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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本無罪,庸人自擾之
2010/11/06 20:57:15瀏覽298|回應0|推薦10

天下本無罪,誰人能免之?

我們都是凡人,誰能裁判他人的罪行?說謊行成於別人的信賴或無能分辨,罵人行成於他人之太超過,偷竊行成於別人的疏忽或不知,詐欺或金光黨行成於對他人財務的貪婪或本身的缺乏計算能力,殺人行成於他人之可恨,總之都是別人的錯誤或能力不足造成,這些都是加害他人的想法。因為法律的漏洞,許多加害人反而靠律法保障了對他應裁判的罪行程度,如果沒有後天人為的裁判,那受害者就不能只依賴法律給予晚來的正義或討不到的公道,一切的一切只能依賴天理昭彰的天道循環或因果報應,沒有了律法,每個人才能自覺自省靠自己討回公道,沒有了國家,受害者一切都只能不求他人,自謀報復之道或自認倒楣。

老子道德經有云: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天下的理法如網一般只能疏而不密,有心人更可利用律法的裁判疏漏而圖更大利益,律法都是事後的裁判,但通常對大奸大惡者是無效的,更嚴重的是法曹法匠群的自我思維,都天馬行空式論法枉法卻也無任何限制規範可把關,只因法律只是他們操作的工具,所以與其讓少數人可遊走在法網之外,不如去掉那看似正義的灰色法網,讓真正的罪與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畢竟古往今來的凡世間是欺人難欺天的。所以與其看似為民憑障的法院就關了吧,監獄也關了吧,國家也解散了吧,罪與罰就在每個人的本身承擔,人間世還其單純,人人自私自我至少還有自然法則,從古自今,沒有嚴格法律的社會還不是一路被先民們依賴而過。

老子還說:【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多數人對現代的法律是失望的,對受害者常常是種虐待與折磨,害人者卻還有監獄的屏障為恃,善善而不能行,惡惡而不能去。周占春法官的判決是值得被思考的,這社會沒有人可為別人定罪了,司法已經被占據與閹割,所以先把司法解散吧,別對司法有任何期待,自然這社會會產生一套天道法則。法院的判決象徵現代司法,看到理法的崩解,更覺得污錢無罪、犯罪有理的依據竟然是法官的法律心法,我認為如果把法院關掉,把政府解散,可能百姓日子更單純,生活依據自然法則,而非人為可被操縱之人間法吧。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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