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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 02:40:50瀏覽1944|回應0|推薦7 | |
零食的定義, 有人說不是正餐吃的都稱為零食. 我的定義則是, 乾的不用調理餅乾糖果蜜餞才算零食, 要不然一切統稱為點心. 由於自己愛吃, 家裡總少不了放些糖果餅乾之類的. 又因為酷愛發覺新口味零食, 我的零食櫃裡老是被一堆鮮豔包裝的新產品塞滿. 也許是味覺記憶的關係, 總覺得,現在的零食, 都沒有我小時候吃的感覺可口. 小時候家裡是不准吃零食的. 只能偷偷的買. 在帶去學校吃. 有一陣子, 我的早餐是洋芋片, 午餐是餅乾, 還有嘴巴裡永遠沒停過的糖果. 這樣的吃法, 外加上從小沒有養成運動習慣. 以致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爆肥. 媽媽總是懷疑, 為什麼假日帶我去爬山還有每天逼我跳繩都無法讓我長高變瘦. 她並不曉得, 我總是把早餐午餐的費用和零用錢省下來換為一包包的小點心. 咀嚼著香脆點心的同時, 帶著這是我那時候唯一能夠在精神上背叛父母的小小快感. 更小的時候沒有零用錢. 唯一能正大光明吃零食的地方就是奶奶家. 奶奶以前開雜貨店. 她在爺爺討了小老婆後, 全憑著一家雜貨店把子女拉拔著長的. 等我大到能夠在雜貨店裡跑來跑去的時候, 奶奶已經不需要靠雜貨店維生了. 但她還是堅持在市場的那一邊, 守著她小小的柑仔店. 三歲的我在店裡面總是跑來跑去的. 最喜歡趁阿媽一不注意就將那收藏滿滿砂糖的甕打開, 小手一伸就黏滿整手的砂糖, 再用一下午的時間來舔掉手上的砂糖. 那時沒有衛生觀念, 現在想起來, 滿同情在我開過砂糖甕後去買砂糖的倒楣鬼. 再大一點, 雜貨店搬了位置, 轉由嬸嬸經營, 變得更大間, 裡面也開始賣些蝦味先, 乖乖還有黑松沙士等應景食品. 我還是那個自由的在雜貨店裡奔跑的女孩, 唯一不同的是, 我開始懂得怎麼用零食收買玩伴. 畫面是這樣的, 我大搖大擺\的走進店裡的櫃檯後面, 拿出放在櫥窗裡的餅乾糖果, 在外面等的玩伴, 帶著羨幕的心情, 看著我不必付錢就可以直接把包裝打開, 然後大聲宣布說, 只有誰誰誰可以吃. 五歲, 開始搞小團體的我. 曾幾何時, 不能再隨心所欲的吃零食. 被新口味吸引時, 在讀過後面的熱量指標後, 只能乖乖的將它們放回架子上. 雖然仍常吃糖, 塞入嘴裡時總伴隨著一絲絲細微的罪惡感. 仍常熱情的招待朋友吃零食, 只是已經學會了, 和人分享是可以快樂的隨性的不帶一點目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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