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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與我
2006/02/06 02:40:50瀏覽1927|回應0|推薦7
零食的定義, 有人說不是正餐吃的都稱為零食. 我的定義則是, 乾的不用調理餅乾糖果蜜餞才算零食, 要不然一切統稱為點心. 由於自己愛吃, 家裡總少不了放些糖果餅乾之類的. 又因為酷愛發覺新口味零食, 我的零食櫃裡老是被一堆鮮豔包裝的新產品塞滿. 也許是味覺記憶的關係, 總覺得,現在的零食, 都沒有我小時候吃的感覺可口.

小時候家裡是不准吃零食的. 只能偷偷的買. 在帶去學校吃. 有一陣子, 我的早餐是洋芋片, 午餐是餅乾, 還有嘴巴裡永遠沒停過的糖果. 這樣的吃法, 外加上從小沒有養成運動習慣. 以致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爆肥. 媽媽總是懷疑, 為什麼假日帶我去爬山還有每天逼我跳繩都無法讓我長高變瘦. 她並不曉得, 我總是把早餐午餐的費用和零用錢省下來換為一包包的小點心. 咀嚼著香脆點心的同時, 帶著這是我那時候唯一能夠在精神上背叛父母的小小快感.

更小的時候沒有零用錢. 唯一能正大光明吃零食的地方就是奶奶家. 奶奶以前開雜貨店. 她在爺爺討了小老婆後, 全憑著一家雜貨店把子女拉拔著長的. 等我大到能夠在雜貨店裡跑來跑去的時候, 奶奶已經不需要靠雜貨店維生了. 但她還是堅持在市場的那一邊, 守著她小小的柑仔店. 三歲的我在店裡面總是跑來跑去的. 最喜歡趁阿媽一不注意就將那收藏滿滿砂糖的甕打開, 小手一伸就黏滿整手的砂糖, 再用一下午的時間來舔掉手上的砂糖. 那時沒有衛生觀念, 現在想起來, 滿同情在我開過砂糖甕後去買砂糖的倒楣鬼.

再大一點, 雜貨店搬了位置, 轉由嬸嬸經營, 變得更大間, 裡面也開始賣些蝦味先, 乖乖還有黑松沙士等應景食品. 我還是那個自由的在雜貨店裡奔跑的女孩, 唯一不同的是, 我開始懂得怎麼用零食收買玩伴. 畫面是這樣的, 我大搖大擺\的走進店裡的櫃檯後面, 拿出放在櫥窗裡的餅乾糖果, 在外面等的玩伴, 帶著羨幕的心情, 看著我不必付錢就可以直接把包裝打開, 然後大聲宣布說, 只有誰誰誰可以吃. 五歲, 開始搞小團體的我.

曾幾何時, 不能再隨心所欲的吃零食. 被新口味吸引時, 在讀過後面的熱量指標後, 只能乖乖的將它們放回架子上. 雖然仍常吃糖, 塞入嘴裡時總伴隨著一絲絲細微的罪惡感. 仍常熱情的招待朋友吃零食, 只是已經學會了, 和人分享是可以快樂的隨性的不帶一點目標的.
( 休閒生活美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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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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