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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2 20:37:55瀏覽155|回應0|推薦7 | |
[讀後心得] 「不起貪嗔癡欲諸想,不著色聲香味觸法。」這是人生在世的基本學習功課,幾乎所有的經書都會提到,就連基督教的聖經也都是這樣教的,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而已。記得我小時候村裡面來了很多傳教士來傳教,因為鄉下地方大人是很排斥外國宗教的,因此教會都以小孩子下手,準備一些小玩具來吸引小學生,如同現在的便利商店的集點,教會的活動每來參加一次,就集一點,點數集滿就送各小玩偶等東西。當時我很排斥,因為基督教所發的文宣都說你有罪,信耶穌得永生;我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接觸佛法之後才知道,原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罪的,但我們不用罪這個字,而是用習氣這個名詞。我們每個人都有如來的真實本性,但因累世與今生所累積的習氣,因此無法明心見性。來這世間的目的就是學習。透過人世間不斷的歷練學習,將貪嗔癡欲諸想這樣不好的習氣慢慢的體會看透,並且徹底的放下,不在迷惑,得大自在。 佛法經過眾人努力的流傳下,加上現在電視媒體的助瀾下,現今人人都通曉佛法。就是知道容易做到難。舉個例子來說台北每年大約八九月份的時候都會在台北世貿中心舉辦機械展覽。我搭公司同仁的車子去了兩次,兩次車子都開在同一個休息站,同一個位置。第一次回來的時候我開車門進入車子之後,旁邊的車子就一直很生氣的破口大罵,說我開車門撞到了他的車子。過了兩年一樣看展時,也是要回去時,我發現那一個位置是上一次一樣的位置,我就特別的注意小心翼翼的開車門進入車內。結果旁邊的車子馬上開車門檢查他的車子有沒有撞到,然後又很生氣的說我的開車門撞到了他的車子。事實上這兩次我都沒有撞到,尤其是第二次我開車門的幅度更小了,但對方只是看有個影子就認為有人破壞了他的車子,就要出來罵人。因為車子與車子之間的空間確實是有比較小一點。容易造成誤會。因為同樣地方發生兩次,我就知道了現在人性情都非常差,只要是侵犯到自己時,就會不分青紅皂白,不分是非的發怒。 為什麼會這樣呢?這就是我執太深的緣故。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當別人無意的侵犯到時,就會出來破口大罵。如果角色對調時,相信馬上就當成不知道跑掉了,或者乾脆比大聲用唬的唬過去。凡是都是斤斤計較,這樣的習性就容易招來厄運,甚麼事都不順,每個人都對不起自己。 在這部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中就可以很明確的看到,阿彌陀佛是如何努力的。老師都是這樣做了,我們做學生的也要更加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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