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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11:44:49瀏覽1114|回應2|推薦19 | |
一朝夫婦百年修,仍似江河獨葉舟。 莫恃張帆風順滿,狹灣湍急使人愁。 婚姻外遇已經不是很罕見的事。朋友中有婚姻外遇的,我常是第一個知道的。其中有一個原因,是我學了法律,對於婚姻這件事,是採「當事人自主原則」的態度。非學法律的朋友,會問我法律問題,學法律的朋友,對我的「當事人自主原則」很放心。 家庭外遇,往往很難用法律解決,也很難講是非。婚姻只能依賴夫妻雙方各方面的互補和平衡。婚姻外遇最常見的,常是夫妻長久不常相聚。其中移民冢庭夫妻兩地分隔,往往為了孩子教育,不常在一起,日子久了,價值觀念和生活習慣、興趣不同,就會有外遇情況。不過最近我的朋友中有一位,他的外遇原因,是比較奇特的,原因只是太太不會照 這位朋友A是做生意開公司的,太太B在中央政府機關上班。由於二人都是高學歷,B從小讀書,沒有在母親那裏學到怎麼料理家務、怎麼煮飯、燒菜。兩人長期吃外面,A得了胃疾及其他大大小小的身體毛病。他在生意場合碰到一位單身客戶C,日子久了,A、C成為朋友。一日A到C家吃飯,由C下廚。A從此中午就成為她家飯桌常客,由飯桌常客感受到一起用餐的健康和家庭溫暖,B進而為午妻。 我問A:「這件事打算怎麼處理?」因為他太太B我也認識。B是一位善良、溫馴的女性,生活單純、循規蹈距,可說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 A說:「B不是什麼壞女人,甚至可以說很善良,只是料理家庭及煮飯、煮菜,實在是不及格。但是做為太太,光善良是不夠的,我和她結婚這麼久,她一年煮不到幾餐。我賺錢最起碼是為了吃飯,我連飯都無法健康地吃,這算什麼家?在婚姻上,我不會主動不要她,除非她不要我。但是我為了健康,每天好好吃一餐,只好養午妻。」 我問:「你也有小孩,只是吃的問題,就要外遇,這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在年輕一輩,不會料理家務和煮飯菜的比比皆是,難道這也是外遇的理由?」A是學法律的,我提出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A忿忿地說:「我不知和她講過多少遍,至少每天要煮一餐,我在家至少每天煮一餐給小孩吃,她連一餐都沒有。外面的餐廳有那一家碗盤和菜是洗乾淨的?食物的材料更不用講了,長期這樣下去,我活不過十年,五年後恐怕每天要在病房過日子,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怎麼問題不嚴重?早餐店無論燒餅、油條、蔥油餅,那一樣是健康的?有幾家早餐店不是用回鍋油?小孩每天吃外面的便當,不到四十歲,身體也將報廢。」 我問:「你既然無法接受外食,當初為什麼要娶她?」 A說:「這是我在婚姻上最大的錯誤,我現在遇到年輕一輩的,告訴他們如何娶妻,第一件事就是要太太會料理家庭飲食。我們都太善良,對太太不會給予壓力,才導致我今天身體百病叢生。我為了自救,有了C,至少每天多解決了一餐外食的問題。」 看A說得這麼認真,飲食這個問題,好像真的很嚴重,而不只是他外遇的藉口而已,真不知怎麼評價這件事。 其實每個家庭的婚姻都是脆弱的,每個人都需隨時警覺。在這無常的世界,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婚姻就像身體健康一樣,太大意而失去平衡,就會出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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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