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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德國刑律對付日本
2013/05/31 23:17:20瀏覽310|回應0|推薦7

模仿德國刑律對付日本

郭都人 

韓國《朝鮮日報》中文網今天刊載關於德、日優劣的社論,全文如下: 

[社論]德日對待侵略歷史如此不同

朝鮮日報 (2013.05.30 12:12)

德國政府決定,從明年至2017年對德國納粹政權時期受到迫害的猶太人再增加10億美元賠償。猶太人受害者團體「要求德國物質賠償猶太人聯盟」28日對外公佈了這一事實,並表示這筆錢將支付給分佈在46個國家的5.6萬受納粹迫害猶太人。

德國從1952年開始在過去60年間拿出了700億美元的納粹迫害賠償金。德國在阿登納任總理期間的1952年簽署了關於賠償受納粹迫害猶太人的《盧森堡協定》,據此在當年首次向納粹大屠殺(猶太人大屠殺)受害人支付了30億馬克的賠償金。自從那時開始,德國政府定期與納粹受害者或相關團體見面進行協商,只要新的納粹受害者得到確認就進行賠償,這一原則至今沒有變化。據說,此次達成協定的10億美元賠償金,將用於高齡納粹受害者在家療養。

日本與德國的差距不是在金錢上,而是對待歷史的國家態度。德國領導人自1945年二戰結束後開始,只要有機會就不忘向受到納粹侵略的國家和受害者道歉。東西德統一後,還在首都柏林市中心的勃蘭登堡門旁建立了面積達18000多平米的猶太人追悼公園。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應該親自去柏林看看這個公園。不僅如此,德國無論對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對納粹犯罪相關人員的公訴時效都以10年為單位進行延長,後來乾脆取消了時效,以此表明對納粹戰犯追蹤到底的國家意志。

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日本的首相和政治領導人公然否認過去的戰爭犯罪,並把對反人類戰爭犯罪受害者日軍性奴倖存者的侮辱當作家常便飯。把戰犯的牌位供奉在位於首都市中心的靖國神社,首相每年帶頭敬獻祭品,部長、議員等每年到那裏點頭祭拜。面對此次德國向納粹受害者採取賠償措施的舉動,不知安倍有何感想?難道他會愛莫能助地惋惜「德國連便利的日本式戰爭犯罪處理方式都不知道」嗎?

德國、日本,誰優誰劣,早有定論。

說白了,舉世滔滔,大概只有台灣的新老皇民、愚民才相信日本人能夠比得上德國人。

因此,上述《朝鮮日報》社論的結論無非常識。事實上,「日本是東亞亂源」的概念,也越來越在東亞成為共識。

日本領導人最昭彰的現行罪行,莫如就「皇軍」性奴隸制度問題,肆無忌憚,持續侮辱、嘲弄該邪惡制度的受害人與受害國家。這種舉動無疑是日本當前推行二戰翻案運動的主要活動。

德國早有制裁為納粹政權翻案、否認猶太人受納粹迫害的有效刑律。

參考文章:應該參考德國反納粹刑律

德國的反納粹刑律的適用對像不分地域、國界。而且,勞克(Gary Rex Lauck)案表明:儘管犯案人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先前從未踏足德國。而且犯案地點全在美國,美方對該犯人被丹麥引渡去德國,被定讞、判刑的整個司法過程,毫無懸念異議。

北京與首爾應該盡快取得協議,各自模仿德國刑律,立法懲罰一切膽敢推行日本二戰翻案運動的各式人等,特別是經常以否認「皇軍」性奴隸制度取樂的日本大小政客,簡言之,將他們「勞克化」。

實踐證明,美國的社會現實是,任何為納粹政權、反猶暴行翻案的行為,絕對不受包庇。勞克案之外,更有震撼力的案例是:藏獨運動最高領導人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啟蒙恩師、納粹黨衛軍鐵桿成員哈勒(Heinrich Harrer)被德、奧兩國的稱職新聞工作者在1997年揭發之後,迅速被美方依法終身禁止入境。

哈勒不能入境,無疑讓針對西藏以及四省藏區的顛覆活動受到沉重打擊,也雄辯地證明藏獨運動不敵西方世界的反納粹普遍價值觀。

日本二戰翻案運動,特別是為「皇軍」性奴隸制度粉飾、洗刷的努力,更加不堪一擊。

在美國,華人、韓人總數可能已經超出猶太人,影響力方興未艾。只要懂得運用法律,「皇軍」性奴隸制度的劣跡,可以讓安倍晉三、橋下徹等人都身敗名裂,下場一如哈勒。

作 者 是 旅 居 北 美 的 業 餘 文 化 工 作 者

圖一,柏林勃蘭登堡門旁的猶太人追悼公園
圖二,梅納赫姆·貝京號召以色列人抵制西德(1952)
圖三,西德撥款援助以色列建成的鐵路設施(1956)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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