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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5 18:29:51瀏覽1557|回應15|推薦50 | |
論當前主流歷史學者之「匱乏」與「落伍」 ──以「日據」與「日治」兩詞探討 個人只是一個關懷斯土斯民的知識分子,由於深度地關懷,所以研究;個人不是專業的歷史學者,最近由友人處輾轉得來一篇文章,是我們島上最高學府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的作品,其題為「從『日治』到『日據』再到『日治』──一份公文所揭示的歷史事實 」;我循著文章所附的資料追看,原來已是今年五月時的文章了;沒有在崇高的學術界,自己真是孤陋寡聞了。然而這實在是個很有意義的重要問題,想想自己確實是應該也提出自身的看法。 關於該文,一如其標題所示,是從「一份公文所揭示的歷史事實」,來強化周教授一向所主張的觀點,認為過去媒體所使用「日據」一詞是錯誤的,是勉強的,甚至是國府宰制所造成的結果。然而,史實究竟如何,今天如何使用才是正確? 為了理解這個問題的現況,個人又上網,就那號稱為「自由的」維基百科全書考察了一下,看這今天由學術霸權所操控的流行說法如何,真是相當精彩的操控啊,‧‧‧ 因它也包含了周教授的觀點,所以,本文就引述其整段,依其原文次第,區分為五部分於此,作為本文整全討論此一問題的對象,分別對各部分,以「關於此所謂‧‧‧我們‧‧‧」的形式,給予理性的批判: 一〉「根據馬關條約第5條內文:居住於台灣的漢人若不願意被日本政府統治,可在訂約後兩年攜帶家產離開。由此觀點,其他人若留在台灣接受日本統治,法理認定屬自願性質。據此支持「日治時期」的用法。 關於此所謂「居住於台灣的漢人若不願意被日本政府統治,可在訂約後兩年攜帶家產離開。由此觀點,其他人若留在台灣接受日本統治,法理認定屬自願性質。」, 我們要提出相對的問題是在這兩年的期間,依照法條的條文原旨,居民應在其間為有自由選擇之權;然而,我台人實際上當時卻沒有獲得自由選擇之權;看當年乃木總督就任時,兩年期限未到,而當時「台灣由於戰勝之結果而行接收,以兵馬臨之,砲煙彈雨方收,內地人接踵而來,其多數倚藉戰勝餘威虐待在地人民;物品之買賣,以至借貸,往往背理枉法,利己損人,毫不為意;至文武各官,亦聞有以職務上之威力臨之;一旦有不從命者,或稍有涉嫌犯罪者,即行縛捕拘禁,甚至加以鞭笞者;於是雖告以非法,訴其無辜,而終不能免者,相率啣之;弱者徒自畏懼,強者遂至反抗。……」;顯然我台先民沒有居於可以自由選擇之環境;筆者認為,日軍自身不依條約行事而倒行逆施,很顯然的,稱之為「侵據」或「竊據」,確實完全合乎此一史實! 二〉除此,支持此一詞彙者,也為了不採取國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抗日」或民族主義觀點,引進了台灣有別於中國的歷史主體性。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後,「日治時期」的用法經執政的民進黨推廣,並作為教科書的標準用法,遂在台灣成為主流用法之一。 關於此所謂「也為了不採取國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抗日」或民族主義觀點‧‧‧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後,「日治時期」的用法經執政的民進黨推廣」;
我們要根據上面所引據的重要資料指出,所謂「日據」是以當年日本派出的台灣總督所提供給我們的史實為根據,並非僅因襲於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政治觀點,換言之,該用語正是為了同情當年我台先民的不幸命運而使用,是屬於人民大眾的觀點,並不是任何政權的觀點;而更可以充分反映當時情況的,則是下述的,當年來台日人在報章上的公開怨言── 「台灣割取以來恰值兩年,而決定當地人之去就即在今年五月,回顧起來,大聲疾呼將台灣當地人中特別頑強不逞之多數居民逐一驅逐出去,以內地移民墾其土地之強硬議論,不料卻由『一視同仁』之宏謨而結束成為過去一場夢。」。 我們認為,任何政權只要他尊重我台灣先民血汗淚的經驗,不論是國民黨、民進黨、共產黨,都沒有理由抹煞我先民在日據下這些一貫而沉重而深刻的血淚史實。 三〉相對日據:台灣學者林滿紅認為,用「竊據」字眼是敵對政權的常用語。以之形容1895年台灣的主權關係變化,是不願意回到《馬關條約》原文「完全主權割讓」的想法,也是不能接受既成事實的想法。且日本在當時趁德、法、俄三國干涉歸還遼東半島時,與三國簽訂台灣必須由日本統治而不割讓給其他列強的協定,使《馬關條約》具有多國國際條約的性質。且有日本史料「華夷變態」傳世。使當時日本認為清廷乃是「胡虜」,中日甲午戰爭是為光復「中華」,戰爭具有「解放」性質。中國同盟會宣言亦否定清朝為中國,並直稱清廷本「塞外東胡」,「迫我漢人,為其奴隸」,故力主「驅逐韃虜,恢復中華」。1894年10月,日本曾發佈《開誠忠告十八省之豪傑》檄文,使當時澎湖漁翁島民以日軍為「反清復明」的王師。中華民國國父孫文亦在其著作三民主義中,登載清朝時期是中國的亡國時期,並使其名列為《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總綱。 關於此所謂「用「竊據」字眼是敵對政權的常用語。以之形容1895年台灣的主權關係變化,是不願意回到《馬關條約》原文「完全主權割讓」的想法,也是不能接受既成事實的想法。‧‧‧《馬關條約》具有多國國際條約的性質。‧‧‧中華民國國父孫文亦在其著作三民主義中,登載清朝時期是中國的亡國時期,」 我們認為,在當前的民主多元的時代,雖然一切可以多元化,林氏的說法各有多元的根據,然而,儘管日據的史實中,確有如前述者;但是如我們所已指出,關於「日據」一語,使用之根源並不是來自任何政治的威權或偉人,也不可能是國際強權片面的主張,而是當年人民真實而長期的歷史遭遇;我們應該細看,若非日據下五十一年貫穿的「侵據」精神,才會留下五十一年間雖然我台灣產業發達而卻留下史實中我台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竟然不增反減的慘劇[1]!那真的正是當年我台文學家賴和所曾慨歎的: 「時代說進步了,的確!我也信他進步了,但時代進步怎地轉會使人陷到不幸的境地裡去,啊!時代的進步和人們的幸福!原來是兩件事,不能放在一處並論啊!」[2] 四〉另外贊成此用詞的人所持理由是認為台灣不是日本的殖民地,稱台灣是日本殖民地說法是出自於中國人為了「防衛中國的領土」而捏造「反日抗日」的歷史觀,若從生態學、水文學、地文學等史觀看台灣歷史,沒有日本帝國統治,台灣如今仍是中國最貧窮的海南島下面的一個化外之地。同時亦有日人櫻川武藏提出一次世界大戰戰後華盛頓會議所簽署四國公約華盛頓海軍條約中已確認台灣是日本領土,不是日本殖民地說法附和這項主張。 關於此所謂「出自於中國人為了「防衛中國的領土」而捏造「反日抗日」的歷史觀,若從生態學、水文學、地文學等史觀看台灣歷史,沒有日本帝國統治,台灣如今仍是中國最貧窮的海南島下面的一個化外之地。同時亦有日人櫻川武藏提出一次世界大戰戰後華盛頓會議所簽署四國公約華盛頓海軍條約中已確認台灣是日本領土,不是日本殖民地說法附和這項主張。」 我們以為這真是荒唐透頂的說法,所及侵據者日人的說法,自說自話,不值一哂;此僅簡論海南島之比,也是無知之極;其一,地緣上,台灣與海南島兩者,在各自與中國的關係上,差別很大,海南島與雷州半島間相距近而且水淺[3],而台灣與大陸間則不僅距離上較遠,且有俗稱「黑水溝」的澎湖海溝分隔;所以,海南島就像澎湖島一樣,其居民外出謀生者多,定居該地而長期於在地發展者自然不多。其二,歷史的背景上,台灣早在清末劉銘傳時代,已經被當作我國「南洋屏蔽」,更是「期以一隅之地,為全國倡」,當時劉氏已指出「台灣與內地情形迥殊,紳商多涉外洋,深明鐵路大利」[4],他不僅引入江浙商家來台建街開市,還招致在南洋各地之閩人來台合辦商務;就所知,其成績已經使來台訪問的美國公使田貝驚為「中國最進步的一省」[5],哪裡是海南島之可比! 五〉根據學者周婉窈的研究,指出「日據」不是研究者自發的用語,是經過官方糾正的產物。「日治」的用法在戰後初期即已出現,但在1951年11月15日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發出公文,表示「甲午戰爭我國戰敗,遂為日本佔據,我乃喪失主權,此係侵略行為武力佔領之所致,如稱此時期為日治時期,不特有眛於日本過去對華之侵略行為,抑且易使臺省同胞泯滅其固有之國家民族意識,實有矯正之必要。」為由通令各報社、通訊社、雜誌社一率改用「日據」。因此解嚴後逐漸改用日治,實際上只是恢復原有的俗稱。」 關於此所謂「根據學者周婉窈的研究‧‧‧」 我們前已提及,駁斥周教授該一觀點是筆者寫作本文的原始動機,為了幫助讀者的理解,也算尊重周教授當前的學術地位,本文將詳論之。 此先引一段它大文中的兩項主要論據: 其一、是所謂「學術公例」: 「日本在臺灣是殖民統治,殖民統治是近代世界歷史上普見的帝國統治型態(不管您喜歡不喜歡),如果用軍事性的「occupation」,無法呈現歷史的真實面相。舉例來說,英國殖民統治印度數百年,如果稱這段歷史為「英據印度史」,也不是不可以,但和「英國殖民統治下的印度」(或「英國統治下的印度」)相比,恐怕後者還是比較恰當,也是一般的稱法。???『日據』若用來講日本領臺之初的軍政時期(1895/08/06-1896/03/31),有其道理,但用來講整個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就顯得不恰當。臺灣史學者放棄「日據」,私意以為這應該是一個主要的原因。」 其二、是由於「日治」一詞曾經在61年前出現過,因被國府禁止而消失;它論述稱: 「關於日本統治臺灣的這五十年(1895-1945),自我「受教」以來,都是用「日據時代」,似乎沒有別的用法。」 「『日治』的用法早在戰後初期就出現,但在距今約六十一年前被禁止使用。???解嚴後逐漸形成的『日治』用法,原來只是恢復『俗稱』」 這是我們的學術權威周教授,認為上述的兩項理由,就足以讓其所主張的「日治」觀點合理地取代他認為「後出」的「日據」觀點;然而,一個專業的歷史學者,在談論歷史問題的時候,為何只在一廂情願的文字解說上打轉?只說這個「日據」的英文字義為何?而不探討與「日本殖民統治」所直接造成的史實如何?──是否為「侵據」或「竊據」之一貫表現? 此請先看,他所舉的學術上的通例,個人在日據台灣史中,讀到過田總督曾經公開指出「帝國對台灣的統治方針並不能像英國一樣,在殖民地設立議會制定法律決議預算的所謂自治型殖民政策。」,周教授以英國相比於日本合適嗎?此其一。 此外,我們讀英國控制印度的歷史,是由各地建商館到發展為殖民地與其成為自治領的過程,顯然與我們前面已提及的,日本1895年抵台後之立刻以攘逐殺戮的方式控制台灣的過程與其結果完全不同!此其二。
至於,周教授其所謂的「『日據』若用來講日本領臺之初的軍政時期(1895/08/06-1896/03/31),有其道理,但用來講整個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就顯得不恰當。」
我們認為那是周教授一廂情願的「無知」,敢請周教授拿出資料來,有哪一本專業的書籍,會把所謂「軍政時期」定義為乃木總督所描述的狀況?相對的,就筆者的研究,除了前述的「攘逐殺戮政策」外,「日據」五十年中,由欺罔的「鴉片緩禁」的毒策,苛虐的「日式保甲制度」,愚民的「同化主義教育制度」,敲骨剝髓的嘉南大圳,配合五十年無限宰制的「匪徒刑罰令」,到我台人在這五十年產業進步中,竟然平均死亡年齡不增反減的悲慘史實;請問任何一位有學術概念、有辨別能力的讀者,看看這些日據五十年中的史實,怎可任由那所謂「領臺之初的軍政時期」來遮掩過去? 其三,讓我們來看周教授視為「奇貨」的資料,是國府來台後針對報章上對於「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一詞應該如何簡稱的問題,曾經以公文的方式向外界提出過要求,當時其要求是應該一律使用「日據」一詞;由於當年屬於戒嚴時期,如今已是解嚴時期,於是周教授就強調出其所謂的: 「『日治』的用法早在戰後初期就出現,但在距今約六十一年前被禁止使用。???解嚴後逐漸形成的『日治』用法,原來只是恢復『俗稱』」 依周教授所強調,其此一觀點有著1951年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的公文為證,該公文的「事由」中稱「為日據臺灣五十年光復後俗稱『日治時期』有矯正必要應稱為『日據時期』特電轉請查照」,於是她就像獲得了真理似地強調那所謂的「『日治』的用法早在戰後初期就出現,但在距今約六十一年前被禁止使用。」;認為那樣就能夠加強了「日治」一詞的合理性。 對此,我們首先要指出的是,歷史學者在談論這個歷史問題的時候,應該要充分保持客觀的態度,換言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在1951年的「認知」,一定就是對的麼?過去周教授是否從未考慮過這種學術態度,因而,往往如此輕易接受官方說法?──其實任何一個真正的歷史研究者對於任何資料都應該在使用前先給以某種質疑嗎? 我們要對於她所謂的「『日治』的用法早在戰後初期就出現,但在距今約六十一年前被禁止使用」,我們應該從認知當年的情境著手。 首先,應理解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日據」兩字的指涉,包含著其統治者對於自身的種種「侵據」或「竊據」性性,甚至當年我台人更指後藤新平輩有「割據」性作為,當然不可能公開坦白承認與宣揚;所以,在其統治期間,當然不可能有「日據」之名;同時,對於當年反日、抗日份子言,那是個日本較開放的學者公開承認「帝國主義下的台灣」的年代,故有對於「日帝」的明白批判,但沒有對於「日據」的批判;但是當年民間早流傳有「日本仔的天年」的批判日本統治的用語,在該一可語譯為「被老天如此安排,不知何時才能結束的日本惡質統治」的語彙中,充分地表達了對於我們前述的「日本殖民統治」即「日據下」的「諸苛虐政策」之強烈批判;就所知,那是最早「俗用」的實例;所以,對於國府中央改造委員會缺乏批判能力的,乃視該公文為無上證據的周教授,就研究史實的筆者言,覺得她實在缺乏一個歷史研究者應該有的研究態度;對於真正的歷史研究者,豈非應該史實才是自身聚焦的所在,名詞本身並不那麼重要,不管它是哪個黨中央提出的,或者美國與日本偉大學者提出的,應該尊重史實、以史實檢證「名詞」,才對。更何況周教授平素頗輕蔑國府作為,對國府公文所云「俗稱『日治』」,竟不知該描述可能只是該會認知中的一個錯誤的例子而已。 最後,筆者要指出,就筆者手頭的資料顯示,「日據」一詞之出現,可能比「日治」一詞更早,其原因除了由於「日治時期」的閩南語發音不易外,相對的,「日據」一詞,除了在閩南語發音上沒有困難以及它確實能夠顯示當初日本無條件投降,我台人普遍高度批判日人與歡迎國府時的情勢,並且直到1990年代初,筆者確實還曾在反國府陣營中,聽到本省耆老使用它;所以,「日據」一詞確實有其存在的理由;此外,至少在1945年底的「民報」的副刊「學林版」的編者楊雲萍先生,曾經在他為我們台灣文學大家賴和的小說「辱」所寫短短的「編者記」中使用過「日據」一詞──其全文是 「這台灣小說選原來是日據末期李獻璋所編的一本小說集,其中收有幾篇賴和的作品,可恨在剛組版付印時,橫遭日警禁止出版;現在台灣光復了,編者依據當時的『校樣』刊載,以廣流傳。」 此處,我們不僅確實見到了與後來「俗用」的「日據」一詞相同的語意,而我們當年台灣文學諸家所流傳下來的眾多寫實主義的小說作品也在在地彰顯了我們關於日本「侵據」台灣,以致我台人民不聊生的史實;可謂正是更強化了當年俗用「日據時期」的合理性,不知道後來成為台大歷史系教授的楊雲萍先生有沒有教過今天已具史學權威地位的周婉窈教授,我們提出楊先生當年在此的證詞,是否應該受到周教授合理的尊重。 此外,另一應該屬於相關的資料,那是更早的關於我個人尊敬的林獻堂先生的資料,據稱,他為了緩和我台先民在當年所受的痛苦而呼應日本維新元老板垣退助組織「同化會」時,就曾經以「日本政府竊據台灣」一語,對我台人描述過去我台人的慘史而表述自身參加該會的動機;其痛語稱: 「日本政府竊據台灣,實施殖民政策,對台灣人施加種種壓迫,並實施差別待遇,造成人民權益的差異。譬如,台灣的學制與日本本土不同,台灣人必須讀日本的中學畢業,否則無法升學。戶籍法不一樣,日本人與台灣人之間的結婚也被禁止。總督府並制定匪徒刑罰令以及保甲條例,實施連坐法與笞刑。日本憲法也不適用於台灣,造成法律上的不平等現象。因此成立同化會的目的,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為著同化,???其目的只不過在於藉此緩和日本政府對於台灣人的施壓及束縛,減輕台灣人的苦痛。」〈劉明朝:追思林獻堂先生之一生〉 其中,我們可以感到的是與個人前述90年代所遇到的耆老極為相近的「日據」觀點,當然,聽說現在已經沒有人真的表裡如一地尊敬他老人家了,所以,本文僅將他的證詞置於本文之末,謹示個人對於前輩先生之不敢或忘。 最後,我們願意簡單言之,個人以為今天歷史學者之「匱乏」與「落伍」,實在是個極為嚴重的問題;「匱乏」是指研究者不注重史料之周全蒐集就妄做論斷;而更重要的則是這論斷在社會政治潮流中有強烈的「怕落伍」的心態;使得他們在尊貴的歷史學術原本應該重視客觀與深入周全的研究傳統裡,就自動的「落伍」了;那樣的研究可以欺瞞世人於一時,如何能夠欺瞞世人於後世,而這些混淆「日據」與「日治」的無知學術作為,將讓後世我們的台灣歷史研究者,感到多麼深刻的羞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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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