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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愛的死去活來的故事與我無關,因為我沒經歷過,上輩子沒機會扮演七世夫妻,下輩子想來也是不會有的。
但是因為別人有了愛,而讓我感情受傷,直到想死想活的,這個我不只是知道,而是感同身受。
其實我沒說真話!
真實而完整的那句話應該是:“我正在這樣的折磨與煎熬之中”。
沒說真話,是因為我覺得挺沒面子的,雖然臺灣今天正有五十萬人和我處境一樣,正淪陷在配偶外遇的流風中,但是,我還是覺得沒面子!
看到新聞中她死了,死在自己點燃的煤炭裡,有什麽理由需要覺得意外的呢?
如果妳或你,還沒有經驗過外遇或是還沒有被外遇所波及、陷害;或者說,妳或你還不是五十萬這一族的,妳或你還就真的沒資格來質疑爲什麽要死!
其實也不需要去問外遇中的男女情是何物,因為那是他們的事,想死想活的,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而是要去問被波及、被陷害的!
問問這五十萬人吧,外遇真的是因為“對象更好、更有吸引力嗎?”
其實,問問我也是可以的!
如果真要有個三、四十歲的豐滿女人,任何時間來問我搞搞外遇如何?我肯定立即點頭!除了旅館的鐘點費、吃飯錢,她的一切,包括了生老病死的都與我無關,豈不快哉?
結婚二十多年的一位母親大人,突然一臉錯愕而驚慌虛脫的看著他先生,男人很冷靜的說著,他在外面有了個四十歲的女人,已經交往了一陣子,現在要她老婆決定一下,二個方案:
一個是離婚,
另一個則是一切維持現狀,只是他來扮演“齊人”。
男女雙方都是有社會地位的人,而他們的這個家庭,歷來都是二人任職機構裡的模範家庭,她丟不下這個臉。
她悲泣著上網求助,從署名徵信社的到建議原諒的各種答覆有一堆,但是就沒有任何一個答覆能夠告訴她,當她擁枕獨眠的時候,眼前的空枕上的男人卻在另一個女人的懷裡,她要怎麼“忘記”?
要怎麼“原諒”?
當男人回到這個家時,她依然是法律上的妻子,當她不得不寬衣解帶時,眼淚卻再也滴不下來。
離婚,既然不可能,而每天每刻的,她想到的都是男人在哪裡?
看著孩子,卻更會想到男人在哪裡?
獨自開車在上下班的來回路上時,她經常的會因為心口的那種虛脫難忍,而不得不將車停靠路邊。
這樣的生活她已經承受了半年了,在泣訴中,她說著:
“我不知道這半年來的日子是怎麼過來的,我不知道我還能忍受多久,我經常的想到走了算了,可是看見二個孩子我就想哭。”
我知道的例子不算多,因為我心痛,所以,我去看是否還有人和我一樣的也心痛,所以,我知道了這些例子。
前後也就是一個多月的時間,僅僅是在“知識”上的“煩惱心事”,我就知道了十個人的故事,而其中的二位是父親。
想走?
這是這八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共有的激動反應。
但是就在今天,我知道真的走了一個母親。
剛獲得的新身價並沒有給她歡欣,沒有沖淡她分居一年的心中苦,反而興起了她更多的感傷,她終於還是承受不住而選擇走人。
她走的淒涼,因為她的男人對於她的走,反應竟然那麼的冷淡!
下一個走的會是誰?
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白色的繩子在黑夜中,依然會是淒涼的印記!
都說著呢,外遇是自我意識的抬頭!
那麼,婚姻的價值和社會規範又是為什麼而低頭了呢?
這個問題無需我去找答案,我只要知道“黃泉路上總淒涼”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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