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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第七十四圖覽 第九殿 平等王
2011/08/04 22:17:20瀏覽423|回應0|推薦0

(本圖載自江逸子所繪"地獄變相圖卷")

76 第七十四圖覽 第九殿 平等王

    經過七大地獄之苦,罪眾早已是「焦頭爛額」,然若要消竟罪業,還是得走完業報全程。經一年罪魂仍未投生,無非是惡中之大惡者,還轉來第九殿受報;此殿的主審官是「平等王」,司掌「阿鼻大地獄」,乃是無間地獄之極至,與它獄別異處,厥在「承審一切冤眾陳情」,故實際上是一「申冤處」;罪人來此便會遭到冤魂申告,仇人見面分外眼紅,舉證歷歷不得不伏首認罪。來此地獄眾生,各個莫不悽慘神傷,凡見他人受報不及於己,便會心生怨懟,絞盡腦汁設想他人的不是,不教他墮入十八層地獄,心有未甘;這便是地獄眾生的普遍現象。所以,冤冤相報無了期,罪上加罪就直入「阿鼻大地獄」。

《正法念處經》卷十三〈地獄品之九〉云:「阿鼻地獄業報千倍於七大地獄,若人造作五逆惡業,於地獄中身長五百由旬,為八十種蟲所食,八十風所殺(如:毛蟲,毛過風殺)。若生人中,百命二十年盡,思求皆不可得,常夢不饒益事,所食不得本味,心驚身熱口鹹苦,觸鄙聞惡嗅爛臭,普身逼惱,一切身分皆悉破壞。」除五逆之人常處阿鼻地獄外,佛於《佛說因緣僧護經》中特別告戒僧護說:「食眾僧物、盜用佛物、破比丘淨戒、犯淨行尼與作一闡提者,恒在阿鼻地獄中。」恒者,餘業不盡,無以出離。佛復說:「斷施眾僧物、斷施僧食、劫僧器物、令不得施與法說非法、非法說法五者,同受地獄、餓鬼之報,鬼形長大,常處獄中。」由是可知,五逆十惡之人,雖因貪瞋癡造作殺盜淫而歷諸獄之苦,然仍逃不了冤家遞狀申訴一關,還要常處無間極至的阿鼻大地獄中。

何謂「阿鼻」?佛於《佛說觀佛三昧法經》中告阿難云:「阿鼻者,無遮、無間、無動、極熱極惱、不閑不住、大火猛熱,猛火入心名阿鼻地獄。」阿鼻地獄感召「趣果無間、受苦無間、時無間、命無間、身形無間」等五事業,故為無間獄。依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卷六十二〈云何品〉所載,無間地獄位於閻浮提向下二萬由旬處;推言之,此處直指地心,陰暗火熱,赤焰上衝大海燋沃山下(見於《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五〈觀佛心品〉第四)

地獄由心所起,由業所造,其量無邊,難以計數妙法蓮華經》〈馬鳴菩薩品第三十〉云:「四天下合有九百億地獄。」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則說:「地獄眾多,如阿鼻地獄、十八小地獄、十八飲銅地獄、五百億銅柱地獄、五百億鐵網地獄……。」然較為世人所接受的厥為「十八層地獄」,《佛說十八泥犁經》云:「惡死入泥犁(地獄),火泥犁有八,位於地半以下,寒泥犁有十,居於天地之際。」後因教化之便,多著墨於陰暗火熱之火泥犁,故又有耳熟之「八大地獄」之說。《佛說長阿含經》卷十九〈第四分世記經地獄品第四〉云:「八大地獄,其一地獄,有十六小地獄。」如此算來地獄有一百三十六界,然若依《正法念處經》所列,則有一百二十五處大小地獄;吾人姑且不論九百億或一百二十五之差,所須警惕者惟在「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如此,諸多無間又何相干。 (淨域 2006.11.29)

    下文接 77 第七十五圖覽 蜂蠍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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