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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11:25:19瀏覽624|回應0|推薦1 | |
.日本殖民台灣,設置水牢 蕭之華
台北水牢。
嘉義水牢。
鳳山水牢。
日本殖民台灣,設置水牢 蕭之華
日本殖民台灣,是由日本天皇委派總督,代表日本天皇,行使其統治權。台灣總督府,是日據時期台灣的最高統治機關,其組織的特色是絕對的中央集權。身為台灣總督,總攬台灣的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大權,形成總督絕對的專制的政體,有如台灣的土皇帝或者是軍閥軍頭。 日本殖民台灣之初,採行總督手操台灣人生殺大權的「六三法」,視台灣人為「第三等國民」,除對堅決抗日的愛國志士以及鄉民,實施滅村大屠殺的「剿匪」、「清鄉」以外,即平日維護治安,亦採慘無人道的「笞刑」,並設置「水牢」。 雖經百年的時代風雨,日本人在台灣所設置的「水牢」,目前仍保存有三座。第一座位於台北市,原屬殖民時代的「台北警察署」,即今之台北市大同分局所有。一九九八年,台北市政府將之列為三級古蹟,予以保護。第二座位於嘉義市,在嘉義「獄政博物館」內,維護良好,開放供民眾參觀。第三座位於高雄鳳山的明德班,即日據時代的無線電所內。 水牢建於地下室,高約一百二十公分、半坪大,只能容納一個人。將犯人關入水牢後,開始注水,水淹及犯人頸、鼻,十分痛苦,生不如死。台灣民主先驅蔣渭水,為了爭取台灣設立議會,即曾坐過日本人的水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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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