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不夠好
2005/12/18 01:08:12瀏覽320|回應0|推薦4

  總在一段戀情結束之後,聽見分手的人們,憂傷地說著戀情走到
盡頭的理由。

  個性迥異,不適合再相處下去;溝通出了差錯,聽不懂彼此心裡
的聲音;第三者走入兩人世界,無法與他人共享自己的愛情;時間造
成隔閡,距離成了問題…。

  分手的理由,很多。

  總會有這麼一群人,對著自己的戀情做了以下的歸因:一定是我
不夠好,所以他/她才會離開我。

  那麼,「好」的定義是什麼?又要到多好,才算夠好了呢?這實
在是一個再抽象不過的形容,同時也是極為主觀的認定。「好」的程
度,是無法用任何度量衡量出的啊!你認為的好,跟我認為的好,也
不盡相同。

  有人說,其實這很簡單的。沒能好到讓對方愛上自己,或對彼此
的戀情堅定不移,就是不夠好。

  嗯,那麼是誰不夠好呢?自己嗎?還是對方?等到自己變好的那
一天,是不是就能心想事成地讓對方愛上自己,讓他/她不離開自己
呢?

  愛情,不像數學,有一個等號能夠平衡兩端的算式。愛情,也不
能夠計算投資報酬率,因為並不是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同等的回饋。

  愛與不愛,和夠不夠好,並沒有絕對的關係。愛了,不代表夠好;
同樣的,不愛了,也不代表不夠好。

  就像餐後的甜點,咖啡與果汁。我喜歡喝咖啡,所以我選擇咖啡。
那並不代表咖啡一定比果汁好喝,果汁一定比咖啡遜色。那只代表我
喜歡喝咖啡而已。

  愛了,表示你愛上的那個人,剛好也愛上你。不愛了,表示兩個
人並不合適。如此而已。

  就是這麼簡單啊,為什麼要把它們之間的關係複雜化呢?更糟糕
的是,還歸因為自己不夠好,打擊自己的信心,讓自己更加傷心,一
點也不聰明!記住一句話,那不是你/妳的錯。

  一個人的天空,依舊可以陽光燦爛,美好如昔。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oneymia&aid=12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