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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早的人,想要得到“當地的名產”,似乎就只有一個辦法,還真的就只有那麼一個,是唯一的一個辦法,那就是“請蒞臨現場”!
現在的人想要得到“當地的名產”,途徑可多了,反正誰都知道的比老頭多,就不必說啦。
但卻有一件事,就不知道誰能有答案了,反正是同樣的一句話:“老頭不知道”!
事情也簡單:“伴手禮,在地人為什麼也同價”?
事情不知道也就不會有問題,壞就壞在現在的人嘴大話多,偏偏像老頭這樣的人天生的就耳朵尖的腦袋小。因為耳朵尖,所以不該聽到的,耳朵貼到墻壁上也要給它聽到,又因為腦袋小,所以心眼就小,隨便聽到什麼的,都轉不了彎的一定鑽進死角。這就是伴手禮問題發生的原因。
所以呢,這個問題原來是不存在的,而除了老頭以外的,這個問題也不應該存在的。
不過還是信手拈來的多敲幾個鍵,記錄在此,表示老頭曾經有此一問。
自從,有了“伴手禮”的這個名稱之後,它就和“旅遊”事業扯在了一起。今天的街頭現實說明了:“沒有伴手禮的地方,也就沒有觀光事業”!
所以,伴手禮的名店,必定是旅遊團的集散地之一。
老頭耳尖聽到的,這個伴手禮能夠五五對分的是“店大欺客”,所以四六就成了常態規矩。
店小?
店小就可能連三七都免談的啦,因為大團隊上下客的不方便不來啦!
雖然四六是常態,但還是拿五五來哭訴吧。
老頭三不五時的總是要去名店買點流口水的東東,那無可避免的,也就總是要像進了聯合國會場的那樣。然後得注意走向,千萬別進入一群人中成為那群人中被驚異的外國人,好在的是老頭常以“藍白拖”當身份證,所以萬一走錯,眾人也會禮讓出空間來。
然後老頭付的是新臺幣,新臺幣卻沒有在櫃臺後面“退我五五”!
但是看其他那些人雙手拎著大包小袋的魚貫登高時,店家收銀機裡的新臺幣卻也同時的“五五”跟去了!
老頭跟自己吶喊:“我是客人”,然後轉個身的再對周圍吶喊:“這個客人是我帶來的!”
“五五”不符合嗎?
這就是老頭鑽牛角尖自己找回來的問題,是耳朵尖又兼腦袋小所衍生出來的問題:
商家五五,賣三還能賺一!
那麼面對像老頭這樣的在地人客時,豈不就是賣三賺五?
搞通了,原來伴手禮名店的經營是這樣的,
“五五對分”是在造勢造量降低成本,而跟著自己進門的在地人客,這些人才是幫忙疊出新臺幣利潤的主力!
所以老頭也想通了,得去訂做一件雙面穿的馬甲背心。
埋單付款時穿出正面四個字:“我是人客”。用“人客”二字,說明是在地的客人。
埋單完畢後反穿背心亮出二行字,第一行是:“我是這個人客的導遊”,第二行字是:“我是迪爵125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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