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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1 23:33:00瀏覽419|回應0|推薦0 | |
陳致中、黃睿靚今日應訊「認罪」後,在庭上所提出的6點聲明,細心觀察,仍有漏洞,因為這些金錢的流向及金額,其它涉案人均已坦誠交待、且為特偵組所掌握之具體事證,要賴也賴不掉,只能忍痛割愛表示願意匯回: 1. 國泰世華金庫中的5.7億願意匯回 2. 瑞士7億匯回台灣 3. 願交代國泰世華資金流向 4. 願交代珍放在他處的6億資金、珠寶 5. 無日本及他國帳戶,願意簽署查帳授權書 6. 請求審判以外協商。 為防範仍有漏網之「錢」,特偵組必須要求陳致中另加1點聲明,即第7點聲明,以杜絕陳家可能藏匿其它地方、仍未被查出的不法所得: 7. 本人願意具結保證,除了以上6點聲明所列金額外,沒有隱匿其它金錢流向,也無藏匿他處、或透過他人協助藏匿金錢情事,否則願意接受更嚴厲的國法制裁。 另,特徵組對於陳致中招供的5.7億資金流向,應該立即追查協助藏匿、協助匯款之共犯,併同起訴,杜絕漏網之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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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