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江宜樺要求在三周內明訂黑白互動規範。黑白互動,向來只能做不能說,現在竟要明文訂之、規範之,這不是要陷害警察嗎?或者,這個規範是要讓警察更名正言順、堂而皇之與黑道「互動」?
警察辦案靠線索,為了破案,常找黑道打聽消息,久而久之建立自己的「黑」脈,黑白之間有了默契,也自有一套互動準則。都是去泡茶,好警察是去了解黑道動態、蒐集線索;壞警察可能去拉關係套交情,或明或暗的提出需索。是非善惡,存乎一心。也就是說,黑白之間這道不可逾越的紅線,其實是各個警察畫在自己心裡的,要如何規範?如何執行?如何考核?又規範得了、執行得了、考核得了嗎?
政府如果一定要規範黑白互動,不應該只針對警察;何謂黑道,也該有個明確定義。一樣都是坐過牢、被管訓過,與院長、縣長出國旅遊的,叫做「更生人」;與小警察泡茶、打牌的,叫做「角頭」。一樣是公務員,市長可以當縱貫線最大角頭的治喪委員會副會長,還公開稱讚角頭「有慈悲心」;警察到過翁奇楠辦公室,便是行為不檢,要記過調職。是黑是白上面說了算,基層員警怎會心服?再多的規範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