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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4 10:30:30瀏覽380|回應0|推薦0 | |
國父 台灣廣義公務人員包括軍、公、教、及國公營事業單位員工,總數約98萬人,僅佔2300萬人口的4.3%不到,就運作效能而言,實在沒有必要為僅5%不到的公務人員獨立設置監察院及考試院之必要。 另,且長期觀察該二機關之功能及效能,也是完全漠視設置五權分治之目的,更且自廢武功,不獨浪費龐大的組織人事費用,院長及高層單位主官,且幾乎成了總統安插酬庸的人事員額。考試院甚且變成掌控掠奪國家及2300萬人民資源、獨厚不到4.3%的公務人員的機關。 為避免浪費沒有效能及效率的人事費用支出,節省國家資源,提升政府運作效能及效率,讓全民公平合理分享權益及福利,應該廢除考試院及監查院,比照大型企業一樣,改設人資部及稽核部取代: 1. 在行政院轄下設置人資部,專司公務人員之考試、進用、離退等原本屬於考試院職掌的各項工作。 2. 在行政院轄下設置稽核部,專司原本屬於監察院職掌的各項工作。 3. 或將監察院改置立法院轄下,在人民最高國會機關的督管下,專司立法院交辦及原本屬於監察院職掌的各項工作。設置立法院轄下,而非設置在行證院轄下的理由在於可避免淪為行政院一家人而不敢越級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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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