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鸚鵡學人話?
2008/10/24 07:00:35瀏覽1132|回應1|推薦6

陸小三兒拍照的背景應該是芝加哥市林肯公園附近的密西根湖湖畔!林杯很幸運,住在那裡三年,沒碰過這位「金剛」。

已往生的名作家、動物學家、考古通、雜家夏元瑜先生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講狗屁不通的中文半弔子。多年前拜讀,全文早已不復記憶。印象很深的是他在文中「譏笑」那些動輒自稱「本人」的寫作者,我記得他說:「你不是『人』還會說人話嗎?有必要常常提醒讀者你是『人』嗎?」(大意如此)。小時候寫作文時,我也很喜歡左一句「本人」,右一句「本人」,覺得這樣讀起來,好像比較有學問。讀了夏先生那篇文章後,我每次想寫「本人」時,感覺手好像會抽筋,有種被鞭子打到的疼痛。

夏元瑜先生

你覺得他像不像前美國連准會主席葛林斯潘

這個陸小三兒有多喜歡用「本人」這詞兒,有空時,大家不妨去ㄊ的「部落格」研究、研究!

陸念慈「發飆」了:

「......

因此本人隨後發表「八佾舞?開中門?馬皇強姦孔廟有沒有高潮?」一文,沒想到不久之後,UDN 系統管理者電小二竟然連事先通知都沒有,不但未經本人同意徑自粗暴刪除文章,將本人自「政治異言堂 Blogs」排除,還威脅要永久停權砍掉本人帳號?(這傢伙很喜歡用「?」ㄋㄟ!國中時「國文」肯定沒學好,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悲哀!.........試問,這算哪門子「異言堂」?既然如此,UDN 何不將其正名為「一言堂」以免欺世盜名?

.......................


或許聯合線上認為「部落格是我開,首頁是我栽,想要寫文章,我規必遵守」!問題是,電小二之雙重標準令人不解?不久之前,本人文章遭中國網友剽竊(註一),已經明顯違法,??????(明顯違法?陸小三以為ㄊ是「法官」嗎?ㄊ看一眼,就可以知道「明顯違法」,那接下來是不是通通抓去槍斃咧?)..........然而電小二對本人卻是毫不通知就徑自粗暴刪文,立即將本人自「政治異言堂 Blogs」排除,還留言誣指本人「穢言鄙語」、「侮辱他人」?威脅不排除將本人永久停權?........」

這短短一段話,就抓到了八次「本人」,如果你無聊到去ㄊ的網站上逛逛,你會發現ㄊ無時無刻不在提醒你:

「yo! man! hey, i am a 「man」, yo!」

哪一種野生動物會學講人話,但是需要常常提醒人家「ㄊ是『人』」呢?鸚鵡嗎?巴西有種大鸚鵡,不是parrot,叫macaw,中文學名叫「金剛鸚鵡」!嗯!interesting!!鸚鵡講話自稱「本人」??

( 興趣嗜好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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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nternshu&aid=232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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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li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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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2008/10/2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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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LP-0856(hunternshu) 於 2008-10-24 11:36 回覆: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