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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第五十七圖覽 虎啖地獄
2010/09/03 20:11:01瀏覽666|回應0|推薦3

(本圖載自江逸子所繪"地獄變相圖卷")

59 第五十七圖覽  虎啖地獄

    啖者,吃也;虎啖地獄處即是被虎所食。在世間人吃老虎不足奇,但是人被老虎所食,卻是一件驚天動地之事,故有「周處除三害」與「武松打虎」的流傳。人與老虎誰聰明?誰勇猛?明朝宰相劉基在《郁離子》〈麋虎〉篇中有精闢的看法,他說:「虎之力於人,不啻倍也。虎利其爪牙而人無之,又倍其力焉,則人之食於虎也,無怪矣。然虎之食人不恒見,而虎之皮人常寢處之,何哉?虎用力,人用智;虎自用其爪牙,而人用物。故力之用一,而智之用百;爪牙之用各一,而物之用百。以一敵百,雖猛不必勝。故人之為虎食者,有智與物而不能用者也。是故天下之用力而不用智,與自用而不用人者,皆虎之類也,其為人獲而寢處其皮也,何足怪哉!」此篇文章雖是寓言式散文,但寓意深遠;簡言之,人被外環境左右(虎食)歸因於「少智難用」、「邪智偏用」與「大智誤用」,愚癡者僅能以力搏虎,邪思者與虎謀皮,自是者騎虎難下,最後都反遭老虎吞噬。

    人類常貪口腹之欲,每因愚、邪自以為是,設陷網捕山珍海味,啃骨食肉殘殺生靈,如是造作冤厲爭索,你吃牠來牠吃你。此外懷孕中婦女以藥化胎,亦得如是果報,《餓鬼報應經》云:「妊身化胎報在地獄,有身無手足,於曠野受虎豹鵰鷲搏撮,爭相食之。」俗謂「虎毒不食子」,若失去悲心任意扼殺生命,其殘狠更甚於禽獸,又怎能逃脫虎啖之報呢?

    世上還有比貪欲、化胎更凶殘的,其殘狠更猛於虎,我們稱之為「苛政」。這「苛政」並不是一種動物,而是掌權者所謀劃出來的政策,其出發點在於「中飽私囊」或「鞏固權位」,結果卻是「民不聊生」、「痛苦加劇」;如:一九七O年代,赤棉波布政權統治高棉期間,濫殺一百七十萬無辜百姓,其中多為中產階級的精英分子,全國人口銳減三分之一,人才凋零,致使柬埔寨重建後,國家迄今仍無法邁上軌道。又如:東非盧安達長期發生種族衝突,一九九四年四月六日,胡圖族總統哈比亞利馬納的座機被襲身亡,引發「盧安達大屠殺」,三個月間,圖西族人被殺近一百萬人,大批勞動人口喪失,許多婦女成為寡婦,十四歲以下的兒童佔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國家經濟處於崩潰的邊緣。

    對一般人而言,所謂的「鬥力而邪智」,就可能是「狐假虎威」,藉上司之威欺壓同僚;也可能是「矯令傳檄」,假師長之名誤傳訊息;或可能是「天馬行空」,口說一套,腳行一套;凡此種種的舉措,既不利己又損人,當令入「虎啖地獄」受報,千百萬冤魂化為厲虎來爭索,你咬人一口,當還人滿嘴,這厲虎不僅吃你的肉,還要啃你的骨,吸你的血,直待心毒滅盡,仁心生起,方才消除罪業。 (淨域 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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