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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綜所稅軟體下載+房屋稅+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營所稅
2015/04/28 21:26:54瀏覽7274|回應28|推薦62

★104年申報103年~個人綜所稅報稅軟體下載網址:

http://www.tax.nat.gov.tw/info_IRX_download.html?id=1

軟體下載(含網路申報及二維條碼,Windows系統使用)

個人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程式IRX16.21版 更新日期:104-05-1

選擇【自動安裝版】,就會自動下載了。

◎報稅查調資料 查詢碼取代光碟

2015-05-01 04:06:19 聯合報 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今天是5月第一天報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為節省臨櫃查調等待時間,也減少光碟片的浪費,5月報稅期間,民眾到國稅局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時,國稅局將提供「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給民眾使用,取代往年提供光碟片的方式。若民眾仍提出光碟片使用需求,國稅局仍會提供。 

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拿到查詢碼可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輸入身分證字號、戶號、出生年月日及查詢碼,通過驗證即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辦理申報。 

國稅局提醒,如果查詢碼連續3次輸入錯誤,必須暫停等10分鐘,才能再次使用該查詢碼,如暫停次數達3次後,查詢碼將被強制註銷而無法使用,呼籲民眾仔細確認輸入的資料。

綜合所得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  點它,下載說明

◎所得稅「查詢碼」 下載資料用的

2015-05-02 02:46:25 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報導 

個人綜合所得稅開徵第一天,許多納稅人趁勞動節休假報稅,報稅櫃台門庭若市。

圖/北區國稅局提供

5月報稅季節,個人綜合所得稅昨天起徵,第一天剛好碰上勞動節休假,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陸續湧入納稅民眾5000多人報稅,因為今年起不再提供報稅光碟,改採查詢碼申報,納稅人不了解詢問最多。

桃園市三元街的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個人所得稅申報櫃台,許多納稅人趁著五一勞動節休假日,前往申報所得稅,爭取提前退稅,北區國稅局統計,第一天就有5000多人申報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表示,今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有所變革,新增「查詢碼」報稅,不再提供報稅光碟,夫妻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後採合併報繳方式,納稅人可選擇最有利方式計稅申報,報稅期間自昨天起至61止。 

報稅頭一天,多數民眾不了解「查詢碼」報稅方式,很多納稅人紛紛詢問「如何查所得稅資料」,成為報稅櫃台詢問最多的問題。 

北區國稅局說,申請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今年起提供「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納稅人拿到查詢碼後,在報稅軟體輸入查詢碼、身分證字號、戶號及出生年月日,通過驗證即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報稅。 

李慶華表示,不再提供光碟報稅,所得稅申報第一天,1000多人不了解查詢碼申請作業,紛紛要求解答,其實納稅人只要向報稅櫃台說明申請查詢碼服務及如何報稅,國稅人員就會解答服務,便利完成報稅。

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 記得回復確認

2015-04-22 21:11:37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即時報導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103年度稅額試算通知書將於425發放,提醒接到通知書的民眾,不論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一定要做「確認」動作,才算完成申報。

 

雲林分局指出,若發現試算通知書與欲申報的內容不一致(如有其他須自行申報所得者),請勿以該試算通知書內容直接回復「確認」申報,應另行辦理結算申報,以免因漏報所得受到補稅裁罰。

 

雲林分局強調,應另行辦理結算申報的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或收到的稅額試算通知書所戴之「查詢碼」為通行碼(本項須搭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103年度1231戶口名簿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使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下戴當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以網路方式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夫妻分開稅 65萬戶減稅2.3

2015-04-22 03:45:24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今年起,夫妻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大股東、股票族、律師、會計師、醫師、定存族、包租公等非薪資所得較高的夫妻,不會再因為結婚而使婚後稅負比婚前重。

 

財政部估計,國庫將少收約151億元,估計有65萬戶受惠,每戶約可減稅2.3萬元。

 

今年夫妻報稅時,除原有全部所得合併計稅、夫或妻的薪資得分開計稅外,可選擇「夫或妻的各類所得均分開計稅」的第三種選擇。

 

因綜所稅採累進稅率,夫妻把股利、股息及投資等非薪資所得分開,有機會降低稅率級距,節稅管道可多一條。

 

新制對一般上班族夫妻影響不大,但對夫妻皆是高所得,且又有股利等非薪資所得者影響很大,今年報稅要好好算清楚,別錯失節稅權益。

 

夫妻所得計稅方式可三選一後,只是計稅方式多一種,但仍要以「戶」為單位合併申報。

 

選擇全部所得都分開計稅的夫妻,要注意分開計稅的一方只能減除個人免稅額及具個人「專屬性」的財產交易損失、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及身心障礙等特別扣除額。

 

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等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只能由另一方申報減除。例如,法定每戶27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仍僅限由夫妻共用,不是選擇分開計稅就可以各用27萬元。

 

因此,選擇夫妻分開計稅的民眾,報稅時要先選定夫妻中一方為「納稅義務人」,包括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等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等,都由「納稅義務人」來扣減。

 

分開計稅的「配偶」只能列報減除具有專屬性的扣免額。

 

一般而言,若夫妻其中一方所得很低,選擇合併課稅最有利;若屬雙薪家庭,則選擇薪資所得分開申報。

 

若夫妻收入來源主要是非薪資所得,則選各類所得都分開計稅,較省稅。

 

(系列6-1 

圖/聯合報提供

儲蓄特別扣除額仍須共用

2015-04-20 04:01:5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從今年5月開始,夫妻報稅有三種計稅選擇。其中,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夫妻,除須注意免稅額與扣除額的配置限制外,稅法賦予全戶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仍僅限由夫妻共用,並非各自可以擁有一個27萬元免稅優惠。 

一般來說,如果夫妻所得差異懸殊,但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較為有利時,最好是由所得高的一方擔任「納稅義務人」,才能扣減較多的免稅額與扣除額,讓應稅所得下降,連帶引導全戶的稅負得以下降。 

不過,影響所得稅負高低的因素,除了所得本身之外,還包括做為所得減項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因此,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夫妻,若要達到最大的減稅效果,還需同步考慮部分無法切割、甚至只能共用的扣除額或免稅額,因為分開計稅後對稅額產生的影響。 

依據現行規定,完全分開計稅的夫妻,其免稅額與扣除額列報,一律要由擔任「納稅義務人」那一方優先列報;部分具有專屬性的扣免額,才由擔任「配偶」者列報減除。 

簡單來說,由「納稅人義務人」負責扣減的免稅額及扣除額涵括:子女的扶養親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列舉扣除、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等。另外,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免稅額度,亦是先由「納稅義務人」扣除後,若還有剩餘額度,才能由擔任「配偶」的一方申報減除。 

(系列五之一)損益。

報稅最有利 系統幫你算

2015-04-22 03:45:25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夫妻各類所得都可分開計稅後,夫妻計稅可三選一,加上以夫或妻為納稅義務人的不同,共會有五種不同的計稅結果。若不小心算錯,恐多繳冤枉稅。民眾可利用財政部的「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財政部官員掛保證,系統會幫忙算出最有利組合。

今年報稅特別複雜,好在科技進步,電腦系統都可代為計算。財政部今年稅額試算服務,都會直接幫納稅人算出選哪一種方式來報稅最有利。

如果還是不放心,或要修改報申報書的內容,可利用今年稅額試算書上新增的「查詢碼」,上網報稅。

下載「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後,就可利用查詢碼下載所得資料進行報稅,系統會幫忙算出哪一種計稅方式最有利,民眾在系統上也可查詢不同的計稅方式的計稅結果。

稅額試算+查詢碼 輕鬆報稅

2015-04-27 04:34:4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周五(1日)登場,財政部提醒納稅人,五區國稅局已經寄出稅額試算書表,符合資格但未收到簡訊或紙本書表的民眾,可向國稅局查詢。

 

國稅局針對已辦理去(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或今(2015)年215316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且所得簡單、適用標準扣除額等條件的納稅人,仍持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五區國稅局亦已在4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

 

財政部表示,收到書表的納稅人,需詳細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的各項內容,如屬繳稅案件,僅須按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法定申報期限(61)前繳納稅款,即可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由於國稅局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人若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上記載內容,仍可自行依法在法定申報期間辦理結算申報,不必另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或回復確認。

 

為提升網路報稅及稅額試算的使用率,5月報稅時,符合稅額試算條件的納稅人若想增列所得資料,已無須放棄稅額試算,可以利用書表所附的「查詢碼」直接線上操作更正後報稅。 

「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及「夫妻分居符合規定可各自報稅」新規定

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綜合所得稅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修正案,已於今(104)121經總統公布施行,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符合財政部訂定發布之「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得各自辦理申報外,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稅額計算方式除維持(1)夫妻合併計算稅額及(2)夫或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外,並新增(3)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之方式。納稅義務人在今年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擇一適用。

 

國稅局特別就「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方式」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就其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時,僅得減除分開計算稅額者之免稅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二、納稅義務人就前項分開計算稅額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減除前項以外之各項免稅類及扣除額,合併計算稅額。

三、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個人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不得減除其他人之財產交易所得。

四、如全戶利息所得超過27萬元,由分開計稅者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就其利息所得在27萬元限額內先予減除,減除後如有剩餘,再由分開計稅者減除;如全戶利息所得在27萬元以下,則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減除。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依上開認定標準,自今年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起,夫妻分居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一、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於辦理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申報時,可檢附法院裁定書影本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

二、符合民法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之規定,法院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於辦理法院裁定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檢附法院裁定書影本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

三、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於辦理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所屬年度申報時,可檢附通常保護令影本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取得通常保護令前,已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者,於辦理暫時或緊急保護令有效期間所屬年度申報時,可檢附暫時或緊急保護令影本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

國稅局提醒,若不符合上開規定,而無法合併申報者(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等情形),仍應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的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由稽徵機關合併計算稅額。如須申請分別開單計稅者,請另附申請書。

南區國稅局叮嚀民眾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點選webcall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黃科長 06-22231118037

房屋稅新法開徵 節稅有妙方

2015-04-29 03:22:47 聯合報 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 

房屋稅條例及汽車使用牌照稅法去年修法,但許多民眾仍一知半解,房屋稅5月即將開徵,雲林縣稅務局昨天舉辦說明會,宣導新法內容並提供節稅妙方,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


雲林縣副縣長張皇珍表示,雲林是全國最早完成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縣市,其中住家房屋自住使用按1.2%徵收率課徵,非自住房屋以1.5%課徵,利用較高稅率課徵,以期有效抑制房產炒作;另本月稽徵的身心障礙車輛採「定額免稅」不再全免。


「懂得節稅妙招,就能達到省錢目的。」稅務局長張永靖說,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民眾,若其中3戶是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可選擇房屋現值較高的3戶,向稅務局申請自住房屋,即可適用較低稅率納稅。


另修法後的身心障礙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今年起增列免稅車輛所有人須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者改採「定額免稅」。


「有了新法,過去身障免稅車滿街跑不公平情況可獲改善。」張永靖表示,以3000CC身障車為例,車主將會收到3980元稅單,即一般3000CC車輛原應繳納稅額1萬5210元,扣掉2400CC身障車免稅限額1萬1230元,應繳納3980元。


務務局表示,汽車使用牌照稅開徵至本月30日截止;5月1日起至6月1日開徵房屋稅,都可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或存款轉帳、手機APP掃描QR-Code行動條碼等方式繳稅,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

◎報稅季開跑房稅增所得稅減

2015-05-01 04:06:1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今(1)日起進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兩大稅的開徵月,約600萬個家庭、822萬戶房屋要在61日前完成報繳稅的手續。

 

受到囤房稅、夫妻各類所得均可全部分開計稅等影響,納稅人今年將會明顯感受「房稅增、綜稅減」的課稅效應。多屋族稅負將會增加;夫妻如屬執行業務者,或是高收入的金字塔族群,所得稅則會下降。

 

財政部指出,103年度所得稅自51起開徵,今天勞動節稅捐機關並未放假,納稅人仍可辦理相關申報與查調所得等手續。不過,網路申報與查調所得十分方便,納稅人不必出門,在家上網操作即可完成報稅。個人綜所稅申報今年都許多重大變革,例如夫妻所得不再限制僅有「薪資」部分可以分開計稅。財政部表示,自今年5月開始,夫妻可選擇全部所得均分開計稅。

 

另外,因為累計物價指數漲幅達到連動調整的水準,高所得家庭的最低稅負(即所得基本稅額)申報門檻,也由原本的600萬元,提高到670萬元。全戶103年度的應稅與免稅收入總額超過670萬元者,才需報繳最低稅負。

 

房屋稅部分,今年5月啟動「囤房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三戶以上房屋或非自住房屋,稅率至少改由1.5%起跳。以台北市為例,因對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持有非自住房屋三戶以上,按最高3.6%稅率課徵。

 

報稅方式今年也有許多突破,財政部指出,所得稅雖採自動申報制,政府會針對所得來源單純、選擇採標準扣除額報稅的民眾,寄發稅額試算書表。納稅人只要確認書表,即可完成申報手續。今年與往年不同的是,稅額試算書上新增一組查詢碼,納稅人若要自行申報,亦可直接利用查詢碼查調所得自行報稅。

 

房屋稅單今年新增行動條碼專區(QRCode),納稅人可以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掃瞄條碼,點選信用卡或存款帳戶繳稅,不用出門,在家即可24小時上網繳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律師看時事/婚不婚 遺產稅差很大

2015-05-01 04:06:36 經濟日報 林瑞彬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說,一個國家30歲的未婚女性占30%,將造成國家不安定,還會有國安危機,此話一出,便掀起正反兩極看法。筆者無意進入此爭議,只是想藉此提醒讀者,在我國法令上,有許多規範,因為配偶有無的不同,導致稅負計算上與繼承情形的差異,民眾若能先行了解相關規範,將有助於針對自己本身的情形,預做最有利的規劃。

 

配偶子女享有扣除額 

以遺產稅的計算為例,若被繼承人死亡時有生存配偶,可享有配偶扣除額493萬元;若有子女,則享有子女扣除額每人45萬元,也就是說,假設某甲死亡時遺有配偶及一子,某乙死亡時未結婚無子女,某甲即多出了538萬元的扣除額,以現行10%的遺產稅率計算,某甲的遺產稅即較某乙少了53.8萬元。

 

此外,若被繼承人所遺財產較生存配偶為多時,生存配偶可主張民法第1030條之一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金額,這個金額也可以作為遺產稅計算時的扣除額,在租稅實務上,常見民眾以此方式大幅降低遺產淨額所產生的稅賦。

 

但要注意的是,一旦國稅局核准這項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金額作為扣除,國稅局即會追蹤繼承人是否對生存配偶確實履行該項債務,繼承人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將財產分配給生存配偶的結果回報給國稅局。

 

除了前述情形之外,在申報遺產稅的階段,其實國稅局著眼的角度在於遺產的淨值究竟是多少,至於各繼承人間如何分配遺產,並不需向國稅局提報,相關的規定,見於民法繼承篇。

 

配偶享有較多應繼分 

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而配偶的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人時為平均分配,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人時為遺產的三分之一,與祖父母同為繼承人時為遺產的三分之二。

 

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死亡時若有生存配偶,配偶是當然的法定繼承人,且與第二順位以下的繼承人相較之下,配偶擁有較多的應繼分;被繼承人死亡時若無生存配偶,或是未婚的情況下,即是由各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其遺產。

 

然而,在實務上,常見民眾基於種種考量,希望將自己身後遺產作較為特別的安排。

 

例如未結婚無子女,但對其兄弟姊妹的小孩(姪子女)視若己出,或有其他親近友人,而希望將身後遺產給與一直在照顧他/她的姪子女或其他友人的情形。

 

單身族如計劃身後,將遺產給與侄子女或其他非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須利用民法繼承篇所規範的遺贈方式。

 

如果未做遺贈規劃,若在全無法定繼承人的狀況下,單身族的遺產甚至可能直接收歸國有。

 

所謂遺贈,是指當事人生前以遺囑的方式,將遺產贈與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依民法第1189條以下的規定,遺囑有分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五種,各有不同的要件。

 

預立遺囑,不僅可以防止繼承事實發生時,家屬的慌亂甚或是對遺產的爭奪,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貫徹所有權人對於身後財產安排的意思,特別是希望將身後財產為遺贈的情形。

 

法定特留分有保障 

惟需特別注意的是,民眾雖得基於自由意志決定身後財產的分配,但對於法定繼承人得以繼承的最低比例,民法第1223條亦有規定,也就是所謂的特留分,若遺贈的數額侵害了法定繼承人特留分的金額,受侵害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向受遺贈人主張其特留分不足的部分。

 

舉例來說,某甲未婚無子女也無父母、祖父母,死亡時遺有遺產1,200萬元,某甲死亡時的法定繼承人為其兄弟AB二人,在一般情形下,AB各得遺產600萬元。

 

若某甲以遺囑方式將其財產遺贈1,000萬元予其姪女C,依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600萬元)的三分之一,也就是200萬元。

 

此時的遺贈將導致AB僅能獲得遺產各100萬元,而此時AB得各就其受侵害的100萬元部分,向C請求,但要不要請求是該兄弟AB的權利,並非侵害特留分的遺囑即屬無效。

 

既然遺囑的目的是為了妥善安排身後事,為求圓滿,民眾在預立遺囑時,除需注意遺囑的方式需符合法定要件外,在遺產價值的計算上,應盡可能掌握自己已知的財產類型及價值,必要時也可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申請個人財產總歸戶清單以做確認,避免因為遺贈造成侵害法定繼承人特留分,另生紛爭的情況。 

(作者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問題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於51起展開,為提供民眾正確報稅觀念,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問題,說明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如有配偶,是否需合併申報?
夫妻以合併申報為原則,但有以下情形得分開申報:

()夫妻於103年度結婚、離婚者,可選擇分開申報。

()夫或妻已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年收入未達免稅額82,000元,而由子女申報扶養者,例如,夫由女兒申報扶養,則妻有所得應自行申報,若採用標準扣除額,則扣除額適用單身者76,000元。

()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之子女,其配偶所得可單獨申報。

()103年度起,符合一定條件之分居夫妻(詳附檔《一》)得各自獨立分開申報。

二、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年滿20歲未在學、未就業,可否申報其免稅額?
原則上不得申報免稅額,但該子女或兄弟姐妹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屬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並取具醫院證明者,則可列報扶養免稅額。

三、在103年度出售房屋無法提供房屋買賣契約,如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應按103年度房屋評定現值及財政部頒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該項所得標準如下:

()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房地總成交金額(1)臺北市地區新臺幣7,000萬元以上(2)新北市地區新臺幣6,000萬元以上(3)臺北市及新北市地區以外新臺幣4,000萬元以上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之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房屋之收入,再以房屋收入之15%計算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除前項情形以外,按下列標準計算所得額:

1)臺北市地區:依「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認定為高級住宅者,按房屋評定現值48%計算,其他按42%計算。

2)其他縣市:詳附檔《二》。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附件:檔案下載: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問題

更新日期:2015/04/28

會計師:掌握扣除額

2015-04-19 13:55:47 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為了讓民眾報稅更加便利,今年5月報稅,財政部推出不少新措施,包括「查詢碼」報稅功能、開放外籍人士使用信用卡繳款,以及提供「首報族報稅節」服務等。會計師提醒納稅人,節稅別無他法,主要就是掌握住各種扣除額優惠。

 

所得憑單免填發的減紙措施自去年開始實施後,使得查調所得需求也隨之上升,為了讓納稅人有更便利的查調管道,財政部在今年5月報稅首度推出查詢碼報稅功能,並將查詢碼直接印製在稅額試算書上,方便民眾上網下載所得資料申報。

 

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只要覺得試算內容不正確,且需要修改,即可利用查詢碼,搭配身分證字號、戶口名簿戶號及出生年月日,便可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直接在網路查詢,修正,完成申報。

 

另外,為了讓外籍人士報稅更為方便,今年51起,除了過去可以晶片金融卡、現金或票據等三種方式繳款外,再新增可以國內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的信用卡,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但此服務僅限網路申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說,節稅別無他法,主要就是掌握住各種扣除額優惠,報稅準備要趁早,可先將去年報稅留存資料,與今年預估所得作一比對,除能大概了解今年賺多少錢,對異於往年的所得項目,也好準備相關文件憑證,仔細整理醫藥費、購屋借款利息支出等憑證文據,同時也要檢視捐贈及列舉扣除項目,尤其是實務捐贈也不要忘了申報最低稅負。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去年有出售不動產者,一定要核實申報,財政部今年將會加強實價課稅查核,納稅人切勿心存僥倖,若被查獲未核實申報,除補稅外還會被處罰鍰;另外,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也要記得申報。

 

4大常見房地合一問題 國稅局親自解釋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拍板通過,民眾更是積極研究新制,就是擔心未來出售房屋會被課徵重稅,其中,民眾最常諮詢的問題包括「自用住宅定義」、「重購退稅標準」及「新舊制試用期間換算」等,國稅局網站在房地合一專區不僅設置懶人包,也針對前述問題線上解答,並推出稅務健診預約,要協助民眾釐清房地合一法規。 

國稅局發佈圖解房地合一稅。(截取國稅局網站)

常見問題1:售屋如何判定適用新舊制?

國稅局發佈一張圖表,告訴民眾到底何時購屋、何時售屋適用新舊制。

 

常見問題2:自用住宅定義

國稅局回答:

A)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連續居住滿6年。

B)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C)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

 

國稅局也提醒,若是「成年子女」設戶籍,並不符合自用住宅規定。

 

常見問題3:重購退稅如何計算

國稅局回答: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屋及賣屋的時間(以登記日為準)差距在2年以內,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即可申請重購退稅。

 

而新、舊制的重購退稅規定的差異包括:

A)舊制: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之2,出售並重購自用住宅房屋者,其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額,可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B)新制: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8,個人出售並重購自住房屋、土地,可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例,退還繳納的稅額。

 

國稅局舉例符合自用條件的住宅案例:

1)小明在2011年購入A屋,2015年為了換屋而購入B屋,並在2016年將A屋賣掉。

A屋是在20161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應適用舊制

→應按舊制規定辦理重購退稅(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不能退稅)

 

2)小華在2015年購入C屋,2016年出售C屋,並同時購入D屋。

C屋在20161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應適用新制。

→並按新制重購退稅(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按買賣價格之比例退稅)

 

常見問題4:若申請重購退稅,但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是否得補稅?

 

國稅局回答:相較舊制,新制另訂有「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的規定。

 

以自用住宅舉例來說,

1)小張於2016年購入A屋,2017年出售A屋,繳納新制所得稅50萬元。

2)小張又於2018年購入B屋且價值高過A屋,申請重購自用住宅退稅50萬元。

3)小張在2020年出售B屋,繳納新制所得稅100萬元,加計追繳前次退還稅額50萬元,共須繳納150萬元。

4)小張再於2021年購入C屋且價值高於B屋,應以前次出售B屋而繳納的新制為準,即申請退稅100萬元。

尚未完全整理好,回應欄還有資料,會繼續PO......

◎無言的結局

李茂山   &林淑蓉 

 ()曾經是對你說過這是個無言的結局 隨著那歲月淡淡而去

我曾經說過如果有一天我將會離開你 臉上不會有淚滴

()但我要如何如何能停止再次想你 我怎麼能夠怎麼能夠埋葬一切回憶

啊~讓我再看看妳 讓我再說愛妳 別將妳背影離去

()分手時候說分手 請不要說難忘記 就讓那回憶淡淡的隨風去

()也許我會忘記 也許會更想妳 也許已沒有也許

Repeat All Again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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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蒂~楞嚴咒梵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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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21:36

◎房屋標準價格評定,將更彈性

2015-05-07 03:36:26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每三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立委李應元等人認為,無法貼近實際價格,已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規定「至遲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對此,財政部官員也表示,同意研議。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房屋標準價格的項目涵蓋標準單價、路段率及折舊標準,都是計算房屋稅的稅基,放寬讓地方政府能彈性調整當然是好事一件。

若修正案能通過,像北市舊屋標準單價調高的議題,地方稽徵機關就可立刻評估處理,不用像現行制度,要等到下個調整年度、2017年時才可以重新評定。

李應元等立委在提案中指出,現行「房屋稅條例」第11條明訂地方政府每三年才可以重新評定一次房屋標準價格,把時間點完全「寫死」,以現狀為例,2014年調整過的路段率、標準單價,必須等到2017年才可以再重新檢討調整,並不恰當。

因此建議修正為「至遲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讓地方政府在三年的期間內,可以視社會經濟環境變遷情形,決定是否更密集調整,例如一年檢討一次,以貼近市價。

此一提案目前已付委,正等委員會排入議程審查。

對此提案,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回應,尊重委員提案權,同意進行研議,且房屋標準價格的評定,本來就屬於地方自治權限,不反對讓地方政府有更大的彈性,進行更及時的調整。

至於調整的時間點及必要性,都交由地方自治決定。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素津表示,原先三年才能一調的規定太過僵硬,若能放寬為最遲三年調整一次,確實較有彈性,可以讓地方政府以更積極的態度,自行評估調整時機。

圖/經濟日報提供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5 22:21 回覆:

自宅免稅400 換屋族適用
2015-05-25 04:00:1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決定,未來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出售明年元月以後取得的房產者,均享有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的優惠。 本報系資料庫 

房地合一制提供出售自用住宅免稅額400萬元優惠,財政部決定,不以換屋為要件。新制施行後,出售明(2016)年元月以後取得的房產者,不論是否換屋,均享有獲利400萬元以下全額免稅的優惠。 

 

圖/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已在上周三完成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審查作業,為保障自用住宅者,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籍的自用住宅,持有滿六年出售時,獲利低於400萬元,可完全免課房地合一的售屋所得稅。 

財政部指出,在新制施行之前,出售自用住宅的納稅人,雖然沒有「400萬元免稅額」的設計,屬於售屋部分的所得稅,以及土地部分應納或已納的土地增值稅,若符合重購換屋(即二年內重購進一戶自用住宅)的要件,即可申請退還已納所得稅與土增稅。 

新制施行之後,財政部指出,出售自用住宅的獲利免稅額400萬元,將不再以有無「重購自用住宅」為限。財政部表示,納稅人在新制施行後取得的自用住宅,一經出售均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不必再綁換購自用住宅的限制。 

稅捐機關也不會再依據納稅人有無換購自用住宅,決定其能否享受免稅。 

至於出售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財政部表示,超過部分的售屋獲利要課徵10%的房地合一所得稅,不過,如果納稅人出售房產的目的為換屋,重購退稅的機制並未消失,納稅人仍可透過重購退稅,拿回被課徵的10%房地合一所得稅。 

依據行政院初步拍定的課稅版本,房地合一制施行後,納稅人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規定也較現制寬鬆。財政部表示,未來納稅人因為換購自用住宅申請退稅,不再受限需要以小屋換大屋,或以低價換高價的退稅條件。只要是換購自用住宅者,均可全額或比例退還售屋所得稅。 

對於出售自用住宅後未再換屋的民眾,財政部表示,其已就超過400萬元免稅額部分的獲利,繳納10%房地合一利得稅,將無法獲得退還。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9 19:58 回覆:

房地合一稅政院要大改
2015-05-08 04:07:25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林安妮/台北報導

財政部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送進行政院審查,據了解,行政院將大幅調整,已針對稅率、日出時間是否回溯、以及自用住宅免稅條款三大面向,要求財政部重新研議,力爭本月送入立院審議。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昨天表示,外界對於房地合一稅改方案看法不一,他已指示財政部針對「日出時間提前」及「分區訂定免稅門檻」,連同財政部版一同做衝擊評估,最大程度確保自住客權益。 

財政部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在3月底送入行政院,由杜紫軍擔任法案主審官。先前杜紫軍已完成條文審查,但留下稅率、日出條款與自用住宅免稅門檻及長期減徵優惠方式,未做決議;前天杜紫軍再邀財政部、內政部一同商議,待財政部補提衝擊影響評估後,再討論敏感的稅率。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7)日受訪時重申,建議房地合一課稅稅制的政策方向沒變,各面向的評估影響要做都不是問題,昨天早上就已將評估結果送給行政院。 

張盛和表示,財政部提出17%稅率版本,「被外界罵是最低,怎會再調低」。張盛和的說法,已被解讀為政院有可能上調稅率。 

依照財政部先前報送政院的微調方案,建議個人稅率按持有期間分四級課徵,未滿一年出售者課35%、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課30%;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課17%、十年以上課12%。在自用住宅部分,仍採售價4,000萬元以下完全免稅;施行日期為201611 

舉例來說,財政部訂定的日出時間,是針對明年元旦以後的交易實施,但外界建議要回溯,應提前到2011年奢侈稅或是2012年政府推行不動產實價登錄時間。 

另外,針對財政部訂出的4,000萬元免稅門檻,有人認為財政部參考中央銀行對豪宅標準,或許套用在北部很洽當,但是在南部未必如此,建議政府應分區訂定不同的免稅門檻,甚至有人建議應授權地方縣市來訂定。 

杜紫軍強調,政院對於這些建議,沒有特別的偏好,但希望財政部對於這些建議,也能一併做衝擊影響評估,以最大程度確保多數的自住客不受影響。 

圖/經濟日報提供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2 22:35 回覆:

兩年內轉手 房地合一稅調高
2015-05-12 05:32:51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陳美珍/台北報導

行政院最快本周敲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據了解,政院將採寬猛並濟,一方面出手調高一、兩年內短期交易房產稅率;二方面則是擴大自住優惠門檻,降低對自住客衝擊。 

圖/經濟日報提供

依照財政部先前報送政院的微調方案,建議個人稅率按持有期間分四級課徵,未滿一年出售者課35%、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課30%;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課17%、十年以上課12%。在自用住宅部分,仍採售價4,000萬元以下完全免稅;施行日期為201611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1)日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表示,有關再調升房地合一稅率,以及保障並降低對自用住宅課稅的衝擊,配合行政院的決定,財部並無意見。 

財政部3月底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送交行政院,迄今未有動靜,令外界懷疑政院推動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是「打假球」。不過,政院官員昨天重申推動房地合一稅制決心不變,該方案很快就會決定。 

立法院本次會期將在616結束,依照立法程序估算,行政院若未在本周四院會拍板房地合一課稅方案,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審查的機率將會大大下降。 

政院官員表示,目前已訂下三大推動原則,一是新政策要能反映居住正義,有效遏止短期不當炒作歪風;二是要匡正過去房地未能合一課稅的流弊,恢復正常稅制;三是,對現有自用住宅衝擊還要再降低一點。 

在此三大原則下,政院已通令財政部要再針對短期交易提高交易稅率。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3 20:36 回覆:

udn tv十點準新聞   談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方案

2015-05-13 20:24:16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行政院今天審查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方案,與日前財政部版最大不同在於,課稅稅率最高45%,自住免稅門檻從4000萬元以下免稅,改採交易所得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今晚udn tv將為您深入探討,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制草案內容?調高稅率與免稅門檻調整後,能否兼顧到居住正義?對房市又會有什麼影響?

 

根據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方案,1年以下課45%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為20%,超過10年為15%,自住免稅門檻從4000萬元以下,改成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差額課10%。政院版本一出,房仲業者認為,可活絡短期房市交易。但政院版未來送到立法院審議,恐怕還是會有一番爭論。

 

另外,新舞台原本被台北市文化局列為「文化景觀」,但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決議,撤銷文化局認定,房仲業者預估,若中信金原總部大樓重啟標售,潛在價值至少200億;而台北市日前傳出一位66歲的賴伯伯,因年紀較大,新租屋處難覓,在善心人士協助下,今天順利搬入新住處。相關報導內容,敬請鎖定udn tv今晚10點準新聞。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3 20:59 回覆:
◎房地合一稅率 最高上看45%
2015-05-13 04:01:02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3)日可望敲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據了解,政院可能從重課稅。最新傾向是全數調升房產交易所得稅率,最高上看40%或45%;自用住宅免稅門檻則擬改採100萬元所得額定額免稅,超過免稅額以上的獲利,按10%稅率分離課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今天將再度邀集財政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拍定爭議多時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據了解,這段期間政院從不同管道收集意見,版本組合繁多,甚至一日數變,只為今天能敲出符合外界期待且能順利闖關立院的版本。

昨(12日)晚政院整理出的待選清單共有三大部分,主要是:房產交易所得稅率、自用住宅交易所得課稅門檻,與實價課稅的實施日(即日出條款)等,分別設計不同選項進行討論。

在房產交易所得稅率上,財政部先前的呈報方案是四級,未滿一年出售者課35%、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課30%;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課17%、十年以上課12%。

據了解,政院最新看法認為四級稅率都太輕了,將全數上調。特別是針對未滿一年或兩年等短期買賣的房地產,最重稅率考慮調高到45%或40%,以遏止不當炒房歪風,兼顧民眾居住正義的期待。

日出選項是三擇一,包括,財政部建議自明(2016)年元旦起施行;以及民間版建議回溯至2011年6月,與2012年8月,前者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上路時點,後者是實價登錄上路時點。高層官員表示,政院並無特別偏好,今天將視討論情況決定採取何種方案。

至於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上,將是二選一: 一是財部版建議以房地總價4,000萬作為免稅門檻;另一則是立委曾巨威建議,以出售獲利100萬元作為免稅門檻,只要獲利超過100萬元部分,一律課以10%稅率。不過官員說,不論選擇那一種,門檻數字都可再調。

政院官員說,國外針對自用住宅提供的優惠,包括按交易金額或獲利金額決定免稅門檻,例如,財版所提自用住宅交易價格在4,000萬元以下免稅的方式,即是援用韓國體制而來,此一方式稽徵方式較簡便,納稅人不必另外計算所得。不過,政院認為,按獲利金額決定是否享免稅,比較合乎公平。

圖/經濟日報提供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7 15:24 回覆:

◎破解房地合一觀念,該買該賣了然於胸

2015-05-17 09:38:04 中央社 台北17日電 

行政院公布新版房地合 一稅制,較原先財政部版本以課稅效率相比略為複雜,但只要弄懂自住優惠條件、奢侈稅同步退場、現有屋主不受影響的觀念,大可輕鬆看新版稅制內容。

 

新版房地合一稅制較偏向公平性來考量稅制規畫方向,不過本週還有三場公聽會,再聽取各界意見。

 

新版房地合一稅首先要弄懂的觀念是:

 

110511日開始適用新稅制,腦中要先以這一天為時間軸,與先前舊制一切為二,這一天之後買進的房屋全數適用新的稅制,同一天奢侈稅退場消失。

 

2、因為有奢侈稅2年的閉鎖期,所以回推兩年前,10312日當天起之後取得的房地,「持有期不滿2年」,於10511日實施前出售,課奢侈稅;若是在10511日實施之後出售,課房地合一稅。

 

3、最巧妙但又不易想得通的是,不論10311日之前,一直到房地合一稅實施前(截止日是1041231)所取得的房屋,只要忍住「持有期滿兩年」再出售,將全數按照現有舊制來計算各項稅賦,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因此財政部認為近期房市買賣可望活絡,其實是會有賣方的「逃命波」或買方的「搶購波」。

 

4、課稅的稅基是: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公告土地漲價總數額(非土地增值稅的稅額);成本是指買價、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裝潢費(要耐用兩年以上的裝潢、改良、增置)、修繕費等到房屋可使用前的一切費用;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前提是收據一定要保留為佐證。

 

5、自住是指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的條件通通滿足,才適用課稅稅基(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部份按10%稅率課徵。預料若是政策順利上路後,第一個適用自用400萬元以內免稅的民眾,將出現在民國111年。

 

6、若是非自住者,或是僅部份滿足自住條件者,一律改用境內居住者的稅率規定,也就是持有1年以下課徵45%12年內課徵35%2年到10年課徵20%10年以上課徵15%

 

7、自住重購自用住宅,現行規定僅限於小宅換大宅(以金額區分)才能退稅或扣抵,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新增規定大屋換小屋時,可按售價比例退稅或扣抵。同時配合自用住宅優惠6年適用1次為限,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8、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或是營利事業賣屋,持有1年以下課稅率45%,持有超過1年課稅率35%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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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20:31

◎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上限金額,調高為每人每月2,400元

為鼓勵雇主提高對員工伙食費補助,落實照顧員工,達到為員工加薪之效益,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自104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提供員工膳食或按月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可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的上限金額,由原來每人每月1,800元調高為2,400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等雇主補助員工伙食的方式,有的是實際供給膳食,有的則是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但不論是那種方式,稅法允許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不超過1,800元(104年1月1日起調高為2,400元)的標準範圍內,可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該局進一步提出,雇主列報伙食費不論是按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放伙食代金方式,都必須是實際有支出才能列報,否則就是屬於虛列費用,會遭到補稅及處罰。

國稅局日前查核某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每月都取得多家便當業者開立之發票或收據,全年合計數達100餘萬元,列報為其他費用;該公司同年度伙食費項下又申報發給伙食代金100餘萬元,伙食費支出雖未超過稅法規定之限額,但同時申報多筆便當費支出仍屬異常,經國稅局深入查核後,該公司坦承確實免費提供員工膳食,並未實際發給伙食代金,也就是說,該公司虛列伙食費100餘萬元,除了被補稅將近20萬元外,還要額外負擔罰款。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應核實列報伙食費,不能心存僥倖,以免被補稅並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蘇審核 06-2223111分機8028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9 19:51 回覆:

10411日起調高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之上限金額至2,400

 

新市區小姐問,公司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費,多少金額可免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說明,財政部為鼓勵營利事業提高員工伙食費補助,同時減輕員工租稅負擔,自
10411日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提供員工膳食或按月發給伙食代金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之限額,由原來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至2,400元,如超過限額,其超過部分仍得按實際支付金額列報費用,但應配合轉列員工薪資所得。  該所呼籲雇主勿採用將員工原有薪資變相挪移部份至伙食費,以減少員工應稅薪資所得方式實施,而是應實際提高員工伙食費補助,增進員工福利。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許股長

聯絡電話:5978211分機100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6 22:54 回覆:

◎地上權住宅納課稅範圍

2015-05-23 15:40:56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0)日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地上權住宅也將納入課稅範圍中,未來地上權住宅交易獲利,將免計個人所得,改採分離課稅並享各項自住優惠,稅負將可減輕。

 

張盛和解釋,地上權住宅與一般住宅不同,購買者只擁有使用權,並無所有權,因此出售時所得,須視為權利金所得,要併入個人綜所稅報繳,很容易使個人綜所稅適用稅率衝高至最高40%,遭課重稅。

 

他指出,若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中,民眾交易地上權住宅所得便可享分離課稅,依持有時間長短課稅,且可享房地合一賦予的自用住宅優惠。

 

舉例來說,依政院版本,只要是自住、持有六年以上且交易獲利在400萬元以下即可免稅。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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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21:06

◎稅務新聞》

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在103年九合一選舉捐款給政黨或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得依規定之上限金額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總額列舉捐贈扣除。

該局說明,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不得超過30萬元。且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但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20萬元,且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103年九合一選舉為例,個人對政黨之捐贈,受贈政黨於101年度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之得票率,須達百分之2%(符合政黨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臺灣團結聯盟、親民黨)。如對擬參選人捐贈,則應注意受贈參選人資格須為依法登記為候選人且侯選資格未經撤銷者。捐贈期間須於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市)長自各該公職人員任期屆滿前8個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1日止(即103年4月25日至103年11月28日)。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今(104)年5月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如列報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應檢附符合捐贈期間且合格之政治獻金收據正本供稽徵機關核認。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更新日期:2015/05/04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7 23:10 回覆:

◎問答/捐贈寺廟香油錢,報稅可列舉扣除
2015-05-27 04:01:2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田區林小姐問:過年期間到寺廟拜拜,隨喜捐贈香油錢及安太歲等取得之收據,可否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捐贈列舉扣除?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對政府機關或符合同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檢附依法登記或立案之機構或團體所開立的捐贈收據列舉扣除,所以隨喜捐贈香油錢給寺廟的收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作為捐贈列舉扣除。但點光明燈或安太歲之收據,因為寺廟相對有提供服務,並非無條件之捐贈性質,故不能適用上述列舉扣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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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20:53

◎問答/售地未移轉前死亡准列被繼承人債務
2015-05-06 04:29:0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屏東市蔡小姐問:父親生前出售土地,惟辦理移轉登記前即已死亡,其遺產稅應如何申報?

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答覆: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迄至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該筆土地仍屬被繼承人之遺產,應按土地公告現值列入遺產課稅,但移轉該項財產與買受人,亦屬被繼承人生前未曾履行之債務,故准以土地公告現值列為被繼承人之未償債務,至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所取得之價款,如於其死亡仍然存在者,或尚有未收取之價款,均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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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22:14

◎問答/未按時分期繳稅 逾30日強制執行

2015-05-05 03:15:5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樹林區余先生來電詢問:已申請分期繳納所得稅,如未按期繳納是否會移送強制執行?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所得稅案件,而逾分期繳納期限繳納者,其利息計算至分期繳納限繳日期屆滿之日止,另就逾期部分依法加徵滯納金。經核准分期繳納之案件,如任一期應納稅款未如期繳納者,稽徵機關就其未繳清之餘額稅款,將發單通知十日內一次全部繳清,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如仍逾期繳納稅款,應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該分局提醒如已核准計息分期繳納之納稅義務人,應按各期依限繳納,避免逾期而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被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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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22:09

繳稅失敗…三形態最常見

2015-05-05 03:15:56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信用卡繳稅限本人及配偶的信用卡,且每戶以一張為限。 本報系資料庫

5月報稅季,國稅局提醒,應注意利用各繳稅管道的眉眉角角,以免因帳戶餘額不足、填錯帳號、信用卡繳款授權異常等因素致繳稅失敗,導致被視為短漏報,還得補稅並加計利息。

南區國稅局表示,繳稅管道很多種,其中使用信用卡繳稅及繳稅取款委託書(郵局或金融帳戶扣款)的民眾相當多,但每年報稅都會出現因疏忽而繳稅失敗的案例,因此特別列舉數種繳稅失敗型態,供民眾參考及自我檢視。

首先,由於使用信用卡繳稅,過程中須透過網路或語音方式,向金融申請授權碼,取得後才可繳款。因此,國稅局提醒,若民眾繳稅後,發現報稅內容有誤、得更正申報時,記得要先取消前一筆授權,待向金融機構確認授權取消後,再申請新一筆繳款授權碼、重新繳稅。

也提醒信用卡繳稅雖方便,但記得只能使用納稅人本人及配偶的信用卡,且每戶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而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郵局或金融帳戶扣款)的民眾,須留意在提兌日(今年第一批提兌日為6月10日)存妥足夠金額扣款。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5 22:19 回覆:

◎網路查號App 報稅免枯等
2015-05-05 03:15:57 聯合報 記者林佩均/豐原報導 

國稅局豐原分局推出即時App,現場抽號碼牌後,可線上觀看等候人數,不必在現場枯等。 記者林佩均/攝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與台中科大合作,推出「網路報稅即時看」App,民眾現場抽號碼牌後,透過APP可線上觀看代辦人數,不必在現場枯等,節省寶貴時間。

報稅季節到,現場大排長龍讓人生畏,豐原分局的新鮮措施讓納稅人新奇。分局長郭明財說,當初提出點子,廠商都拒絕,輾轉與台中科大資訊管理系副教授林真伊聯繫,校方帶領學生免費設計,不到1個月完成,讓人刮目相看。

 

5月報稅起跑,有名老闆早上9點抽號碼牌,發現前面有300人等待,他下載App後,先回公司上班,2小時後快輪到他時,再出門去報稅,前後只花10分鐘,讓他大讚「省下好多時間」。

 

郭明財說,以手機下載「網路報稅即時看」App(目前僅限ANDROID系統),或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官網查詢,即可線上觀看等候人數,目前僅限豐原分局可使用。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5 22:29 回覆:

8大糊塗事 讓你被追稅又計息

2015-05-05 11:32:08 中央社 台北5日電

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有納稅人做出不少糊塗事,如帳戶帳號不對、信用卡授權不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整理出8大糊塗事,請納稅人細心一點,免得被追稅又計息,划不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整理出綜合所得稅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或「信用卡繳納」8大異常型態,提醒民眾不要再犯這些錯誤。

 

繳稅取款委託書未(短)兌領異常型態包括:

 

一、存款不足:誤認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即提兌日,帳戶未於提兌日保有足額存款以備提兌。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案件,第1批提兌日為610日,請於610日前檢查帳戶餘額,並補足申報時應自行繳納稅款的金額。

 

二、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例如納稅義務人A,以配偶B的存款帳戶繳納,卻將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誤填為A

 

三、無此帳號:存款帳號與金融機構名稱分屬不同機構;例如存款帳號為甲銀行,金融機構名稱誤填乙銀行。

 

四、帳號結清銷戶:誤填已結清不再使用的存款帳號。

 

五、靜止戶: 填寫的存款帳號久未往來,已被金融機構列為靜止戶。

 

信用卡未(短)繳異常型態包括:

 

一、取消授權後未再重新授權,產生應納稅額未繳。

 

二、使用信用卡繳稅後,因更正申報資料致應納稅額增加,未取消授權並以更正後應納稅額重新取得授權,或差額另採其他繳稅方式未繳,產生應納稅額短繳。

 

三、採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時,使用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信用卡取得授權或授權碼填寫錯誤,產生應納稅額未繳。

 

南區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採繳稅取款委託書及信用卡繳稅時,請特別注意這8大繳納異常型態,以免被追稅又要加計利息,損及自身權益。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5 22:32 回覆:

國稅局:用信用卡繳稅須留意授權訊息
2015-05-05 10:27:03 經濟日報 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5月報稅期間,民眾若使用信用卡繳納稅款,如因繳稅金額變動,需更正申報重新取得授權時,應留意信用卡重新取得授權繳稅訊息的時間、金額或授權碼是否已更新,以避免因信用卡未成功取得授權,而遭追補稅款並加計利息。 

根據台北國稅局統計,上年度(102年)採信用卡繳稅案件約占四成,其中未正確繳稅計有250件,多屬納稅義務人取消授權或授權不足所致,而取消授權案件又高達189餘件,乃因納稅人以電話向發卡銀行取消授權後,未待銀行完成取消作業,即再次重新授權,導致申報(語音)系統無法成功取得新授權而遲誤繳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之自繳稅款,不論人工、二維或網路申報都可採用,且可選擇利用申報戶內本人或配偶的信用卡(每一申報戶以一張信用卡為限),但若有所得更正影響應繳稅金額,則需要重新取得授權時,得於即日起至61止在結算申報期間向發卡銀行取消前次授權。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7 21:20 回覆:

問答/憑證申報綜所稅,六縣市可抽汽車
2015-05-07 03:36:2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嘉義縣大埔鄉先生問:今年綜所稅以自然人憑證申報有沒有抽獎活動?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為鼓勵民眾多利用電子憑證、或以稅額試算完成10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凡設籍於嘉義縣()、台南市、屏東縣、台東縣及澎湖縣之納稅義務人,於5161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完成網路申報,或使用稅額試算完成申報,就可參加「憑證&稅額試算真輕鬆,大方好禮等你抽」活動,特獎是汽車一部,另還有2,00050,000元不等的商品券,獎品十分豐富。該分局另提醒,稅額試算如以現金繳稅,繳完稅後即完成申報,不需交件,但如要以委託取款繳稅、或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則需繳件或上網確認才算完成申報,請納稅義務人記得於期限內完成申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4 22:18 回覆:

◎快訊/綜所稅有應退稅款 可直撥至存款帳戶

2015-05-14 03:46: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嘉義縣六腳鄉小姐問:第一次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結算結果有應退稅款,該如何領取?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5月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請多加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除可儘快收到退稅款外,還可節省國稅局與納稅義務人雙方填發及退稅兌領手續。該分局進一步提醒,自103年度起各地區國稅局將不再逐一寄發直撥退稅通知單,改以網站公告及新聞稿方式替代,節能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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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21:24

◎問答/砸錢做整型手術,不得報醫療扣除

2015-04-27 04:34:4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淡水區謝小姐問:個人進行電波拉皮等手術,其相關費用於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報醫藥費用扣除?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醫藥費用之扣除,須具有醫療性質,如因車禍受傷之整型手術、燒燙傷或皮膚病之換膚手術等,因係為恢復健康之整型手術,其醫療費用支出才可列舉扣除,並須檢附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醫療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但單純為美容目的而做的整型,如割雙眼皮、拉皮、隆乳、隆鼻等,非屬醫療性質,所支出費用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4 21:30 回覆:

稅務新聞》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列報本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除受有保險給付部分外,雖可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但以付予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其受扶養親屬,因病在大陸地區就醫,其給付大陸地區醫院之醫藥費,可憑大陸地區公立醫院,以及財團法人組織之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之證明,並經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條規定之機構或民間團體驗證,自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但往返交通費、旅費或其他費用則非屬所得稅法第17條所稱「醫藥費」之範圍,不得於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該局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列舉方式申報扣除額之納稅義務人,請依規定取具醫療院、所開具之醫藥費單據以憑列報。 

(聯絡人:法務二科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931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4 21:26 回覆:

國人國外醫藥費 未獲保險部分可扣稅
2015-04-09 18:46:03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說,國人在國外就醫的醫療費用,未獲保險給付或補助部分,可檢附就醫醫療支出證明,申報扣除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國人在國外就醫支出的醫療費用,需要檢附的證明包括: 國外公立醫院、國外財團法人組織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的證明,即可申報醫療費用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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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3 23:16

◎問答/自住宅房貸利息 年抵稅上限30萬

2015-03-26 03:03:36 經濟日報 南投訊

國姓鄉萬小姐問: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有何規定?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一)房屋登記為同一申報戶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為限。(二)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需先以當年度實際支付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30萬元為限。(三)利息單據上如未載明該房屋座落地址、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取得日、借款人姓名或借款用途,應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補註及簽章,並提示建物權狀及戶籍資料影本。(四)「以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名義借款者不得列報扣除。(五)如因貸銀款行變動或換約者,僅得就原始購屋貸款未償還額度內支付的利息列報,應提示轉貸的相關證明文件供核。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03 23:1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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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3 23:09

◎問答/夫妻分居逾半年,可分開稅

2015-03-27 03:47:33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配合夫妻所得可選完全分開計稅,財政部已公布分居夫妻分開申報原則,夫妻因故無法共同居住達六個月以上,或受家暴等因素必須分居者,今年5月報稅可各自獨立申報。

自今年申報103年度所得稅起,納稅人及其配偶符合以下四種情形之一,

即得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一、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者。

二、納稅人與配偶符合民法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法院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依職權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三、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因受家庭暴力,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

四、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取得前款通常保護令前,已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者。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103年度如有符合這四項分居要件,今年5月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需檢附包括法院裁定書或保護令等證明文件,各自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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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3 23:00

◎海外所得,非屬供查詢資料範圍,應自行申報

2015-04-05 15:55:0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提醒,海外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納稅義務人應依法自行申報,以免受罰。

依據規定,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同一申報戶全年取得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合計數達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辦理申報。

財政部提醒,有海外所得的納稅人應主動報繳。納稅人及其合併申報的配偶暨受扶養親屬,如有海外所得漏未申報,在稽徵機關查獲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免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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