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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踢館 傳高層急電檢察總長介入?
2008/03/31 15:34:22瀏覽1178|回應0|推薦1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已經結束,在選戰關鍵時刻一度造成藍營民調重挫的312維新館踢館事件,「帶頭」踢館的立委費鴻泰,事後質疑遭設局陷害,雖然檢方還在調查藍、綠陣營雙方的刑事提控,但事件發生時,外界忽略了綠營「要求檢察官到場才放人」的問題,看似裡所當然,但其中卻大有文章。

檢察官 直接前往事發現場的維新館

依據檢察機關處理群眾突發事件注意要點規定,群眾突發事件的現場,由警察機關處理,檢察長必要時得指派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到「前進指揮所」了解狀況即可,而不是衝突事件的現場,但312踢館事件,檢察官卻直接前往事發現場的維新館,而非前進指揮所。

如果檢察官以本案特殊,「例外」抵達現場,也情有可原,不過,據了解,本案是因在檢察總長接獲扁政府一位高層官員的電話後,才發生檢察官直接到場現,再加上長昌總部不時高喊的「等檢察官來才放人」,整個事件已經不單純,「配合的很巧妙」難怪費鴻泰等人要說是被「設局陷害」。

場景回到312當天下午,費鴻泰等4名立委被綠營指控「侵門踏戶」,並被限制在台灣維新館3樓電梯時,同一時間,全國的檢察長正在司法院3樓大禮堂召開檢察長會議,此時,扁政府一名高層急電檢察總長陳聰明,陳聰明短暫離開會場,不久,陳聰明再度返回會場,直接走向在場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蔡清祥,蔡隨即附耳講話,未久起身離座。

據了解,由於陳聰明一度誤以為長昌競選總部台灣維新館座落的地點,屬於士林地檢署轄區,經了解後,陳聰明馬上找了在場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告知請檢察官處理維新館衝突事件。

王添盛立即電話指示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告知密切注意衝突事件的發展,未久,檢方因應大選查察的檢方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侯名皇也接到來自警方的通報,警方表示將派車前往北檢接檢察官到場。

北市警局 原堅持由警方處理即可

據了解,在此一敏感時刻,台北市警局原堅持由警方自行處理即可,但警政高層則傳達給中山警分局長謝文傑要等待檢察官到場再行處裡,中山警方無奈,按兵不動,只好等檢察官人來了再說。接著,長昌競選總部,謝陣營幕僚包括發言人謝欣霓等人,帶領總部人員高喊「現行犯」,同時透露出不信任警方執行的訊息,要求檢察官到場才放人。

台北地檢署根據檢察長王添盛的指示,嚴密注意事件發展,由於北檢當時並未指派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到場,而是先行了解事件經過,由於北檢的慎重,直到當天晚上近7時許,才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直接抵達台灣維新館1樓,而未造成「檢察官抓現行犯」的景象。

據了解,當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抵達現場時,長昌競選總幹事李應元,面交已經「準備好」的告訴狀,同時口頭提出對費鴻泰等人的告訴,檢察官隨後再轉往中山警分局圓山派出所,接受費鴻泰等人的指控。

費鴻泰當初接到的「檢舉」來源,在立法院財委會,第一金控總經理黃獻全為何3度保證維新館4樓以上是「空屋」,當時是財政部長何志欽、第一金控人員「主動」邀他們4名立委前往勘察,還是費等執意要去,去了維新館13樓時,謝幕僚林耀文口出立委有這麼大嗎? 「迎接」踢館立委,搭乘電梯欲下到1樓時,電梯竟在3樓就鎖死不動了,然後,原被卡在13的媒體記者,下電梯時,也被控制在3樓才打開。

很巧 現場等檢察官來抓現行犯

還原事件經過,加上來自扁政府高層直接對檢察總長進行「關切」,已經不是「很巧」足以形容,等檢察官來才放人,「等檢察官來抓現行犯」,法界人士形容,這一石二鳥之計,操弄得極為細膩,未料,因為北檢「密切注意事態發展」,遲遲未到,同時將費鴻泰等立委區隔到圓山派山所才破局。在這次踢館事件中,檢察官險些成了選舉操弄的棋子。

【2008/03/3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還說沒奧步?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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