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乳癌病例開始的醫事質疑
突然獲悉朋友的母親罹患乳癌,讓人驚訝的不是這個已經發生的事實,而是今天對乳癌的醫事態度。
從知道“乳癌自我檢查”這個字眼到今天,至少也是40年了,但是除了更多的“猜測”和“推測”外,對于乳癌,似乎還都依然在一片朦朧之中。只是這麼多年所推動的研究和自檢結果,卻是死亡率從十多年前的8.91/每十萬人,升高到9.48/每十萬人,為什麼?
從醫事程序來看,在自檢發現了硬塊以后,醫師會再做乳房檢查以及進一步的乳房超音波或者乳房攝影。若確實有腫瘤的發現,再做針吸或切片檢查,以確定為癌細胞。
若確定為乳癌,進一步的檢查,包括它的期別、腫瘤的大小、淋巴腺的轉移,腫瘤的病理特性,賀爾蒙接受器 (Estrogen receptor或progesterone receptor)是否呈現陽性反應,年齡以及是否停經,以及身體狀態,然后才決定接受的治療計劃以及預後。
朋友的母親很乖的每年去檢查,而且是做的乳房攝影檢查,她也每年都獲得“好女性”的評語。但是就在一個月前,她在自檢時發現了擁上心頭的黑影:“乳房有個硬塊”!
然后她去了最南端的那個大“大醫院”,那個號稱要致力於“與癌症對戰”的那個大醫院。
第一次去是做超音波 ,醫生只說看起來硬塊不大,應該還好。
第二次去就做乳房攝影。
第三次又排時間,是去看報告,醫生說建議下次切片。
第四次就是所謂的手術切片,手術後,病患被告知已經將腫瘤直接切除了。
第五次就是上星期,醫院告知化驗結果表示為惡性。
所以要再排定第六次就醫,要再做手術。
對于醫事的程序,我們的疑問先暫緩,而是先問癌細胞的成長。
對於乳癌,之前只看過對成長超慢的質疑,它可以慢到終生都不足以發生影響,卻沒有看過攝影正常而隔了三、二個月卻自檢出病灶的超快案例,那麼,當朋友母親的病灶被切除後,它會成為案例嗎?
然后,再來看這個前后的手術,
當進手術房之前,病患及家屬知道的是“切片檢查”,但其實是簽了手術同意書而進行的“病灶摘除”手術,之后又再依據對病灶的化驗,而確定是惡性瘤,要再做一次手術。
依照“切片而決定摘除”的事實來說,這是醫事的標準程序,說明了這個病灶體積很小。既然很小,而醫學報告中說的:“如果是乳葉癌之原位癌,它有25%會演變成癌症的可能”,那麼那另外的75%呢?為什麼現在的標準程序是一刀切?
搞不懂的是,病灶都切除了,現在確定為惡性瘤之后,又要再做手術又是針對什麼的手術了?是將相關的淋巴組織都切掉嗎?
既然它是原位癌,那麼再次的需要手術是肇因於它的已經擴散,還是基于怕它有了擴散?
這將是個有答案等於沒有答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