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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前任市長的功過,說“京華城”,也只不過就是個圖利他人,而眼睛放大一點看看,98歲都能封爵的時候,什麼是“圖利他人”? 那麼焦點要放哪裡? 以其“官責”來說,其實是大巨蛋!
當年是前任市長在出馬時不被阿哥看好,但是人家當選了,而當選之後風靡台灣的大事就是攔下了阿哥的“大巨蛋”,臚列了百項以上的缺失,是從事關“公共安全”的項目直到“建築法規”的玩弄藐視,所以當然要攔下。 而這個同時,前任市長大人的金句,則是“我又沒拿他的錢”,這是政治清白的嗆聲,那麼影射的又是誰?
然後吶? 不知道! 知道的是大巨蛋的工程化整為零,低調之下在帷幕裡摸黑進行直到建築體完成。 至於前任市長大人呢? 之後就再也“沒說話”就是了!
接著的是現任市長大人就座。 這說大巨蛋,就活像是國民黨的圖標一樣,火熱的緣起是那位港生,交付落印的是繼任的將官二代,在前任的靜默之後,這就是新任的市長大人上手。 所以,大巨蛋,那算是之前二位市長大人的成全,是上座三天就大印落下,是前任非國民黨的市長給攔下! 然後吶,當舞台再次的回到國民黨手中之後,新官上任的第一句話不是其它的市政建設新意,而是“一貫相承”之下的,大聲大巨蛋要搶在十一月底前拿到使用執照。
反正這前後就沒看見什麼“工程再變更”,所以“公共安全”吶,也就責由舉辦活動的“主辦單位”去負責。 那麼要說“建築法規”? 法規是對老百姓說的!
所以,反正這是今天就能“超前明白”的事: “大巨蛋是在前任市長手中對於建築工程的監督過失,是建築商的良心和施工問題,是活動承辦單位的計劃不周和善後責任。” 而至於大巨蛋這樣的“超大型”政府公共工程,政府又是去了哪裡? 不知道!
知道的是,新任衙門大人正全力追求他所熱衷的“棒球”,正全力期望打造出“超級杯”那樣的聖誕狂熱,期望的是美式場景在大巨蛋! 所以,大聲“十一月底以前一定要拿到使用執照”之外,自始至終,就是沒說政府在“公共安全”上的責任和立場! 也就更沒人再去提及當年的百多項工程缺失和公安疑問了!
自求多福啦! 因為在國民黨,要說李國鼎之流人物,這是二十多年來,已經成為空前絕後的論斷,甚至,今天連三代都能讓先祖蒙羞! 就說是碩果也算是僅存的靠譜,王委員女士,妳的高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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