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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文學的譜系》 黃瑞田
2019/10/13 10:23:04瀏覽721|回應0|推薦41

兒童文學的譜系  黃瑞田

BOOKS.COM.TW

火金姑: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會訊 2015夏季號>內容連載

昨天在博客來網站尋寶,突然發現我寫的《兒童文學的譜系》一文,被掛在博客來網站,可能已經超過四年,這是2015年發表在《火金姑: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會訊 2015夏季號》的作品,博客來予以轉載,請點擊以下網址即可閱讀,文章從1~8頁。敬請指教!

全文如下:

〈兒童文學的譜系〉──黃瑞田
在公元前二世紀時,古羅馬把童年界定○到七歲,是因為幼兒從一歲開始牙牙學語到乳牙脫落期間,說話含混不清,表達不能流暢,這種狀況必須等到乳齒換掉之後,恆齒長齊了才會獲得改善。根據臺灣口腔矯正學會的〈「乳齒」與「恆齒」萌牙時間表〉,上顎恆齒正中門齒萌牙時間為七點二歲,下顎恆齒正中門齒萌牙時間為六點二歲(註1),古羅馬的界定與現代的統計十分接近。

二十一世紀的兒童產業市場,將「兒童」當分為嬰兒( ○~ 一歲)、幼童( 一~三歲)、小童( 四~六歲)、中童( 七~十二歲)、大童( 十三~十六歲) (註2),其中嬰兒、幼童、小童, 屬於學前的幼兒,也是幼兒文學市場的營銷對象。

幼兒出生之後,開始學習語言,直到七歲,這個階段是幼兒文學發揮功能的期間。義大利幼兒教育專家蒙特梭利在〈精神的胚胎〉說:

基督教最深奧的祕密之一就是實體化,「聖經化為肉體並留在我們中間」。在每一個兒童誕生的時候, 我們也可以發現跟這種祕密相類似的某種東西,這時一種寓于肉體之中的精神也在這個世界中出現了。(註3

對基督徒來說,他們一生當中會有兩個生日:一個是肉體上的生日,就是母親生下他們的那一天;而另一個生日是靈性上的生日,就是他們受洗的那一天──被聖靈重生的日子。嬰兒在父母的帶領下,經常進入教堂,耳濡目染,聖經就內化為精神的一部分。依照蒙特梭利的說法,幼兒不僅是肉體的存在,也是一個精神的胚胎。對非基督徒家庭來說,父母、長輩不僅要關心幼兒肉體的成長,也要注意到幼兒精神的成長。像聖經實體化的道理一樣,幼兒出生之後,父母、長輩若能給予「幼兒文學」養料,就能充實幼兒精神成長的養分。所以在幼兒成長的階段,父母、長輩必須重視幼兒文學對孩子未來的影響力。

文學是人類的精神食糧之一,與食物類似,在成長的過程中,不同年齡階段需要的食物也不完全相同, 為了便於探究,暫且粗略劃分為幼兒文學、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註4)三階段。
一、 從成人文學到兒童文學到幼兒文學

不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人類的世界充滿了不解之謎,例如地球生命的起源,一直是科學家們急欲知道答案的問題。二○○九年十一月初,梵蒂岡舉辦了五天的天文生物學「研究週」,召集了世界上頂尖的科學家,提出這個古老的疑問。(註5)梵蒂岡天文臺臺長傅內斯(Jose Gabriel Funes)神父表示:「關於生命的起源,以及宇宙其他地方是否有生命的存在,非常適合、而且值得嚴肅的思考。」隸屬耶穌會的傅內斯在二○○八年受訪談到外星生命時,曾表示尋找外星生命和信奉上帝並不衝突。他又說:「身為一名天文學家,我仍然相信上帝是宇宙的創造者。如果真有其他高等智慧生物,說不定他們也需要救贖。」在科學還無法找到生命起源的答案前,有關於新創造人的神話,仍然會在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種族,以及不同的部落之間流傳。

文學的最初形態,都跟生命起源的傳說有關;對於大自然的神祕力量無法抵擋或理解時,往往求助於「神」,於是「神話」、巫師咒語及唱詞,都成為文學的源頭─口傳文學,口傳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 一代傳一代,隨著語言的進化繁複,這些口傳文學也不斷的被增添、被修飾,直到文字發明之後,口傳文學轉化為書面文學,猶如被關進「文字大牢」,內容就被定型化。由於古代會認字、讀書的人不多,文學就由普遍漸趨專門,與一般群眾逐漸疏遠,直到十九世紀之後,教育逐漸普及,文學才又重回人生的懷抱, 成為人類精神生活的一環。

作家創作書面文學,讀者閱讀書面文學,作家與讀者是書面文學的重要支柱。文學專門化之後,社會、政治、經濟、科學與哲學等文明進化的影響,也由粗糲變精緻,讀者也開始分眾化,針對文學作品的題材、內容及讀者年齡、語文能力加以分類,而有了所謂的成人文學、少年文學以及兒童文學。例如祝士媛在《低幼兒童文學》一書開頭就寫:「兒童文學主要是的三~十五歲的兒童少年為讀者對象的文學。」(註6)從年齡區分來看,祝士媛並沒有把少年讀者和幼兒讀者派生出來。
早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中國兒童文學家陳伯吹(註7),在當年的《兒童文學研究》發表了一篇〈談幼童文學必須繁榮起來〉,勾勒出「幼童文學」的特點、特色,以及創作上的題材、知識性、遊戲性、接受性、興趣、語言等問題,為幼兒文學建構理論發展的框架。在這一時期,陳伯吹稱幼兒文學為「幼童文學」,相隔二十四年後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他在《兒童文學研究》第二十四期,發表〈幼兒文學漫談〉, 將兒童文學「分家」了,他說:

自低至高,大體上可分做「幼兒文學」( 六十年代我曾稱它做「幼童文學」)、「兒童文學」、「少年文學」這樣三個階段。為什麼要這樣劃分?此中有「年齡特徵」的因素,「文化程度」的因素,「社會環境」的因素……(註8)

除了陳伯吹外,鄭光中在《幼兒文學》中指出,「幼兒文學是以三至六歲的幼兒為讀者對象。」(註9) 另外,王泉根在《兒童文學的審美指令》第四章中,提到:

如所周知,少年兒童是指三到十五、六歲之間的孩子。這個年齡層的孩子又可以分為幼年、童年、少年三個層次。……這三個層次的孩子無論在生理、心理、智能、性意識;還是生活的實踐、個人經歷、興趣愛好以及審美活動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註10 )
王泉根以年齡來區分這三個時期的差異:幼年時期( 三歲到六~七歲)、童年時期( 六~七歲到十一~ 十二歲)、少年時期( 十一~十二歲到十五~十六歲)。(註11 )他認為幼兒文學的接受對象是三歲到六~七歲的幼兒,與巢揚的看法有出入。

巢揚認為「由於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他們的心理、生理的發展各有不同的特徵,因此他們對文學也就有著各自不同的要求。」(註12 )巢揚列出兒童生長發育階段,劃分如下:

嬰兒期 ── ○歲~三歲
幼兒期 ── 三歲~六歲
童年期 ── 七歲~十二歲
少年期 ── 十三歲~十五歲

根據生長發育階段劃分,巢揚將幼兒文學、童年文學以及少年文學的讀者對象作了如下對應(註13 ):
幼兒文學 ── 以○歲~六歲的兒童為對象
童年文學 ── 以七歲~十二歲的兒童為對象
少年文學 ── 以十三歲~十五歲的兒童為對象
巢揚認為幼兒文學的對象是○歲~六歲的兒童,與王泉根的三歲~六歲明顯不同。黃云生則採取了折中的看法,他在《幼兒文學原理》提到:「本書在談及幼兒文學接受對象時還是指三~六歲的幼兒。只有在必要時才兼及○~三歲的嬰兒、七~八歲的低齡兒童和作為『第一讀者』的成人。」(註14 )

部分學者專家不將○~三歲的嬰兒列入「讀者」對象,主要原因是這一階段的幼兒不認識字,沒有主動閱讀的能力,必須透過長輩「代理閱讀」後「轉述」。

假如長輩可以「代理讀者」的身分「代理閱讀」,這些被閱讀的幼兒文學文本,也必須合乎幼兒文學的創作原理,所以從文本創作的角度來看,巢揚的看法比較合理。

於是,從文學衍化到兒童文學,再派生出幼兒文學,這樣的發展進程,逐漸有了共識,演進的脈絡就底定了。

二、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

中外的文學的起源與發展並不相同,但是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古時候的文學作品,摻雜了神話、傳說、寓言、民間故事等等。隨著教育的普及,為了教育兒童的需要,而有啟蒙教育的讀物。例如中國的《三字經》、《千字文》等識字用書,以及《聖諭庭訓》一類的倫理書,這些書都不能稱為文學作品;《千家詩》、《唐詩三百首》、《神童詩》雖然多了上文學色彩,卻不是專為兒童編寫。中國直到五四運動之後, 專屬於兒童的文學作品,才有目的的從文學派生、演化出來。原本的、適合一般人閱讀的文學作品,就被歸類為成人文學。

在二十一世紀現代文學的範疇裡,兒童文學相對於成人文學,屬於文學的一個支系,兩者都是以語言文字為媒介,作家透過書寫,塑造出具體、生動、感人的文學作品,傳達作者體驗生活的認知、感受。然而, 由於接受對象不同,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就有了同中有異的區別,也使兒童文學成為文學譜系的另一支系。

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兩相比較,有如下的具體的差異:

1. 讀者對象的差異。
成人文學作者創作時,並不在意閱讀對象為誰,事實上,成人文學的接受對象十分複雜,包括士農工商、男女老幼。因此,作者的創作動機、題材的創新、思想的呈現、辭藻的修飾,也更加複雜。

至於兒童文學的作者,在創作的過程中,必須化身為讀者──兒童,並以兒童的視野觀照世界,作者在創作過程中,隨時必須掌握兒童的純真、歡樂、幻想,以及語言文字的簡潔與生動。
2. 文化素養的差異。
所謂文化素養,包括了兩方面,一是語文程度,一是知識水準。小學低年級兒童的識字能力,比不上高年級,正如兒童的語文能力,不能和成人相比。兒童文學作家在創作時,必須顧及讀者的接受能力,因此,兒童文學讀物,又分為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三個階段,有些低年級和中年級讀物,會用注音版印刷, 讓小讀者拼音朗讀。在另一方面,兒童文學作品中會融入一些日常生活知識,讓兒童在閱讀過程中,充實生活知能。

至於成人文學作品,展現出作者豐富的人生歷練,以及深沈內斂的情感世界。浩瀚無邊的天文地理, 可以是成人文學的情境;古今中外的人生百態,可以是作品的情節;真實與想像、現實與虛幻,都可以成為作品的題材。承載作品的文字,用字遣詞也較為講究,甚至可以表現出作者的獨特風格。

3. 教化功能的差異。
任何文學作品對讀者都有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差別只在於外顯或內隱而已。成人文學作品的教化功能是內隱的,作者以迂迴的方式刻劃人性的善惡,例如從對話中了解角色的想法,從心理描寫表現角色心地的好壞,從外貌刻畫突顯人物的表情,並不直接告訴讀者角色的善惡忠奸,而讓讀者細細體會。

兒童文學作品的教化功能是外顯的,因為兒童心地單純,還無法正確的分辨是非。因此作品的題材必須是積極的、向上的、溫馨的、美好的,人物善惡分明,結局必須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的差異,除了上述三種差異之外,還可以從書本外貌的裝幀、內頁印刷字體的大小、文章遣詞造句的深淺來區分,不再贅述。

三、幼兒文學與兒童文學

在華文世界,幼兒文學理論從兒童文學理論派生出來,乃是近半世紀的事。不過有學者認為中國最早發表幼兒文學理論的是西元一九一九年周作人的〈兒歌之研究〉(註15 ),然而,考諸周作人這篇文章,後來收錄於《兒童文學小論》一書(註16 ),雖然他研究兒歌,並沒有把兒歌歸類為「幼兒文學」,通篇文章也未出現「幼兒文學」四個字,只是在結尾有這樣一段話:

幼稚教育務在順應自然,助其發達,歌謠遊戲為之主課,兒歌之詰屈,亦爾荒唐,乃與二者正相適應, 若達雅之詞,崇正之義,反有所不受也。由是言之,兒歌之用,亦無非應兒童身心發達之度,以滿足其喜音多語之性而已。……仍人多言幼稚教育,但徒有空言,而無實際,幼稚教育之資料,亦尚缺然,坊間所為兒歌童話,又荒蕪不可用。故略論兒歌之性質,為研究教育者之一助焉。
周作人這篇〈兒歌之研究〉是用文言文寫就,與文中舉例之兒歌淺白、易懂,有點格格不入,所以後人研究兒歌,引用論述的不多。由於周作人並未在文中倡議兒歌屬於「幼兒文學」,若要將〈兒歌之研究〉視為幼兒文學理論的起始,未免有點牽強。不過,一九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周作人在北京孔德學校演講〈兒童的文學〉,才是幼兒文學的濫觴。

周作人依據兒童心理發展的程序與文學批評的標準,將「兒童的文學」作了分期,他說:

兒童學上的分期,大約分作四期,一嬰兒期(一至三歲),二幼兒期(三至十),三少年期(十至十五),四青年期(十五至二十)。我們現在所說的是學校裏一年至六年的兒童,便是幼兒期及少年期的前半,至於七年以上所謂中學程度的兒童,這回不暇說及,當俟另外有機會再講了。

幼兒期普遍又分作前後兩期,三到六歲為前期,又稱幼稚園時期,六至十為後期,又稱初等小學時期。前期的兒童,心理的發達上最旺盛的是感覺作用,其他感情意志的發動也多以感覺為本,帶頭衝動的性質,這時期的想像,也只是所動的,就是聯想的及模仿的兩種,對於現實與虛幻,差不多沒有什麼區別。到了後期,觀察與記憶作用逐漸發達,得了各種現實的經驗,想像作用也就受了限制,須與現實不相衝突,才能容納;若表現上面,也變了主動的,就是所謂構成的想像了,少年期的前半大抵也是這樣,不過自我意識更為發達,關於社會道德等的觀念,也漸明白了。 (註17

周作人根據上述程序,將各期的兒童的文學分配成幼兒前期( 三至六歲,幼稚園時期)、幼兒後期( 六至十歲,當時學制的初等小學時期)、少年期( 十至十五歲),由於各期之間無法切割,都有一年的重疊。

在「幼兒前期」的文學種類,周作人列舉了三種:詩歌、寓言、童話;「幼兒後期」也有三種:詩歌、童話、天然故事;「少年期」增加為五種:詩歌、傳說、寫實故事、寓言、戲曲。(註18

從整篇演講稿來看,周作人把「兒童的文學」,細分為「幼兒前期的文學」、「幼兒後期的文學」、「少年期的文學」,為以後的幼兒文學探索,豎立了清楚的參考指標。陳伯吹、鄭光中、王泉根等人,論及幼兒文學自兒童文學派生出來,也都源於周作人的分期;所以,周作人是幼兒文學理論的催生者,是中國兒童文學的先行拓荒者,可惜由於內亂與外患,後繼乏人,過了三四十年,才由蔣風、陳伯吹、鄭光中等人繼續拓墾、播種,終於開花結果,幼兒文學在文學譜系中終於有了定位。
註:
1. 參閱www.ortho.org.tw\qa8.htm
2. 參閱岑麗瑩編著,《兒童生意經》(北京:企業管理出版社,2010.10 出版),P2。
3. 轉引自王甘編:《童年》(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10 月出版),P142。原載蒙特梭利著,馬榮根譯:《童年的秘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4. 本文所稱「成人文學」是指適合成人閱讀的文學作品,非情色的「成人文學」。
5. http://xn--tw-9g6cm41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91111 9 ur84.html
6. 祝士媛,《低幼兒童文學》(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06 八版),P1。
7. 陳伯吹(1906-1997)原名陳汝塤,曾用筆名夏雷。上海市寶山區(原江蘇省寶山縣)人。中國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家、翻譯家、出版家、教育家。他把畢業精力奉獻給兒童文學事業,是中國兒童文學的一代宗師,在海內外享有極高的聲譽。他對中國兒童文學事業做了傑出的貢獻。他的兒童文學創作、翻譯和理論研究是中國兒童文學的寶貴遺產。著有童話集《一隻想飛的貓》,評論集《兒童文學簡論》等。一九八三年創立陳伯吹兒童文學獎,鼓勵國內作家參與兒童文學創作,至二○○七年已是第二十七屆。陳伯吹先生被譽為「東方安徒生」,他創作並翻譯了大量的兒童文學作品,為中國兒童文學留下了寶貴的遺產。http://xn--baike-1b2j6y266lba426fo9w.baidu.com/
iew32.htm
8.
參閱《兒童文學研究.二十四期》(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1986.12 出版),P58。
9. 參閱鄭光中編著,《幼兒文學》(成都: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1988.06 出版),P3。
10. 參閱王泉根,《兒童文學的審美指令》(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1991.05 出版),P168。
11. 參閱王泉根,《兒童文學的審美指令》(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1991.05 出版)P168 ~ P169。
12. 參閱張美妮、巢揚著,《幼兒文學概論》(重慶:重慶出版社,1996.12 出版),P1。本書「第一編」作者為巢揚。
13. 參閱張美妮、巢揚著,《幼兒文學概論》(重慶:重慶出版社,1996.12 出版),P1。
14. 黃云生著,《幼兒文學原理》(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04 出版),P3。
15. 參閱何三本編著,《幼兒文學》(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5.07 出版),P35。不過,周作人這篇〈兒歌之研究〉,原文刊載於一九一四年一月出刊的《紹興縣教育會月刊》,並非一九一九年。相關資料請參閱王泉根評選,《中國現代兒童文學文論選》(廣西人民出版社,1989.08 出版),P556 ~ P563。
16. 周作人著,《兒童文學小論》(上海:上海兒童書局,1932.02 出版),臺灣里仁書局於一九八二年七月,出版《周作人先生文集》二十六冊時,與《兒童雜事詩》合訂為一冊。
17. 轉引自王泉根編,《周作人與兒童文學》(杭州:浙江少年兒童出版社,1985.08 出版),P44。這篇〈兒童的文學〉演講稿原載於一九二○年十二月一日出版的《新青年》第八卷第四號,後來輯入《兒童文學小論》(上海兒童書局,民國二十一年出版)。
18. 參閱《周作人與兒童文學》P44 ~ 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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