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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 12:48:44瀏覽258|回應0|推薦1 | |
國際兒童人權日 11月20日是一年一度的國際兒童人權日(International Childrens Rights Day),這是世界對所有孩子許下承諾的重要日子。 1989 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U. 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促使國家積極擔負保障兒童權利的責任。這項公約的頒布,保障兒童應當享有的權利,包括:生存權、健康權、平等權、遊戲權、參與權、受教育權……等等。無論年齡、性別、國籍,兒童都應該在生活的各個層面受到保護,每個孩子都是獨立而完整的個體,和大人一樣是行使權利的主體。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200個國家簽署公約,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獲支持的公約。 兒童權利之父——雅努什.柯札克(Janusz Korczak)在1878年生於華沙,他從小就希望成為一個為孩子創造美好世界的國王。所以,他畢生致力於守護孤兒院的兒童,成為一位小兒科醫生、教育家和作家,以及備受國際尊崇的兒童人權擁護者。1910年,柯札克受邀擔任一所收容猶太籍兒童的孤兒院院長。當時,他就以非常民主的想法經營和管理孤兒院:他鼓勵孩子們組成議會和兒童法庭,共同訂定大家要遵守的規則,由法庭決定要如何處罰違反規則的人。而且每個孩子都擁有一個私人、帶鎖的抽屜,可以收藏自己最珍貴的財物。他每晚睡前都會講故事給院童們聽。後來,他創辦第一份全國兒童報紙《小評論》,邀請波蘭各地的孩子們寫信投稿,分享他們的故事,並且由孩子們親手編輯完成。 柯札克全力信任兒童「自治」的能力,讓孩子參與公共事務、提供發言的機會和自由,尊重兒童的作為,成為世人的典範。他所提出的理念,更是現今「兒童權利公約」的核心價值。為了向柯札克致敬,波蘭特別將2012年訂為「柯札克年」,提醒世人:他為全天下的兒童留下了最珍貴的遺產。 一個令人感動與省思的日子,我們真正能為孩子們做些什麼?在這一天,孩子依然要上補習班、上才藝課,滿滿的規劃顯露出我們對他們的愛與期待,或許在他們的稚嫩心靈,只想爸媽給他一個真誠的擁抱,這就是最快樂的時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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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