灣金融總會理事長許嘉棟今天表示,希望主管機關儘速磋商兩岸金融證照互認,以利業者赴中國大陸擴展業務。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今天在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行「兩岸金融證照現況與互認之展望」研討會,金融總會理事長、金融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致詞時做出以上表示。

許嘉棟表示,對金融業來說,從事業務須具備相關證照,雖然目前大陸學歷認證問題比較敏感,不過台灣金融人才赴中國發展,比大陸來台人數多得多,因此證照互認後,對台灣其實比較有利,期盼雙方主管機關能儘速協商。

許嘉棟表示,兩岸金融證照除了法定證照外,也有一些非法定的職業認證考試,在兩岸金融業能有更進一步交流之前,起步工作總要先了解雙方證照取得規定內容。

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李智仁表示,考量台灣對大陸學歷認證,建議兩岸證照互認,可分階段辦理資格認可測驗。

李智仁解釋,第一階段可以先開辦市場迫切性較高,以及學歷要求較低的門檻型測驗,如證券商業務員測驗;待兩岸學歷認證更清楚後,再依市場需求,逐步開放更嚴格的資格測驗。

針對現行兩岸金融證照的差異,李智仁表示,由於中國大陸的金融證照不像台灣,可採法定或非法定區分,因此以「上崗必備」作為判斷標準。

李智仁表示,在兩岸法定證照部分,台灣的銀行、信託及票券業證照,在大陸均無相對等型態證照;證券、期貨及投信投顧業方面,也僅有部分有對等證照。

至於保險業證照,李智仁表示,台灣現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證照,大陸則統一辦理,但大陸目前並無投資型保險產品等相關證照。

李智仁表示,但是在非法定證照,僅有部分銀行、信託及票券業證照和大陸能對等,其他行業均無相對應證照。

轉載 http://n.yam.com/cna/fn/201004/20100416563544.html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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