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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罵,但是不得不罵的事
2009/09/24 14:48:12瀏覽548|回應0|推薦3

很多來過這個部落格的人知道:我是外交部「落跑」的浪人…

中華民國這麼多的「官」兒們,只要是跟外交部沾上邊的,叫得出名號的,我大概都能知道這個傢伙是扁的、圓的、方的、香的、臭的……

簡言之,這些在電視上看起來人五人六的外交官兒們,肚子裡面有什麼實料,是個怎樣的貨色,我知之甚稔!

我早已斷了回部辦事的念頭。部裡面也就那幾個位子,看一群小矮人們在那邊擠來擠去,看了就讓人厭憎。外交部一堆群官兒們整天就是吃飯、應酬、送往迎來!除了做一些「齊人乞食以驕其妻妾」的荒唐勾當外,我不知道這些傢伙是靠什麼在人前人後跩個二五八萬似的!

這其中一個很跩,走路永遠是下巴仰角四十五度,向上管理比做事能幹的「樣板」角色,正是下面新聞的主角:

馬英九總統的高中同學、駐歐盟代表沈呂巡即將出任外交部政務次長,卻被傳出曾浮報館舍租金4百多萬元遭記兩個申誡,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今(24)日批評,「到底是誰任命他的?他犯下的錯誤,爲什麼可以不用被處分,還可以高升當政次?」沈呂巡是傳出在擔任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期間,曾浮報館舍租金4百多萬元遭記兩個申誡,遭到外界強烈質疑不適任,檢方也將了解是否涉及貪瀆。

媒體報導,沈呂巡接任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後,認為只租大樓三樓的辦事處空間不足,因此2005年時又增租一樓作領務大廳,外交部對此編列裝潢費,但沈呂巡想要更好裝潢,為了補足差額,以與房東協議簽訂五年租約,將每個月租金以低報高的方式,讓此筆新增的裝潢費用由房東吸收;最後沈呂巡未經外交部同意,就裝設昂貴水晶吊燈及壁燈18盞,總價73萬元,五年的租約則令政府額外支出435萬元,而昂貴裝潢及水晶燈最後將歸房東所有。

沈呂巡強調,他只有行政疏失,沒有浮報,沒有貪瀆,只有行政疏失。他在與房東簽約前,就談好由房東負擔部分裝潢及照明;後來房東被他抓到浮報租屋面積,他一度要採取法律訴訟,房東可能因此才向外交部政風處人員指稱他負擔裝潢費用;此外,新增燈具只有6盞照明燈及4盞掛畫燈。

對於沈呂巡扯出在2005年擔任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時,疑似圖利國外房東,邱議瑩上午嚴詞質疑,「到底是誰任命他的?他犯下的錯誤,爲什麼可以不用被處分,還可以高升當政次?」

不止是邱意淫質疑沈呂巡,我也很好奇外交部已經缺人缺到這種程度?過去我同儕因為受到長官貪瀆牽連,被一併移送地檢署。雖然只不過是去衙門過個水,最後還是不起訴,但因為留下個「記錄」,在外交部號稱「因為攸關國家安全,所以秉持高道德標準」的任用原則下,事後就以各種方式逼退我這個很盡責的同事!

今天沈歪歪出的「茶包」(trouble)雖然說「可大可小」,但畢竟已經被「記過」處分了,為什麼ㄊ還可以高昇「政務次長」?己身不正,何以正人?這傢伙愛做官,向上管理是出了名的積極!可是用這種「人才」當外交部的的「長官」,以後外交部內數百名官員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引用沈歪歪的「案例」,要求房東「一併負擔」裝潢,出了包也可說是「行政疏失」!小官清潔自愛,只因「池魚之殃」就得另謀生計;大官卻是忝不知恥,擺明了是「偽造文書」、「濫用公帑」,卻還敢硬掰瞎扯,妄想升官!

過去有駐外官員為了自身虛榮,打腫臉皮充胖子,買豪華公務車,再將高出預算的售價浮報在車輛維修費用下。沈呂巡的作法其實如初一轍!這種浮誇的手段除了滿足個人感官享受外,對國家福祉沒有任何實質貢獻!沈呂巡如果真的坐上了外交部政次的位子,只能說:

再次體現馬英九的無能統御,而國安會這個單位又為其「因循苟且」的「扶佐」寫下更惡劣的例子!

話說回來,我慶幸有自己的專業證照可以海闊天空地遨翔!要我去仰沈某某這種貨色的「鼻息」,乾脆拜託Beaver......你殺了我吧!

( 興趣嗜好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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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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