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的詐術與騙行」系列一
這幾年,全台灣最熱衷的全民運動、連當紅的王建民都得靠邊站的應該是「反詐防騙」。如今,幾乎人人都遇過各式各樣的行騙手法,導致你我早已練就一身不俗的反詐騙功力,來應付不知突然會從哪裡冒出來的騙子。只是,騙術仍未消失,反而更日新月異,讓人嘆為觀止,看來這場戰爭將會持續下去,甚且永無寧日。
其實,詐騙者到處都是,運動場上也有,而且不只棒球,大多數運動選手為了求勝,都努力在騙。舉例來說,他們會用假動作或眼神來過人,以便上籃或發出反方向的ACE球來得分;也常晃點裁判,以在爭議時得到更有利的判決;偶爾還會用暗號誤導對手,使敵方整隊做出錯誤判斷,更高明的騙徒球星甚至還為欺瞞觀眾,讓大家誤認為他雖盡力了卻飽受委屈,並換得現場數萬球迷噓聲,變相增加敵隊和眾判官的壓力。
也因為運動員常為了爭取勝利而行騙,所以自己也很清楚對方有極高機率是在耍詐,會多加提防或提前反制。也就是說,身為選手都很明瞭運動場上的爾虞我詐之騙術不僅沒什麼,還是運動本質之一,具有高度的共通性和普遍性。
這不是說他們都認為「唯有使用詐術,才有機會獲勝」,但「詐騙」的確是其行為選項之一。設若萬一是球員自己本身被騙,也大多自認「反詐騙的技巧不如對方」,絕不會打電話給165防詐騙專線去申訴,檢舉對手太過卑鄙的受害者也不多。
反而是,觀眾較不能接受「自己喜歡的運動其實竟包含騙局在內」和「自己支持的球星偶爾也會騙人」等近乎真相的本質。因為長久以來,一般運動迷最常強調運動家精神,並認為「欺騙將造成不公平競爭」,而且認為運動之所以好看,就在於選手比的不是放話或吹牛,而是比「平日就要非常努力方得以累積起來的實力」!
沒錯,運動員要在同一個起跑點上出發才有意義,只是那條所謂的「公平起跑線」不是道德,而是「只要不違反規則,就什麼都可以」的「法治主義」。除非違犯規則,否則選手大可以用盡任何「手段」(即便其中包含了不誠實)去求勝,而說穿了,那種手法不也算是實力的一部份嗎?不然,馬拉杜納那隻有名的「上帝之手」又要打哪來?
再換個角度來說,大部份會抗議對手小動作頻頻的選手,或批判敵方球隊打球很「髒」的球迷,通常都是競賽的輸家,似乎都沒能耐在場上「耍詐行騙」,只好用道德來反擊,而這難道不是一種弱者示弱的自我安慰舉止嗎?
例如,反洋基的球迷常會罵洋基是「邪惡」帝國,用道德字眼去指責,但實際上,洋基根本沒「犯規」,真相是粉絲自己喜歡的球隊不願加碼投資。因此,球迷若選擇支持這類球隊,請認命,並在隊上主將被洋基以「合法」手段高薪挖走時,誠心誠意好好祝福人家。
老實說,美國職棒近十年來幾乎沒有賠很多的球隊,而且還有不少賺錢隊伍,否則他們早就收攤,怎麼可能整體經濟規模成長為五倍?所以,那些小球團老闆在胡亂叫囂也算是一種詐騙,他們欺騙球迷,利用中下階層的仇富心態,掩蓋自己過於吝嗇保守的經營格局。
台灣運動界最討厭的南韓,從棒球、籃球到跆拳道等都一樣,老是被認為最愛在場上耍詐,久而久之,高麗棒子在台灣球員和球迷的心目中就等於「人渣」的同義詞。但可悲的是,為什麼被騙那麼多年的我們,始終不好好反省:台灣反制南韓的手段何故那麼差勁?
除了乖乖期待那些被我們認定是混蛋的傢伙會突然良心發現,光明磊落起來之外,我們果真別無對策?但既然對方就是雜碎,又怎麼可能會不想盡辦法拐騙對手?他們也只是在盡一個身為爛貨的責任啊!沒錯吧?
那究竟是南韓騙術太高超,還是台灣反詐功力太愚蠢?更進一步來說,難道南韓真的完全沒本事,只能用招搖撞騙來行走江湖嗎?奧運與世足賽的主辦權或合辦權,他們都曾經拿過呀,這不也是騙徒國家的一種另類實力嗎?
這些發生在運動場上的道德與法律之爭議,真的值得大家仔細深思。
總之,打球的人都很清楚,運動場上的競爭生態,就跟職場的人性一樣,總是充斥很多的詐與騙,我們自己或許可以選擇瀟灑點,就和對手直來直往,但不能不小心,否則就會著了對方的魔,上了對方的當。
當然,更不容否認的是,適度裝瘋賣傻有時也可幫助自己的團隊獲得最終勝利。因此球迷在看球時,心態何妨做一點小小的改變:與其抱持禮義廉恥四維八德,不如放開心胸,怡然接受人類文化的基本面貌,無奈地認同「詐騙行為就是存在著的」,所以,棒球場上是不講道德的。然後,再一起欣賞選手用盡身體和「腦袋」的能耐,盡力達成「某個」抽象目標,這不也符合運動文化所標榜的「全力以赴」之最高正面價值嗎?
備註:
(本文作者為邊邊角角棒球論壇美國職棒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