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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13:27:04瀏覽165|回應1|推薦9 | |
江國慶冤獄案只能追到陳肇敏嗎? 江國慶姦殺女童案,今年九月軍事法院改判無罪,依刑事補償法啟動賠償機制,支付的賠償金一億三一八萬五千元,且已支付家屬完畢,國防部將向前部長陳肇敏等八名涉及構成冤獄的軍職法官及檢調人員求償,已對八人提出假扣押聲請。 但如逆向檢視該案全貌,姦殺女童雖已另鎖定對象,但遲遲尚未偵察終結,未正式宣告偵破,其中變化必將甚多,除涉及造成冤獄的相關人員罪行輕重有無,而且,只要全案未正式宣告偵破,所有該案相關人員,均應不能全身而退。 此時國防部冒然向前部長陳肇敏等八名涉及軍官求償,並對其財產假扣押,其中尚有可置喙的空間及爭議。 該案就只追訴到陳肇敏嗎?當時施壓軍方辦案的李登輝沒有責任嗎?從14年前該案發生,到執行槍決,江父四處陳請,共歷任李登輝及陳水扁,為甚麼到馬英九才得以昭雪,難道李登輝及陳水扁沒有責任嗎? 各級法官及檢察官造成的冤獄有沒有假扣押他們的財產追討回來! 本案江國慶冤獄已定,造成冤獄的相關人員,固然可惡,冤死的江國慶,已沉冤昭雪,也是司法界的一項莫大公德。 但翻開法界,有多少還未昭雪?太多的司法檢察官因怠墮、糊塗、偏執,該作為不作為,致造成一堆冤錯假案,但從未像這次國防部辦江國慶案子,那麼的爽快利落的啟動賠償機制後,向錯判的法官或錯誤作為的檢察官提出求償,或假扣押的,足見軍法雖有誤判,此風不可長,但軍法的自我檢討,及負責的作風,亦值得一般司法院各級法官及各級檢察官效法的。 我們正瞪大眼看一般司法院各級法官及各級檢察官,你們以前因錯判,造成冤獄,國家賠了的錢,有沒有假扣押你們的財產,向你們追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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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