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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前夕,聽著的卻是一個母親的抱怨。 說的是三件事 第一個就是育兒津貼 第二個是單親補助 第三個是準公托
從表面來看,這是三個方向上的三件不同標的事,是分別對於人口政策,單親負擔和幼兒教育,針對這三個宗旨所擬訂的鼓勵和補助,但是在思想“進步”之下,竟然萬宗歸一,當三件事集中在一個點上時,結果竟然是個“零”。 這裡說的對象,是一位單親母親,說的是帶著一個娃兒的實際經歷。
孩子出生在一個親友簡單的家庭中,就一歲,父親走了剩下個母親,好在還有個單薪算是能勉強撐著。 當時母親是先離了婚隨即成為單親,也認了成為單親和離婚先後之間的差別待異,所以母親有這個心理準備,隔年自己以為有育兒津貼和單親補助二項去做申請的時後,竟然才知道了是“二選一”,面對選項,單親母親決定了放棄單親補助,因為金額分別是2500 和1900,當然是選擇2500 的育兒津貼。
那麼人口政策下的育兒事實,和單親福利下的單親事實,二者分別都存在時,當時所凸顯的第一個矛盾,二個不同方向上的事實,為什麼“二選一”? 孩子的母親捏著鼻子認了,這是台灣不是英國,不是瑞典,每個月不足一百美元的育兒津貼,不領也只是白不領,因為自己也繳稅的!
孩子一年年的長大,去了托兒所,接著是在同一個園子進了幼兒園。 私立的,但是口碑不錯就是個好。 說收費,也還當準,都在合理的範圍裡面,單親母親的薪資還能擔的住。 每天早上可以比別人早一點就送孩子進園子,十點有點心,中午有午餐,下午三點另外的一次點心,除了一般的教育活動,每個星期四還要穿遠動服,因為有體育活動,重要的是放學。說四點半,但是自己五點半才能抵達接孩子,也只是和學校事先打了招呼就行。
孩子終於進大班了,新政策來了,“準公托”之下,說的是教育費用國家補貼,聽著真感動,開學時的“註冊費用”免了,雖然其他費用並沒減少。 也開學了。 但既然是國家補貼了幼兒園教育費用,那麼通知跟著就來了,說是“育兒津貼”就不應該“重複申領”,所以第一件事,育兒津貼沒了。 這是第二個矛盾,國家人口政策下的育兒津貼究竟是什麼?如果是針對“教育”,那麼零到二歲的“教育” 是什麼? 要說是“生育”,那麼生育難道就只是個幼兒園教育?
然後,… 既然是幼兒園成了“準公托”,原來在“刀口邊緣”的“教師學生數”去了“公托”的標準,所以在“將本求利”之下,每個星期的體育活動沒了,然後,… 四點半下課,每延遲半小時去接孩童,得另外支付延遲費用。 這就幽默了,一個月當它22天,騎個摩托車,距離二十多分鐘路程的五點準時上下班族,竟然為了這個“準公托”下的延遲接孩子,每月能多出來破千的費用。
單親和離婚先後之間的歧視不值得說,育兒津貼沒了也算了,幼兒園的教育實質後退也閉上眼睛,但補助和津貼都沒了卻還多出來了費用支出。 如果要這麼的搞政策,那麼幼兒園“準公托”又何苦多此一舉?
萬宗歸一,選舉口號下的逐條呼喊,最後卻是個歸零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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