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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西口》侵权官司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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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西口》侵权官司尘埃落定

电视剧《走西口》音乐侵权 八旬老人获补偿2.5万
2012年02月16日 来源:太原晚报 

 

  
八旬老人获得补偿费2.5万元
 
(记者赵亮)

 

 
电视剧《走西口》同名片尾曲侵权案日前尘埃落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该电视剧拍摄制作公司弘基世纪(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权,经调解,弘基世纪公司向民歌《走西口》收录整理者、82岁的王华老人支付补偿费2.5万元。

  
“哥哥我走西口,小妹妹你实在难留,手拉着哥哥的手,送哥送到大门口。”2009年1月,央视开年大戏《走西口》热播,山西民歌《走西口》再次唱红。

今年82岁的王华,退休前是西山矿务局职工教育办公室主任教研员。

1942年,王华走访吕梁山区,用简谱记录下民歌《走西口》,整理好歌词,并为歌曲定下调式、节拍,王华将民间口口传唱的《走西口》首次编写成完整的歌曲。

1950年7月《山西民歌》一书出版,王华以笔名“华夫”发表了民歌《走西口》的简谱和歌词。

2003年,山西省版权局为歌曲收录整理者王华颁发了民歌《走西口》版权证书。

2009年,央视播出的电视剧《走西口》共52集,歌曲《走西口》出现3次,主旋律播出189次,民歌变奏曲出现209次,合计401分钟。

2011年12月9日,王华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视剧《走西口》制片方支付10万元版权费。

2012年2月9日,朝阳区法院认定该电视剧拍摄制作公司弘基世纪(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权,并对双方进行民事调解,王华与弘基世纪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弘基世纪公司向王华支付补偿金2.5万元。


 
 
附:《走西口》侵权官司来龙去脉。


央视制作的电视剧《走西口》在全国热播之后,著名的山西民歌《走西口》也随着电视剧成为家喻户晓。

然而,山西的退休职工王华老先生出来指控央视侵权,因为,他拥有山西民歌《走西口》的版权。

如同许多其它的优秀民间音樂一样,山西民歌《走西口》过去也只是在民间靠着祖祖辈辈,口口相传,也不知流传了多少年,还从未有人谱记并公开发表的。
 

1939年,王华还是一个6岁的孩子时,流传于山西吕梁山区隰、孝交界山乡百姓口中的一首《走西口》深深打动了他。

1942年3月,王华在抗敌演剧第二宣传队学会了乐理知识,便使用简语整理、记录了这首动人的山西民歌。这才9岁的孩纸啊。

1950年4月,新中国成立不久,王华以“华夫”作为笔名,整理改编了这首民歌,刊载于《山西民歌》一书上。
 
 
从王洛宾获得青海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版权的信息发布后,王华四处搜集资料、寻找可以证明他创作、发表《走西口》这首歌的证明人。经过多年努力及山西省版权局严格审查,2003年12月23日,山西省版权协会依法向王华颁发了由山西省版权局制的 《作品登记证》,确定了音乐作品《走西口》、《割韭菜》作者为华夫,著作权人为王华,作品完成日期为1942年5月。
 
 
2005年,山西省电视台制作播出了晋商题材京剧音乐电视剧《哥哥你走西口》,王华认为剧中音乐源于他记录的山西民歌《走西口》,而制片方未经他允许改编、使用此歌曲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

在太原市新闻出版局与山西省电视台制作中心协商后,王老先生领到了第一笔版权费1800元。


央视在不知道这首歌已有版权的情况下,侵权将这首歌以及音樂使用在电视剧里达数百分钟。
 
 
针对此事,央视电视剧《走西口》歌曲作曲人郭晓天表示,从学生时代学习《走西口》一直到为电视剧《走西口》作曲,他只知道《走西口》是山西民歌。

2000年到山西采风时也知道这首歌在百姓之间传唱,还和当时的山西省音协秘书长交流过,但并未听说过这首歌是有著作权的。

郭晓天曾表示愿意登门向王华老先生道歉,并给予两到三万元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标准,在电视剧中侵权使用他人作品,侵权方应按照每分钟1500元到2000元的标准给予赔偿,那么,王老先生作品被使用401分钟,应得赔偿为七八十万元,远远高于央视方所说的两三万元。此前,类似案例也依据了这样的标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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