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那年,誰怕公開資料?
2015/03/13 20:13:59瀏覽183|回應0|推薦10

那年,誰怕公開資料?

 

:香香

 

有一年,一個殺人案件發生,三個小孩子挾持計程車司機,用刀劃了計程車司機的脖子,對致人於死的手段沒印象的小孩,就此了結了一個老人的人生。

三個小孩子嘻嘻哈哈的在計程車上,到了現場坦承殺了人,天真的孩子根本不知道發生了甚麼大事。

沒甚麼了不起的,可能這些孩子認為,殺人這件是對他們來說不是定罪的條件,定罪他們的可能是功課沒做、飯沒吃,沒聽老師的話。誰知道殺人是ㄧ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就那天來說,發生了一件遺憾,而那年當特約記者的我面無表情的照了三個小孩子的相片,我拍下洗出之後,沒發出去,只寫了新聞。那天晚上,報社記者CALL我,問~這件殺人案的男主角呢?有沒有照片?我只好拿到警局給了老記者。

老記者正等著發給報社,我想起了學校教的,未成年的殺人犯不能透露相貌,至少相片要馬賽克,我只好拿了一支麥克筆充當馬賽克的工作,塗掉了他們的雙眼。小孩子不懂事,大人掩護是應該的事,然後,我就回去睡了,反正我沒甚麼神經感覺,多年之後,我才隱隱約約的想起了這件事。

計程車司機躺在溝渠的樣子我依稀記得,只是脖子上的血似乎很隱約,究竟事發生甚麼事情?沒人知道。反正沒人去採訪,大概是我沒通知其他記者,所以所有的人一概不知道,反而讓我有發了假新聞的誤覺。

那些年,不像現在,殺人犯強姦犯的相片都是公開的,反正連殺人犯都不覺得有見不得人的事,殺了人又如何?現世代的殺人犯根本不怕被人知道,因為尿遁的方法一大堆,比如到國外,或躲在鄉下,很少人看新聞的那些鄉鎮,都會對你很有保佑。

所以,那些劃掉眼睛的日子,是對殺人犯的另一層保障,不像現在~!更公開化。

所以,那年,誰怕公開資料?

 

2015/3/13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siangchenchen&aid=2149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