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鯊魚夾插肛門 男性虐女友判8年2月
2013/08/10 23:08:53瀏覽225|回應0|推薦0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809/239671/7/

鯊魚夾插肛門 男性虐女友判8年2月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女子去年控告陳姓男友涉嫌性侵被安置5天後,又與陳男外出,陳男竟將女友到租屋處,強逼女友口交、毆打、且以夾頭髮的鯊魚夾插肛門,陳男要外出購時,就綑綁女友雙手雙腳。

一審以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6月,但台中高分院認定陳男性虐女友,改以加重強制性交,判刑8年2月。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看新聞找法條:何謂「強制性交罪」?

===========================================

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EX:下迷藥)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罪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5439420&aid=811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