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所有公務人員都知道,公務員請領家人的喪葬補助費是按規定支給,並非看你實際花費多少即補助多少。換言之無論他花費多少辦喪禮,都是領固定五個月月薪的喪葬補助費,這是不需要檢據報銷的,和我們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完全不同,沒有以少報多或是以假收據多報的困擾。其實,不僅公務人員,勞保員工也有可請領喪葬補助費的規定。
議員問政要有知識,沒知識也要多作功課,隨便問一個軍公教人員也知道,領取一定標準的喪葬補助費,和生育補助費、結婚補助費都是同樣的道理,這和什麼「社會觀感」好不好毫無關連!媒體也不應隨便聽說傳聞,就見獵心喜,胡亂報導!
另外亦要呼籲馬市長,要堅強些走自己的路,不要像騎驢父子一般,不論牽驢、騎驢一被批評就趕快變更作法,這樣反而沒有自己的格調!馬市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