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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1 23:55:31瀏覽275|回應0|推薦2 | |
「我述說我所行的,你應允了我;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詩119:26 我有兩個孩子,老大是男的,老二是女的。老大從小就展現了男性不善言語的天生特質,女兒則我口說我心,對於表達毫無困難。 兩個都上學之後,我們的對話常是這樣:你們今天在學校如何?兒子:很好啊!然後就天下太平沒事可說了;女兒則將她特別感興趣的,或者感覺有疑問的,巨細靡遺報告一遍,或提出討論。 記得剛結婚,當兩個人有不愉快時,我就沉默不語。對我來說,你既然愛我,就應該懂我啊!可是我先生卻會一直追問:怎麼了?你要說話呀!你要說我才能知道。生長在有四個女生的家庭裡,許多事我們不需要講,就能彼此了解。我從來沒想過,「述說」在人與人之間,特別是夫妻,竟是如此重要。 在我的經驗裡,我會想要對你「述說」而不是對他,是因為我在乎你,我要你參與我生命的經歷,我要知道你的回應是什麼,我要藉這機會讓你認識我,也幫助我認識你,因為,我愛你。 我常常是在重新思考和整理當中,認識自己以及更本質的層面,「述說」對我的好處就在這裡。對「述說」的我而言,最傷痛的地方是:我對「你」說,你卻把自己當作「他」,對我所說的毫不珍惜,或妄加批判。不同的角色認定,帶來了距離與期待的落差,成了彼此關係的致命傷。 詩人在這句話裡,同樣用了兩個代名詞「我」和「你」,但「我」出現的比例多過「你」。 對詩人來說,是否和我一樣,是藉著對神的「述說」來整理、認識自己?人,其實常常並不真得認識自己。我們所以為的好,常在我們的不夠了解中,給他人帶來傷害而不自知。 「應允」在希伯來原文裡,意思是「回答」。當詩人向神「述說」他自己時,他渴望神參與、進入他的生命裡,而從他的經驗中我們可知,神沒有留下他獨自旁白,神回應了他,神讓他知道祂懂得他,在乎他,愛他。 因此詩人忍不住對神說,教導我,用你的律例教訓我,我也要聽祢說,我好想認識祢,因為我也好愛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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