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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有為法
2015/03/12 10:28:17瀏覽150|回應0|推薦2

190 – 有為法

 

    雪公說:「何等為有為法?《華嚴經》云:『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界。』三界為眾生所造所依,此等皆是有為法。其義理概約有三:第一、為眾緣聚集。因緣和合而現其相,譬如:土石聚集成山、氫氧化合為水、五蘊假合為人身。第二、為繫屬因緣。三世相續乃因緣繫屬之故,譬如:有愛取必有生死;今日試爆核彈者,他日必毀人群,又再而自毀。第三、為有所得故。有得必有失,譬如:得位必失位,有為法無不都是如此。《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故知有為法有生、住、異、滅。我人學佛亦是有為,然而為了解去纏縛,不造三界但顯無為,是不可與世間有為法相提並論的。」

 

感想: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非是讓人執落於空相,而消極無所作為。反之,乃要知其無以究竟了脫生死,進而為解去生世流轉六道之苦受,便要於此生修離三界。

 

淨域—2015.03.12

 

 

 

 

 

接下文  191 – 無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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