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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6:14:45瀏覽806|回應1|推薦12 | |
一案一人一事一朝修一法,可以嗎? 在台灣從來沒有看過因一人一案一事而能動員全體立委完全無條件一日間完成軍事審判制度完成三讀立法,除了洪仲丘死亡案因其姐姐洪慈庸的要求而毫無阻擋於一天內完成立法工作,可以想像這是個什麼樣的民主法制國家呢?是否比獨裁專制國家更有效率呢?以前從來不知中華民國的政府機構有如此神速的立法效率,此例已開,日後有人要求比照辦理,誰還能說不呢? 當洪慈庸帶著白衫軍的澎湃訴求到立院「軍法改革、本週得過!」,溫柔中卻含有令人不寒而慄的擋我則死的嚴肅,立院的偉大委員們就如同矮人一截的猴子般,無人敢搖頭,果然立馬讓從前一刻還因核四公投案鎖立院議事廳焦土抗爭的兩黨委員,有志一同火速完成軍審移歸民間法院法案的立法工作。 此事該說可悲?可笑還是可惜呢?一○二年八月六日這天全國百姓當記得今日因一案一人而能一朝短短鐘頭裡完成法律修改的三讀,這是兒戲還是天大的玩笑呢?依我觀點,就代表台灣法律只是個屁,毫無神聖莊嚴性可談,法案不用準備,不須做影響評估,不須公聽會,不須各種法制配套的準備,原來修法只要合意用講的就可火速通過,日後如果因為這次修法而造成另外的悲劇呢?嘿,管他的,今天不過明天白衫軍網路號召鄉民來包圍立法院,委員還要活嗎?台灣只是個虛偽毫無專業的地方,專業死亡了,法律只是衛生紙,用過即丟,日後任何人任何事朝野別說不能比照此案辦理,只要有人懂得玩這套巧門,有先例在前,誰敢違抗? 所謂「公民運動」豈僅台灣民主運動主流?未來,任何未經法定程序形成的類似「1985聯盟」組織,連它後台影舞者是誰都不須被檢驗,只要聚集了所謂「足夠之民氣」,就代表了「完全正義」,就握有完全話語權;所有行政、立法體系必須按所謂的「主流意識」行為,否則,必被公幹,遭「不民主」、「不尊重民意」之罵名!如果這是個可以長治久安的模式,台灣是否把政府組織給廢了呢?台灣養了如此龐大的官僚體系當真還不如一個虛擬的公民團體呢! 爾愛其羊,吾愛其禮,今日令人痛心的是原來立法委員一直怠忽職守,這麼重大的法律為何從前到今都無人提議與列入法案,我認為百姓當追究,要求立委退薪水,因為他們都在睡覺,毫不作為!或是,台灣憲法今天也可以順便列些陳年無法通過的法案或排不上該修改的法案條款,列出清單,叫它一次通過,所有累積法案又何須辛苦等待排入議程呢?別說以後政府還有因為法律而造成滯礙難行的地方,不管12年國教教改,廢止兩稅合一,或是阿貓阿狗法案,快快快,趁著民氣可用,直接把核一二三四都給廢了吧,台灣的法律別吵了,可以嗎?不都是一直裝模作樣擺好看的? 因為此事我是看不起馬英九的,總統這麼久,幹的如此辛苦,連偷偷打個瞌睡都被媒體放大解讀,到處被嗆下台,連到洪家悼喪,還被洪慈庸拒絕握手,成績如此不堪,名調這麼低,還讓每次立法院開會都大吵大鬧上國際媒體,今日連一個弱女子都比不上,怎不羞愧呢?總統怎麼當的,怎不會連帶所有反對黨要的法案今日也一併通過,讓日後朝野和諧,這不也是你期望的嗎?法律也不過就是個屁,堅持什麼呢? 小心駛得萬年船,在台灣因為悲情牌的不斷撥放,多少人都只好閉嘴不語,對台灣的未來在衝動不完整思考下的匆促立法,必然給台灣日後帶來更大傷害的可能性,今日可能只是一家哭,日後如果因此求好心切卻得到反效果,後果誰來承擔呢?一碼歸一碼,大家真該想仔細,今日法案已過,軍法審查也將改成一般司法接辦,日後結果不盡如洪家的期望時,又該誰負責任呢?是否殺雞警猴,找幾個犧牲者呢?軍中管理與士氣及日後部隊會怎樣,唉,完全沒人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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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